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高性能硬质合金油气耐磨制品产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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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高性能硬质合金油气耐磨制品产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西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高性能硬质合金油气耐磨制品产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年产500吨高性能硬质合金油气耐磨制品产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500吨高性能硬质合金油气耐磨制品产能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芦淞区湘大路1099 号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本扩建项目占地面积1100m2,建筑面积1100m2,厂内主要构筑物包括1栋1层的钢结构厂房。厂房的设备主要为机加工设备和喷砂/喷涂设备,用于公司进行热喷涂加工及其设备制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碳化钨喷涂车间金属粉末喷涂废气,航空煤油燃烧产生废气,废气污染源主要有SO2、NOX、颗粒物、VOCs等,通过滤筒式除尘装置再加活性碳吸附处理。运营期喷涂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SO2≤颗粒物≤550mg/m3、NOX≤240mg/m3、颗粒物≤120mg/m3),运营期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地标《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对应浓度限值要求(VOCs≤颗粒物<60mg/m3)。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厂界不存在一次浓度超标现象,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按照环评采取的控制措施,对外环境空气影响很小,可以满足相应的要求。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地面清洁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站,达到《污水处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标后经枫溪港排入湘江。远期纳入枫溪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枫溪港排入湘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厂区内雨污水分流,污水达到《污水处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标后经枫溪港排入湘江,对项目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纳 (略) 政雨水管网,采用缓冲式自流排水模式,就近排入枫溪港。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机加工设备和喷涂房喷涂设备运行及除尘器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噪声源分散布置在生产车间内,同时企业加强生产区域门窗的隔声性能,考虑到车间建筑门窗基本关闭情况,该车间的整体降噪能力可达25 dB(A)以上,房间外噪声一般能达到昼间60dB(A)以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一同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在处置前按规范要求进行暂存,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西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高性能硬质合金油气耐磨制品产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年产500吨高性能硬质合金油气耐磨制品产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500吨高性能硬质合金油气耐磨制品产能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芦淞区湘大路1099 号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本扩建项目占地面积1100m2,建筑面积1100m2,厂内主要构筑物包括1栋1层的钢结构厂房。厂房的设备主要为机加工设备和喷砂/喷涂设备,用于公司进行热喷涂加工及其设备制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碳化钨喷涂车间金属粉末喷涂废气,航空煤油燃烧产生废气,废气污染源主要有SO2、NOX、颗粒物、VOCs等,通过滤筒式除尘装置再加活性碳吸附处理。运营期喷涂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SO2≤颗粒物≤550mg/m3、NOX≤240mg/m3、颗粒物≤120mg/m3),运营期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地标《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对应浓度限值要求(VOCs≤颗粒物<60mg/m3)。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厂界不存在一次浓度超标现象,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按照环评采取的控制措施,对外环境空气影响很小,可以满足相应的要求。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地面清洁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站,达到《污水处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标后经枫溪港排入湘江。远期纳入枫溪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枫溪港排入湘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厂区内雨污水分流,污水达到《污水处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标后经枫溪港排入湘江,对项目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纳 (略) 政雨水管网,采用缓冲式自流排水模式,就近排入枫溪港。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机加工设备和喷涂房喷涂设备运行及除尘器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噪声源分散布置在生产车间内,同时企业加强生产区域门窗的隔声性能,考虑到车间建筑门窗基本关闭情况,该车间的整体降噪能力可达25 dB(A)以上,房间外噪声一般能达到昼间60dB(A)以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一同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在处置前按规范要求进行暂存,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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