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定县猫洞乡中孟村玄武岩矿改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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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定县猫洞乡中孟村玄武岩矿改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普定县猫洞乡中孟村玄武岩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普定县猫洞乡中孟村玄武岩矿

建设地点

(略) 普定县猫洞乡中岩村中孟组63号

建设单位

普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恒兆 (略)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普定县猫洞乡中孟村,矿区面积0.075km2,开采深度为+1500m~+1370m,生产规模为开采砂石量1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项目原场地为普 (略) 中孟村建筑用玄武岩矿建设项目,现普 (略) 不再进行开采活动。项目直接利用原有办公用房、产品堆场、工业场地区的破碎设施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沟、沉砂池和布袋除尘器等环保设施等基础设备。此次改建的建设内容包括开拓公路布置、排水沟和雨水收集池修筑、转运平台设置、斜坡溜槽设置、削顶剥离、首采台阶布置,不涉及爆破器材的运输、存储等,由爆破公司专业人员统一爆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期合理组织施工和工程设计,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物料应避免露天堆放,控制施工扬尘。2、施工期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施工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之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3、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场时禁止鸣笛,运输过程中通过乡村公路的敏感时禁止鸣笛,禁止夜间及中午休息时间进行运输,使施工各阶段的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4、施工期遗留在现场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或回填;运送建筑垃圾的车辆要加盖篷布,不能随意倾倒。产生的表土剥离堆不乱堆乱放,采场、修建截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土石方合理利用与进厂道路后无遗留。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食堂废水同生活污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降尘。洗车废水利用原有工业场地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通过工作台阶排水沟收集进入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抑尘洒水。工业场地周围设置截排水沟,经截排水沟收集后的雨水,进入项目区工业场地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场区洒水降尘。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在表土剥离过程中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凿岩钻孔中采用湿法作业,同时通过洒水抑尘作用。爆破过程采用中深孔爆破,采用分段毫秒微差爆破,矿山爆破为松动爆破,禁止抛掷爆破,禁止采用裸露药包爆破,控制粉尘,同时爆堆采取喷洒降尘措施。将破碎筛分制砂机等设备设置在封闭厂棚内,并在破碎筛分制砂机上方分别设置全封闭负压收尘系统,将粉尘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8m高的排气筒排放;进料口和出料口设置喷雾降尘系统;在皮带运输机上设置全封闭设施,对皮带运输机进行封闭处理。在堆场上方设置喷淋洒水装置对堆场进行洒水抑尘,石粉堆场采取篷布遮盖。尽量减少卸装的高度,同时采取喷淋洒水措施,使产品的湿度增加,在项目四周加强绿化,加强对装卸扬尘的管理。采取洒水降尘的方式对运输扬尘进行处理,运输车辆必须遮盖篷布后进行密闭运输,不得超重行驶。挖机、运输车辆燃油废气要做好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运出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对使用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底座;加强厂区绿化,特别是项目北侧建设合理的绿化隔离带;合理布置噪声源,噪声大的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禁止午间及夜间作业,确保不对声环境产生影响。生产工作人员需佩戴耳塞,工作时间不超过8h;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管理,在运输过程严禁鸣笛等措施;破碎机等高噪音设备运转时,应做好围挡措施。确保工业场地外排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项目废渣用于场地平整回填及道路平整;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矿山所有机械维修均集中在机修车间内进行,换下的含油零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在机修车间旁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和管理。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1.开采过程中的生态恢复。矿山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梯级式开采,露天开采最终境界为矿体界线和矿山境界线圈定,最终边坡角为地形自然坡度角。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在露天采场工作面开采时,应准备对上一工作面采空区进行覆土回填生态恢复,进行绿化和植被抚育,及时减轻因露天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开采过程中生态保护措施如下:(1)对项目占地应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补偿;(2)矿区内原生植被多数已被破坏,现为无植被区域,后期采场应根据“宜林则林,宜农则农”的原则进行土地复垦,采取种草与栽植灌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态恢复,逐步形成与周边地貌的相协调的生态环境;(3)对于坡度较大、裸露面较大的采场边坡,应根据裸露面的特点选择覆网后播草种或种植爬藤植物等方式回复绿化。(4)采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疏排大气降水,减少采场内大气降水汇入量。(5)本项目在开采结束后,应对整个矿区进行植被复垦。2.矿山生态恢复及复垦措施。建设单位严格按照《 (略) 普定县化处镇化新村响水洞水泥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方案中的“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及土地复垦方案”章节按计划、分阶段实施矿区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普定县猫洞乡中孟村玄武岩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普定县猫洞乡中孟村玄武岩矿

