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投集团2023-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采购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城投集团2023-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采购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经盐城投[2022]192号文批准就城投集团2023-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投标方参加,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浙均和(2022)D16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名称:城投集团2023-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采购
五、采购内容:
为海盐县城投集团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止政府投资项目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编制、协助海盐城投集团办理登记表等相关的技术服务,以及取得相应环评批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过程协调等工作。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日至**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2、地点:海盐县科技城银都大厦8楼809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电汇/网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盐滨海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
4、获取方式:
1)现场售领: 潜在投标人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浙江 (略) (海盐县科技城银都大厦8楼809室)登记办理并现场缴费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本并将采购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投标登记预留的邮箱。
2)远程购买:潜在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复制件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q.com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报名并支付工本费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投标报名预留的邮箱,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八、公开招标保证金:不收取
九、公开招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 (略) 801会议室(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8楼(桑德兰路与谢家路交叉口),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注:投标文件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方式。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采购将于**日14时00分在浙江 (略) 801会议室(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8楼),投标单位无须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因疫情影响,尽量做到“不碰面,少接触”的原则,要求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浙江 (略) 801会议室,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8楼(桑德兰路与谢家路交叉口)。投标文件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将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以直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递交至浙江 (略) 801会议室,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8楼,收件人:戴燕芬,联系电话:0573-*,由浙江 (略) 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邮寄拒绝到付件)。由于疫情期间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寄达或未直接送达至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注:①投标单位邮寄投标文件后须将投标人名称和快递运单号发送至戴燕芬处,并自行与其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便于浙江 (略) 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 (略) 服务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十二、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于:
1、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防控工作要求
3.1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
3.2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代理机构按照疫情防控三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戈春飞 联系电话:0573-*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智创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 (略)
联系人:戴燕芬 联系电话:0573-*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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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经盐城投[2022]192号文批准就城投集团2023-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投标方参加,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浙均和(2022)D16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名称:城投集团2023-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采购
五、采购内容:
为海盐县城投集团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止政府投资项目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编制、协助海盐城投集团办理登记表等相关的技术服务,以及取得相应环评批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过程协调等工作。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日至**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2、地点:海盐县科技城银都大厦8楼809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电汇/网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盐滨海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
4、获取方式:
1)现场售领: 潜在投标人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浙江 (略) (海盐县科技城银都大厦8楼809室)登记办理并现场缴费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本并将采购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投标登记预留的邮箱。
2)远程购买:潜在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复制件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q.com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报名并支付工本费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投标报名预留的邮箱,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八、公开招标保证金:不收取
九、公开招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 (略) 801会议室(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8楼(桑德兰路与谢家路交叉口),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注:投标文件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方式。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采购将于**日14时00分在浙江 (略) 801会议室(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8楼),投标单位无须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因疫情影响,尽量做到“不碰面,少接触”的原则,要求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浙江 (略) 801会议室,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8楼(桑德兰路与谢家路交叉口)。投标文件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将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以直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递交至浙江 (略) 801会议室,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8楼,收件人:戴燕芬,联系电话:0573-*,由浙江 (略) 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邮寄拒绝到付件)。由于疫情期间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寄达或未直接送达至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注:①投标单位邮寄投标文件后须将投标人名称和快递运单号发送至戴燕芬处,并自行与其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便于浙江 (略) 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 (略) 服务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十二、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于:
1、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防控工作要求
3.1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
3.2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代理机构按照疫情防控三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戈春飞 联系电话:0573-*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智创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 (略)
联系人:戴燕芬 联系电话:0573-*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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