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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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首页通知公告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时间:** 16:35:42.0来源:水务局

(略) 已完成《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 (略)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第一部分第四项中第(十)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期间群众投诉的问题中,一些整改不到位、出现反弹问题。

二、整改目标

按照信访办理规定,群众投诉问题查处到位、解决到位。

三、整改措施

1.建立信访受理、办理、反馈、落实等长效机制,明确本地区牵头部门,确保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落到实。

2.“一案一档”,完善信访反弹案卷,建立日常调度机制。

3.信访反弹案件整改:2022年9月底前, (略) (略) 青肯泡水库自建堤坝、鱼池围堤等全部四乱问题,恢复生态。

4.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定期开展抽查,防止案件反弹。对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案件涉及的毁林、毁湿开垦问题,做到案件查处、植被恢复、追责问责“三到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明确该信访案件的本地区牵头 (略) 水务局和古大湖镇人民政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 (略) 水务局建立信访受理、办理、反馈、落实等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略) 水务局“一把手”负总责、水务局班子成员具体负责、业务骨干专责推进的接访处访维稳工作组,集中力量全力攻坚。

2.该案件经历时间较长,情况复杂。我市调阅案件卷宗,逐个问题进行梳理,根据《 (略) 水务局“一案一档”完善信访反弹案卷制度》和《 (略) 水务局信访日常调度机制》,建立该信访案件的信访反弹案卷,每月按时上报该信访案件进度报表,加强信访日常调度管理,避免受理案件再反弹情况的出现。

3.针对信访反弹案件整改问题:一是水库淹死树木问题。**日古大湖镇政府与上访人达成和解,古大湖镇政府按照评估价格,依法依规将淹毁树木进行收购,上访人签订息诉息访承诺书。二是自建堤坝和周边“四乱”问题。自建堤坝共3000米,古大湖镇政府责成当事人已经完成自建堤坝拆除工作;周边“四乱”问题,经排查,青肯泡滞洪区存在两处“养鱼池四乱”问题,古大湖镇政府责成当事人对两处养鱼池堤坝已经完成拆除工作。目前,以上两项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4.防止案件反弹情况。为推进信访问题全面彻底并坚决彻底整改,扎实推进防止案件反弹信访,根据《 (略) 水务局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不定期开展抽查信访工作方案》,力求把类似性、关联性、衍生性的问题,查清楚、查彻底,同时,做到科学施策、精准施策和立行立改、边查边改、长效坚持,从源头上推进解决各类信访问题。为达到补植复绿、修复生态的目的, (略) 古大湖镇人民政府在古大湖湿地国家湿地公园标志物西南侧异地补植28000棵杨树,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略) 纪委、监委,已对该信访案件涉及的相关人员分别作出不同程度的处分决定。

五、公示时间

**日至**日

六、受理部门

(略) 水务局

七、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0455-*

邮箱:*@*63.com

八、受理地址

(略) 鸿牛广场18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水务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责任单位: (略) 水务局

首页通知公告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时间:** 16:35:42.0来源:水务局

(略) 已完成《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 (略)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第一部分第四项中第(十)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期间群众投诉的问题中,一些整改不到位、出现反弹问题。

二、整改目标

按照信访办理规定,群众投诉问题查处到位、解决到位。

三、整改措施

1.建立信访受理、办理、反馈、落实等长效机制,明确本地区牵头部门,确保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落到实。

2.“一案一档”,完善信访反弹案卷,建立日常调度机制。

3.信访反弹案件整改:2022年9月底前, (略) (略) 青肯泡水库自建堤坝、鱼池围堤等全部四乱问题,恢复生态。

4.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定期开展抽查,防止案件反弹。对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案件涉及的毁林、毁湿开垦问题,做到案件查处、植被恢复、追责问责“三到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明确该信访案件的本地区牵头 (略) 水务局和古大湖镇人民政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 (略) 水务局建立信访受理、办理、反馈、落实等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略) 水务局“一把手”负总责、水务局班子成员具体负责、业务骨干专责推进的接访处访维稳工作组,集中力量全力攻坚。

2.该案件经历时间较长,情况复杂。我市调阅案件卷宗,逐个问题进行梳理,根据《 (略) 水务局“一案一档”完善信访反弹案卷制度》和《 (略) 水务局信访日常调度机制》,建立该信访案件的信访反弹案卷,每月按时上报该信访案件进度报表,加强信访日常调度管理,避免受理案件再反弹情况的出现。

3.针对信访反弹案件整改问题:一是水库淹死树木问题。**日古大湖镇政府与上访人达成和解,古大湖镇政府按照评估价格,依法依规将淹毁树木进行收购,上访人签订息诉息访承诺书。二是自建堤坝和周边“四乱”问题。自建堤坝共3000米,古大湖镇政府责成当事人已经完成自建堤坝拆除工作;周边“四乱”问题,经排查,青肯泡滞洪区存在两处“养鱼池四乱”问题,古大湖镇政府责成当事人对两处养鱼池堤坝已经完成拆除工作。目前,以上两项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4.防止案件反弹情况。为推进信访问题全面彻底并坚决彻底整改,扎实推进防止案件反弹信访,根据《 (略) 水务局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不定期开展抽查信访工作方案》,力求把类似性、关联性、衍生性的问题,查清楚、查彻底,同时,做到科学施策、精准施策和立行立改、边查边改、长效坚持,从源头上推进解决各类信访问题。为达到补植复绿、修复生态的目的, (略) 古大湖镇人民政府在古大湖湿地国家湿地公园标志物西南侧异地补植28000棵杨树,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略) 纪委、监委,已对该信访案件涉及的相关人员分别作出不同程度的处分决定。

五、公示时间

**日至**日

六、受理部门

(略) 水务局

七、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0455-*

邮箱:*@*63.com

八、受理地址

(略) 鸿牛广场18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水务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责任单位: (略) 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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