建设地点

(略) 普定县猫洞乡中岩村中孟组63号

建设单位

普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恒兆 (略)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普定县猫洞乡中孟村,矿区面积0.075km2,开采深度为+1500m~+1370m,生产规模为开采砂石量1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项目原场地为普 (略) 中孟村建筑用玄武岩矿建设项目,现普 (略) 不再进行开采活动。项目直接利用原有办公用房、产品堆场、工业场地区的破碎设施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沟、沉砂池和布袋除尘器等环保设施等基础设备。此次改建的建设内容包括开拓公路布置、排水沟和雨水收集池修筑、转运平台设置、斜坡溜槽设置、削顶剥离、首采台阶布置,不涉及爆破器材的运输、存储等,由爆破公司专业人员统一爆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期合理组织施工和工程设计,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物料应避免露天堆放,控制施工扬尘。2、施工期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施工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之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3、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场时禁止鸣笛,运输过程中通过乡村公路的敏感时禁止鸣笛,禁止夜间及中午休息时间进行运输,使施工各阶段的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4、施工期遗留在现场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或回填;运送建筑垃圾的车辆要加盖篷布,不能随意倾倒。产生的表土剥离堆不乱堆乱放,采场、修建截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土石方合理利用与进厂道路后无遗留。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食堂废水同生活污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降尘。洗车废水利用原有工业场地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通过工作台阶排水沟收集进入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抑尘洒水。工业场地周围设置截排水沟,经截排水沟收集后的雨水,进入项目区工业场地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场区洒水降尘。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在表土剥离过程中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凿岩钻孔中采用湿法作业,同时通过洒水抑尘作用。爆破过程采用中深孔爆破,采用分段毫秒微差爆破,矿山爆破为松动爆破,禁止抛掷爆破,禁止采用裸露药包爆破,控制粉尘,同时爆堆采取喷洒降尘措施。将破碎筛分制砂机等设备设置在封闭厂棚内,并在破碎筛分制砂机上方分别设置全封闭负压收尘系统,将粉尘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8m高的排气筒排放;进料口和出料口设置喷雾降尘系统;在皮带运输机上设置全封闭设施,对皮带运输机进行封闭处理。在堆场上方设置喷淋洒水装置对堆场进行洒水抑尘,石粉堆场采取篷布遮盖。尽量减少卸装的高度,同时采取喷淋洒水措施,使产品的湿度增加,在项目四周加强绿化,加强对装卸扬尘的管理。采取洒水降尘的方式对运输扬尘进行处理,运输车辆必须遮盖篷布后进行密闭运输,不得超重行驶。挖机、运输车辆燃油废气要做好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运出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对使用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底座;加强厂区绿化,特别是项目北侧建设合理的绿化隔离带;合理布置噪声源,噪声大的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禁止午间及夜间作业,确保不对声环境产生影响。生产工作人员需佩戴耳塞,工作时间不超过8h;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管理,在运输过程严禁鸣笛等措施;破碎机等高噪音设备运转时,应做好围挡措施。确保工业场地外排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项目废渣用于场地平整回填及道路平整;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矿山所有机械维修均集中在机修车间内进行,换下的含油零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在机修车间旁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和管理。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1.开采过程中的生态恢复。矿山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梯级式开采,露天开采最终境界为矿体界线和矿山境界线圈定,最终边坡角为地形自然坡度角。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在露天采场工作面开采时,应准备对上一工作面采空区进行覆土回填生态恢复,进行绿化和植被抚育,及时减轻因露天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开采过程中生态保护措施如下:(1)对项目占地应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补偿;(2)矿区内原生植被多数已被破坏,现为无植被区域,后期采场应根据“宜林则林,宜农则农”的原则进行土地复垦,采取种草与栽植灌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态恢复,逐步形成与周边地貌的相协调的生态环境;(3)对于坡度较大、裸露面较大的采场边坡,应根据裸露面的特点选择覆网后播草种或种植爬藤植物等方式回复绿化。(4)采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疏排大气降水,减少采场内大气降水汇入量。(5)本项目在开采结束后,应对整个矿区进行植被复垦。2.矿山生态恢复及复垦措施。建设单位严格按照《 (略) 普定县化处镇化新村响水洞水泥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方案中的“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及土地复垦方案”章节按计划、分阶段实施矿区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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