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长春有限公司热成型生产线投资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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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长春有限公司热成型生产线投资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日-**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 (略) 热成型生产线投资项目

(略) 朝阳区育民路2088号长春华翔 (略) 内

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 (略)

(略) (略)

本项目租用长春华翔 (略) 冲焊联合厂房闲置区域及配套公用设施,拟建设一条热成型生产线,达成年108万冲次生产能力,实现红旗品牌5+N个车型项目热成型零件的配套能力。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租用长春华翔 (略) 冲焊联合厂房闲置区域安装设备进行生产,施工内容仅为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工程,对环境影响较小。

设备进场安装会产生施工噪声,施工单位应首先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或选用做过降噪技术处理和改装的施工机械设备,尽量减少设备安装过程产生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避免施工期固体废物造成二次污染。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加,不外排。项目营运期废水为生活污水,依托华翔1#污水处理站处理,同时满足西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对金属原料进行激光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激光切割机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处理效率为 99%,金属粉尘沉降效率为 95%,金属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 0.0074t/a,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生产车间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对产噪设备采取消声、底部设减震垫等措施;对设备经常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等措施,降低本项目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噪声源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四周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切割工序产生边角料,切割过程产生沉降在地面的金属的颗粒物(金属屑)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边角料产生量约为 3321.28t/a,金属屑产生量为 14.7126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卖与废品收购站。项目压机及自动化设备需要使用到液压油,此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液压油产生量 22t/a;废油桶产生量 44 个/a;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8.85t/a,集中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日-**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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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 (略) 热成型生产线投资项目

(略) 朝阳区育民路2088号长春华翔 (略) 内

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 (略)

(略) (略)

本项目租用长春华翔 (略) 冲焊联合厂房闲置区域及配套公用设施,拟建设一条热成型生产线,达成年108万冲次生产能力,实现红旗品牌5+N个车型项目热成型零件的配套能力。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租用长春华翔 (略) 冲焊联合厂房闲置区域安装设备进行生产,施工内容仅为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工程,对环境影响较小。

设备进场安装会产生施工噪声,施工单位应首先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或选用做过降噪技术处理和改装的施工机械设备,尽量减少设备安装过程产生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避免施工期固体废物造成二次污染。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加,不外排。项目营运期废水为生活污水,依托华翔1#污水处理站处理,同时满足西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对金属原料进行激光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激光切割机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处理效率为 99%,金属粉尘沉降效率为 95%,金属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 0.0074t/a,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生产车间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对产噪设备采取消声、底部设减震垫等措施;对设备经常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等措施,降低本项目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噪声源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四周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切割工序产生边角料,切割过程产生沉降在地面的金属的颗粒物(金属屑)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边角料产生量约为 3321.28t/a,金属屑产生量为 14.7126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卖与废品收购站。项目压机及自动化设备需要使用到液压油,此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液压油产生量 22t/a;废油桶产生量 44 个/a;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8.85t/a,集中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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