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吉林市安欣北城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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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吉林市安欣北城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 (略) 安 (略) 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略) 安 (略) 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略) 龙潭区承德街道龙兴街919号

(略) 安 (略)

(略) (略)

(略) 龙潭区承德街道龙兴街919号。本项目 (略) (略) 停产后的空置厂房和场地,进行2条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生产60万m3预拌混凝土和年生产4万m3预拌砂浆。混凝土由水泥、粉煤灰、矿渣粉、碎石、砂子、减水剂等混合搅拌而成。砂浆由水泥、砂子混合搅拌而成。主体工程为2套HZS240V搅拌站生产线(楼),为三层组装式钢结构框架,包括搅拌车接料区(第一层)、搅拌层(第二层)、计量层(第三层),在搅拌区周边设置0.15m高的围堰。辅助工程均利旧原有建筑物,包括800m2四层办公楼、150m2实验室、500m2修理库、30m2洗车槽。储运工程包括新建2个水泥密封筒仓,每个300m3,最大储存量为800t;1个粉煤灰密封筒仓300m3,最大储存量为400t;1个矿渣粉密封筒仓300m3,最大储存量为400t;减水剂地上储罐2个,每个20m3,最大储存量为40t;1000m2半封闭储存区(用于储存天然砂和碎石,风雨棚顶盖,并设防风抑尘网及苫布覆盖);1200m2机制砂储存区(依托现有厂房);120m2备件库(依托现有厂房);2个卧式地上清水罐(每罐60m3)。新建两个沉淀池(东侧沉淀池100m3;西侧沉淀池10m3),新建防渗化粪池。新建30m2危废暂存间(设堵截泄漏的裙脚、导流沟、集液池及集气系统)。厂区地面全部做硬化,全厂分区防渗。本项目产品不在厂区内储存,采取即生产即运走。新建1台4t/h燃生物质颗粒蒸汽锅炉用于冬季生产生活供热,每天运行10小时,年用100天,并配备软水制备机。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3656.18m2。不设食堂及洗浴。劳动定员100人,年生产300天,每天2班,每班工作8小时。本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地面定期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送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处理。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2、本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和搅拌区附近的雨水排入沉淀池(西),上清液回用于搅拌;洗罐废水、洗车废水、锅炉排水、软水制备废水及其他厂区雨水收集后排入沉淀池(东),采用三级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搅拌或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

3、本项目粉料车通过气力输送将水泥、粉煤灰、矿渣粉送至筒仓,粉尘经筒仓顶部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筒仓呼吸口排放。砂石采用密闭皮带输送方式进入搅拌楼,水泥、粉煤灰、矿渣粉通过密封螺旋运输机输送至搅拌楼,水泥、粉煤灰和砂石同时重力落料至搅拌机内,投料过程主机同时喷水,起到抑尘作用,整个原料输送系统均为密闭;搅拌机在密闭搅拌楼内,废气经搅拌机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放口排出;天然砂和碎石堆放于料场,地面全部硬化,上部设有风雨棚,设置防风抑尘网并苫布覆盖,洒水抑尘;车辆运输及原料装卸采用洒水抑尘;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管理,生产装置产生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4、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建设危险废物安全临时防渗储存间,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本项目固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筒仓布袋收集尘、搅拌机布袋收集尘、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试块、沉淀池的沉淀物、锅炉收集尘、生物质灰、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含油抹布手套。生活垃圾、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筒仓布袋收集尘在除尘器中震落回筒仓;搅拌机布袋收集尘在除尘器中震落回搅拌机;废试块外售建筑工地;沉淀池的沉淀物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回用;锅炉布袋收集尘及生物质灰暂存后外售;废机油收集后用带盖密封桶装,放置于托盘上,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分别用带盖密封桶装,分类分区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等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乱堆、乱弃。禁止露天堆放。

6、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 (略) 安 (略) 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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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安 (略) 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略) 龙潭区承德街道龙兴街919号

(略) 安 (略)

(略) (略)

(略) 龙潭区承德街道龙兴街919号。本项目 (略) (略) 停产后的空置厂房和场地,进行2条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生产60万m3预拌混凝土和年生产4万m3预拌砂浆。混凝土由水泥、粉煤灰、矿渣粉、碎石、砂子、减水剂等混合搅拌而成。砂浆由水泥、砂子混合搅拌而成。主体工程为2套HZS240V搅拌站生产线(楼),为三层组装式钢结构框架,包括搅拌车接料区(第一层)、搅拌层(第二层)、计量层(第三层),在搅拌区周边设置0.15m高的围堰。辅助工程均利旧原有建筑物,包括800m2四层办公楼、150m2实验室、500m2修理库、30m2洗车槽。储运工程包括新建2个水泥密封筒仓,每个300m3,最大储存量为800t;1个粉煤灰密封筒仓300m3,最大储存量为400t;1个矿渣粉密封筒仓300m3,最大储存量为400t;减水剂地上储罐2个,每个20m3,最大储存量为40t;1000m2半封闭储存区(用于储存天然砂和碎石,风雨棚顶盖,并设防风抑尘网及苫布覆盖);1200m2机制砂储存区(依托现有厂房);120m2备件库(依托现有厂房);2个卧式地上清水罐(每罐60m3)。新建两个沉淀池(东侧沉淀池100m3;西侧沉淀池10m3),新建防渗化粪池。新建30m2危废暂存间(设堵截泄漏的裙脚、导流沟、集液池及集气系统)。厂区地面全部做硬化,全厂分区防渗。本项目产品不在厂区内储存,采取即生产即运走。新建1台4t/h燃生物质颗粒蒸汽锅炉用于冬季生产生活供热,每天运行10小时,年用100天,并配备软水制备机。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3656.18m2。不设食堂及洗浴。劳动定员100人,年生产300天,每天2班,每班工作8小时。本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地面定期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送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处理。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2、本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和搅拌区附近的雨水排入沉淀池(西),上清液回用于搅拌;洗罐废水、洗车废水、锅炉排水、软水制备废水及其他厂区雨水收集后排入沉淀池(东),采用三级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搅拌或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

3、本项目粉料车通过气力输送将水泥、粉煤灰、矿渣粉送至筒仓,粉尘经筒仓顶部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筒仓呼吸口排放。砂石采用密闭皮带输送方式进入搅拌楼,水泥、粉煤灰、矿渣粉通过密封螺旋运输机输送至搅拌楼,水泥、粉煤灰和砂石同时重力落料至搅拌机内,投料过程主机同时喷水,起到抑尘作用,整个原料输送系统均为密闭;搅拌机在密闭搅拌楼内,废气经搅拌机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放口排出;天然砂和碎石堆放于料场,地面全部硬化,上部设有风雨棚,设置防风抑尘网并苫布覆盖,洒水抑尘;车辆运输及原料装卸采用洒水抑尘;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管理,生产装置产生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4、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建设危险废物安全临时防渗储存间,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本项目固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筒仓布袋收集尘、搅拌机布袋收集尘、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试块、沉淀池的沉淀物、锅炉收集尘、生物质灰、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含油抹布手套。生活垃圾、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筒仓布袋收集尘在除尘器中震落回筒仓;搅拌机布袋收集尘在除尘器中震落回搅拌机;废试块外售建筑工地;沉淀池的沉淀物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回用;锅炉布袋收集尘及生物质灰暂存后外售;废机油收集后用带盖密封桶装,放置于托盘上,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分别用带盖密封桶装,分类分区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等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乱堆、乱弃。禁止露天堆放。

6、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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