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片区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草案公告)
《莲湖片区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草案公告)
一、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商洛中心城区核心地带。规划范围东临中心街,西接工农路,南连江滨大道,北靠莲湖公园商业街,总用地面积27.21公顷。
二、功能定位及规模
以莲湖公园为核心,集文化、商业、居住 (略) 城市休闲中心。
三、用地规模
本规划区总用地为27.21公顷,建设用地19.41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0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0.5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11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6.03%;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8.1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41.96%;绿地与广场用地6.11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31.49%。
四、规划结构
本此规划充分考虑莲湖公园、大云寺及现状居住区等限制元素,尊重总体规划中对片区的定位和要求,形成“一心、两轴、三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莲湖公园景观核心;
两轴——以大云寺、莲湖公园、金凤山、龟山为节点的南–北向视廊;以东龙山和熊耳山
为节点、以东西街为轴的东–西向视廊;
三区——莲湖休闲区、北部综合区、南部门户区。
五、用地调整
规划为使得城区高效有序发展,决定对西街片区局部地区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地块有A-02、A-04、A-05、A-08、A-09、A-10。其中:
A-02由原旅馆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
A-04由原零售商业用地和公园绿地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容积率≤3.1,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80m,绿地率≥35%;
A-05由原零售商业用地调整为零售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减少,调整后容积率≤5.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60m,绿地率≥20%;
A-08由原零售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调整后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80m,绿地率≥35%;
A-09由原公园绿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调整后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80m,绿地率≥35%;
A-10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广场用地,建筑面积减少。
六、规划相关图件
1、调整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2、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3、地块调整对比图
4、地块图则
一、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商洛中心城区核心地带。规划范围东临中心街,西接工农路,南连江滨大道,北靠莲湖公园商业街,总用地面积27.21公顷。
二、功能定位及规模
以莲湖公园为核心,集文化、商业、居住 (略) 城市休闲中心。
三、用地规模
本规划区总用地为27.21公顷,建设用地19.41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0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0.5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11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6.03%;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8.1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41.96%;绿地与广场用地6.11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31.49%。
四、规划结构
本此规划充分考虑莲湖公园、大云寺及现状居住区等限制元素,尊重总体规划中对片区的定位和要求,形成“一心、两轴、三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莲湖公园景观核心;
两轴——以大云寺、莲湖公园、金凤山、龟山为节点的南–北向视廊;以东龙山和熊耳山
为节点、以东西街为轴的东–西向视廊;
三区——莲湖休闲区、北部综合区、南部门户区。
五、用地调整
规划为使得城区高效有序发展,决定对西街片区局部地区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地块有A-02、A-04、A-05、A-08、A-09、A-10。其中:
A-02由原旅馆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
A-04由原零售商业用地和公园绿地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容积率≤3.1,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80m,绿地率≥35%;
A-05由原零售商业用地调整为零售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减少,调整后容积率≤5.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60m,绿地率≥20%;
A-08由原零售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调整后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80m,绿地率≥35%;
A-09由原公园绿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调整后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80m,绿地率≥35%;
A-10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广场用地,建筑面积减少。
六、规划相关图件
1、调整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2、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3、地块调整对比图
4、地块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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