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七台河市万东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煤炭洗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七台河市万东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煤炭洗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万东 (略) 煤炭洗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
传真:0464-*
通讯地址: (略) 桃山区大同街10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 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 见 |
1 | (略) 万东 (略) 煤炭洗选项目 | (略) (略) 新兴区东风煤矿工业广场 | (略) 万东 (略) | 黑龙江 (略)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位于新兴区东风煤矿工业广场,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1条洗选煤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洗选原煤30万吨/年。该项目冬季不生产,无需供暖。生产用水由自打井和初期雨水收集池提供。 |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洗煤废水经浓缩、压滤设备处理后,作为洗煤补充水全部回用于洗煤生产不外排。厂区四周设置雨水收集沟渠,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回用于洗煤生产。精煤筒仓底部、中煤筒仓底部、煤泥筒仓底部和煤矸石筒仓底部设有汇水渠,淋溶水经汇水渠收集后进入浓缩系统进行处理后回用生产。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在浓缩机或压缩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含煤泥废水排入容积不小于400m3防渗事故储池,待故障排除后,废水经浓缩、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零排放。 (二)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评规定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地下水下游厂界处应设置1眼地下水跟踪监测井,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设置破碎、筛分生产线。原煤和产品全部利用封闭式筒仓贮存。库房、厂区地面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处理,并定期洒水抑尘。原煤输送转载点产生的粉尘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粉尘,应采取洒水降尘、限制车速和加盖篷布措施减少洒落粉尘排放。煤炭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限值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绿化降噪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煤矸石外售综合利用生产建筑材料。煤泥外售综合利用生产型煤。职工生活垃圾暂存垃圾箱,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设备修理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能力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落实生态保护防治措施。厂区道路两侧和空闲场地周围进行合理绿化及道路硬覆盖。 (八)落实监测计划,制定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定期上报监测结果。 (九)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压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砂石料统一堆放,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施工现场设围栏,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应封闭使用。运输车辆在行经居民居住区时,减速慢行,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用于回填、平整土地。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对施工期临时占地,应将原有土地表层堆在一旁,待施工完毕后,将这些熟土再推平,恢复到土地表层。 |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万东 (略) 煤炭洗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
传真:0464-*
通讯地址: (略) 桃山区大同街10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 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 见 |
1 | (略) 万东 (略) 煤炭洗选项目 | (略) (略) 新兴区东风煤矿工业广场 | (略) 万东 (略) | 黑龙江 (略)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位于新兴区东风煤矿工业广场,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1条洗选煤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洗选原煤30万吨/年。该项目冬季不生产,无需供暖。生产用水由自打井和初期雨水收集池提供。 |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洗煤废水经浓缩、压滤设备处理后,作为洗煤补充水全部回用于洗煤生产不外排。厂区四周设置雨水收集沟渠,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回用于洗煤生产。精煤筒仓底部、中煤筒仓底部、煤泥筒仓底部和煤矸石筒仓底部设有汇水渠,淋溶水经汇水渠收集后进入浓缩系统进行处理后回用生产。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在浓缩机或压缩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含煤泥废水排入容积不小于400m3防渗事故储池,待故障排除后,废水经浓缩、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零排放。 (二)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评规定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地下水下游厂界处应设置1眼地下水跟踪监测井,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设置破碎、筛分生产线。原煤和产品全部利用封闭式筒仓贮存。库房、厂区地面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处理,并定期洒水抑尘。原煤输送转载点产生的粉尘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粉尘,应采取洒水降尘、限制车速和加盖篷布措施减少洒落粉尘排放。煤炭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限值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绿化降噪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煤矸石外售综合利用生产建筑材料。煤泥外售综合利用生产型煤。职工生活垃圾暂存垃圾箱,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设备修理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能力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落实生态保护防治措施。厂区道路两侧和空闲场地周围进行合理绿化及道路硬覆盖。 (八)落实监测计划,制定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定期上报监测结果。 (九)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压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砂石料统一堆放,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施工现场设围栏,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应封闭使用。运输车辆在行经居民居住区时,减速慢行,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用于回填、平整土地。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对施工期临时占地,应将原有土地表层堆在一旁,待施工完毕后,将这些熟土再推平,恢复到土地表层。 |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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