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关于2022年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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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关于2022年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蒲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关于2022年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为持续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管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2年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渭环发〔2022〕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开展了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专项执法检查,现就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安排部署

印发了《危险废物环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蒲城生态环境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任务的通知》、《蒲城县“清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领导包联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并将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纳入到日常监督及“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中。

二、开展排查整治

一是检查企业69家,其中涉危险废物企业48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企业21家。大部分涉危险废物企业均能严格执行环保各项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危废库标识标牌明确,有专人管理,有出入库登记等。现场检查的21家联网企业大部分能严格执行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规定,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上传数据真实、稳定,未发现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犯罪行为。二聘请专家对全县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通过对原料、生产工艺、产品产量等相关指标的校核,核实企业危废产生种类和数量,明确管理措施和规范要求。三 (略) 已建成投运,已实现全县危废、医废将实现就近安全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废储存场所有识别标志,制订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储备有应急救援物资。

三、存在问题

1、部分企业还存在危险废物储存间不规范、标识不齐全的问题。

2、部分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对比监测。

四、下一步工作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大队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监管责任,切实发挥自动监测设备在环境监管中应有作用。

蒲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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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关于2022年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为持续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管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2年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渭环发〔2022〕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开展了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专项执法检查,现就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安排部署

印发了《危险废物环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蒲城生态环境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任务的通知》、《蒲城县“清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领导包联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并将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纳入到日常监督及“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中。

二、开展排查整治

一是检查企业69家,其中涉危险废物企业48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企业21家。大部分涉危险废物企业均能严格执行环保各项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危废库标识标牌明确,有专人管理,有出入库登记等。现场检查的21家联网企业大部分能严格执行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规定,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上传数据真实、稳定,未发现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犯罪行为。二聘请专家对全县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通过对原料、生产工艺、产品产量等相关指标的校核,核实企业危废产生种类和数量,明确管理措施和规范要求。三 (略) 已建成投运,已实现全县危废、医废将实现就近安全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废储存场所有识别标志,制订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储备有应急救援物资。

三、存在问题

1、部分企业还存在危险废物储存间不规范、标识不齐全的问题。

2、部分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对比监测。

四、下一步工作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大队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监管责任,切实发挥自动监测设备在环境监管中应有作用。

蒲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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