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广硕鞋业有限公司42261.37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新
清远市广硕鞋业有限公司42261.37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新
(略) (略) 42261.37平方米 批后公告新
我 (略) (略) 提出的 (略) (略) 42261.37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县太和镇中山路14号区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 (略) 自然资源局http://**
、清远日报
、其他
(略) 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
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42261.37㎡,其中公园绿地(G1)面积为1707㎡,城市道路面积为4580.37㎡,剩余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5974㎡,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可兼容性质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10%,1<容积率≤2.21,建筑密度≤22%, 绿地率≥35%,地上建筑限高≤54米。2、公建配套:需配套物业管理用房1处,具体需符合《 (略) 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垃圾收集点若干(建筑面积≥10㎡,服务半径≤70);老年人和儿童室外活动场地(用地面积≥170㎡);养老服务设施一处(具体需符合《 (略) 养老服务条例》,无偿移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划用途安排使用。3、具体按用地许可C2022-0151执行。
项目已批出。
附图:
(略) (略) 42261.37平方米 批后公告新
我 (略) (略) 提出的 (略) (略) 42261.37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县太和镇中山路14号区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 (略) 自然资源局http://**
、清远日报
、其他
(略) 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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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42261.37㎡,其中公园绿地(G1)面积为1707㎡,城市道路面积为4580.37㎡,剩余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5974㎡,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可兼容性质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10%,1<容积率≤2.21,建筑密度≤22%, 绿地率≥35%,地上建筑限高≤54米。2、公建配套:需配套物业管理用房1处,具体需符合《 (略) 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垃圾收集点若干(建筑面积≥10㎡,服务半径≤70);老年人和儿童室外活动场地(用地面积≥170㎡);养老服务设施一处(具体需符合《 (略) 养老服务条例》,无偿移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划用途安排使用。3、具体按用地许可C2022-0151执行。
项目已批出。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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