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鹤壁智慧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议书的批复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鹤壁智慧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议书的批复
市科技局:
你局《关于鹤壁智慧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议书的请示》(鹤科〔2022〕49号)收悉。根据《鹤壁东区建设发展指挥部工作会议纪要》(鹤东指纪〔2022〕18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鹤壁 (略) 建设,有效促进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发展,原则同意实施鹤壁智慧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二、项目选址位于湘江东路南侧、泰伯大街东侧、泉水路北侧、述而大街西侧。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约8.84亿元。具体建筑面积、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确定。
四、本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
五、请据此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六、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自行或委托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日
(供稿:投资科)
市科技局:
你局《关于鹤壁智慧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议书的请示》(鹤科〔2022〕49号)收悉。根据《鹤壁东区建设发展指挥部工作会议纪要》(鹤东指纪〔2022〕18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鹤壁 (略) 建设,有效促进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发展,原则同意实施鹤壁智慧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二、项目选址位于湘江东路南侧、泰伯大街东侧、泉水路北侧、述而大街西侧。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约8.84亿元。具体建筑面积、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确定。
四、本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
五、请据此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六、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自行或委托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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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投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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