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000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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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000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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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6000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略) 陇西县文峰镇孙家坪316背侧2-101

甘肃 (略)

项目租赁甘肃陇原 (略) 场地面积5666.7m2,建筑面积5000m2。利用租赁厂区内闲置2000m2厂房改造为拆解车间(其中预处理区500m2,剪切区500m2,细解区500m2,压块区500m2),建设报废汽车拆解生产线1条(包括液压剪、举升翻转一体机、安全气囊引爆装置、油液排放系统)报废机动车拆解能力为6000辆/年,其中小车5000台、大车1000台。仅进行拆解分拣、破碎,不涉及翻新加工。新建拆解物存放车间1间,占地面积1000m2。新建报废机动车存放区1处,占地面积2000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7.8万元。占环保投资的21.56%。

/

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管理,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为施工设备清洗废水及砂浆拌合废水,产生量较少,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作业过程,不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控制噪声污染。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设备等,项目采用定期对生产设备维修和保养;噪声源强较高的生产设备安装减振基垫、拆解车间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优化设备布局,将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设置于远离厂界处等措施后,经过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统一清运;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贮存,分类收集和暂存各类危险废物,并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划分相应的贮存区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项目运营后,建设单位应设置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手册导则》(HJ1259-2022)要求。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期:**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 传真:0932-*

通讯地址: (略) 陇西县巩昌镇孵化中心13楼

邮编:*

公示期:**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 传真:0932-*

通讯地址: (略) 陇西县巩昌镇孵化中心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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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6000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略) 陇西县文峰镇孙家坪316背侧2-101

甘肃 (略)

项目租赁甘肃陇原 (略) 场地面积5666.7m2,建筑面积5000m2。利用租赁厂区内闲置2000m2厂房改造为拆解车间(其中预处理区500m2,剪切区500m2,细解区500m2,压块区500m2),建设报废汽车拆解生产线1条(包括液压剪、举升翻转一体机、安全气囊引爆装置、油液排放系统)报废机动车拆解能力为6000辆/年,其中小车5000台、大车1000台。仅进行拆解分拣、破碎,不涉及翻新加工。新建拆解物存放车间1间,占地面积1000m2。新建报废机动车存放区1处,占地面积2000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7.8万元。占环保投资的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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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管理,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为施工设备清洗废水及砂浆拌合废水,产生量较少,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作业过程,不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控制噪声污染。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设备等,项目采用定期对生产设备维修和保养;噪声源强较高的生产设备安装减振基垫、拆解车间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优化设备布局,将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设置于远离厂界处等措施后,经过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统一清运;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贮存,分类收集和暂存各类危险废物,并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划分相应的贮存区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项目运营后,建设单位应设置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手册导则》(HJ1259-2022)要求。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期:**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 传真:0932-*

通讯地址: (略) 陇西县巩昌镇孵化中心13楼

邮编:*

公示期:**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 传真:0932-*

通讯地址: (略) 陇西县巩昌镇孵化中心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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