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4日拟作出的川投泸州天然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4日拟作出的川投泸州天然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日拟作出的川投泸州天然气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要件审查,**日我局拟对川投泸州天然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陈耿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C05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川投泸州天然气发电项目 | (略) 江阳区江北镇 | 川投(泸州) (略) | (略) (略) | 建设2套7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机组配置为2台H级燃气轮机、2台余热锅炉、2台凝汽式蒸汽轮机、2台发电机等及其配套设施。余热锅炉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施工粉尘,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化学水酸碱废水、锅炉酸洗废水等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三)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 中以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四)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 / |
拟批准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日拟作出的川投泸州天然气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要件审查,**日我局拟对川投泸州天然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陈耿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C05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川投泸州天然气发电项目 | (略) 江阳区江北镇 | 川投(泸州) (略) | (略) (略) | 建设2套7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机组配置为2台H级燃气轮机、2台余热锅炉、2台凝汽式蒸汽轮机、2台发电机等及其配套设施。余热锅炉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施工粉尘,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化学水酸碱废水、锅炉酸洗废水等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三)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 中以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四)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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