关于古浪县泗水第二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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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浪县泗水第二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教育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上报古浪县泗水第二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古教发〔2022〕321号)收悉。根据安徽 (略) 出具的《关于上报<古浪县泗水第二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报告>的报告》(安徽环球字〔2022〕49号),由达华工程管理(集团) (略) 编制的《古浪县泗水第二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上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基本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022年秋季学期古浪县泗水镇的两所民办幼儿园(未来星幼儿园和双塔蓝天幼儿园)因硬件设施不达标停办,泗水中心幼儿园仅能容纳200名幼儿,剩余幼儿无法就近就学,为解决幼儿就学问题,满足群众就近入园的需求,有效缓解学前教育资源紧缺问题,实施古浪县泗水第二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十分必要。

二、项目名称:古浪县泗水第二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

三、项目代码:2210-*-04-01-*

四、建设单位:古浪县泗水教育工作站

五、建设地点:古浪县泗水第二幼儿园园内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混凝土硬化400平方米,铺设人工草坪200平方米,铺设悬浮地板地面700平方米,路缘石200米,人行道铺砖250平方米,新建化粪池1座,房屋拆除329平方米,维修台阶14平方米,屋面防水239平方米,围墙翻修74米,新建围墙25米,教学楼墙面、顶棚粉刷1655平方米,复合木地板更换335平方米,铺设塑胶地板318平方米。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2.32万元,资金来源为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九、项目节能:原则同意该项目可研报告推荐的节能方案。

十、招标方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招标投标条例》(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有关规定执行。

接文后,请据此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审批等前期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项目设计方案。同时,请抓紧落实项目建设各项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

古浪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县教育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上报古浪县泗水第二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古教发〔2022〕321号)收悉。根据安徽 (略) 出具的《关于上报<古浪县泗水第二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报告>的报告》(安徽环球字〔2022〕49号),由达华工程管理(集团) (略) 编制的《古浪县泗水第二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上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基本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022年秋季学期古浪县泗水镇的两所民办幼儿园(未来星幼儿园和双塔蓝天幼儿园)因硬件设施不达标停办,泗水中心幼儿园仅能容纳200名幼儿,剩余幼儿无法就近就学,为解决幼儿就学问题,满足群众就近入园的需求,有效缓解学前教育资源紧缺问题,实施古浪县泗水第二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十分必要。

二、项目名称:古浪县泗水第二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

三、项目代码:2210-*-04-01-*

四、建设单位:古浪县泗水教育工作站

五、建设地点:古浪县泗水第二幼儿园园内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混凝土硬化400平方米,铺设人工草坪200平方米,铺设悬浮地板地面700平方米,路缘石200米,人行道铺砖250平方米,新建化粪池1座,房屋拆除329平方米,维修台阶14平方米,屋面防水239平方米,围墙翻修74米,新建围墙25米,教学楼墙面、顶棚粉刷1655平方米,复合木地板更换335平方米,铺设塑胶地板318平方米。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2.32万元,资金来源为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九、项目节能:原则同意该项目可研报告推荐的节能方案。

十、招标方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招标投标条例》(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有关规定执行。

接文后,请据此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审批等前期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项目设计方案。同时,请抓紧落实项目建设各项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

古浪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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