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1项(华池县第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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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1项(华池县第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1项(华池县第1项)

反馈问题: (略) 部分县(区)和部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的情形。个别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和区 (略) 的过程中,习惯“穿新鞋、走老路”,没有积极主动研究解决新形势、新业态下的新问题,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县(区)之间沟通衔接不畅、协作性差、权责关系模糊。特别是县(区)党委政府换届后,加之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个别领导干部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有所抬头,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存在敷衍应对、推诿扯皮、得过且过的情况。

整改目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 (略)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双轮驱动”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自觉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环委会成员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生态文明理论学习。县(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学习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对于党中央、 (略) 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及指示精神,迅速学习传达,统一思想行动,研究贯彻举措。2022年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刚要》、《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县政府党组集中学习了《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功能型打造宜居宜业县城、《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县(乡)党委、政府能够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县委组织部在“华池县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第二期)”课程中设置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关生态环保内容,进一步推动党政干部发展理念根本性转变。二是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县委、县政府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制定了《华池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全县各级各部门环保职责,建立了涵盖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部门、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坚持每季度至少研究安排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以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4次、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11次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县人大每年听取审议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并组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促进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有效落实。三是严格落实考核问责机制。县委、县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制定了《华池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将“绿色生态(按工业主导占21分,农业优先占27分)”纳入综合评价指标措施,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履职评价、绩效奖励、选拔任用、问责追究的重要依据,倒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华池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明确了主要考核内容、具体指标和考核评分办法。2022年10月份,我县对各乡镇、各部门负责的27项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标资料逐项进行了全面自查自评,实现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细化、量化、实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大生态环保宣教力度。依托“6.5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3.22世界水日”等与环保纪念有关节日,采用媒体宣传、设置环保咨询台、发送手机短信、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组织宣传人员深入乡镇、机关、学校、企业、社区、街道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利用“庆阳环保”、“魅力华池”、“县政府网站”等网络媒体发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信息50多条,其中“庆阳环保”选用发表10多篇,及时。同时,我县利用县政府网站及时公开项目建设审批及大气、土壤、水环境质量监测等情况。通过宣传,呼吁公众主动关注环境问题,营造了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整改结论:该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日至**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

联系地址:华池县南街43号

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1项(华池县第1项)

反馈问题: (略) 部分县(区)和部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的情形。个别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和区 (略) 的过程中,习惯“穿新鞋、走老路”,没有积极主动研究解决新形势、新业态下的新问题,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县(区)之间沟通衔接不畅、协作性差、权责关系模糊。特别是县(区)党委政府换届后,加之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个别领导干部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有所抬头,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存在敷衍应对、推诿扯皮、得过且过的情况。

整改目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 (略)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双轮驱动”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自觉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环委会成员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生态文明理论学习。县(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学习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对于党中央、 (略) 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及指示精神,迅速学习传达,统一思想行动,研究贯彻举措。2022年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刚要》、《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县政府党组集中学习了《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功能型打造宜居宜业县城、《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县(乡)党委、政府能够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县委组织部在“华池县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第二期)”课程中设置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关生态环保内容,进一步推动党政干部发展理念根本性转变。二是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县委、县政府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制定了《华池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全县各级各部门环保职责,建立了涵盖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部门、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坚持每季度至少研究安排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以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4次、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11次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县人大每年听取审议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并组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促进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有效落实。三是严格落实考核问责机制。县委、县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制定了《华池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将“绿色生态(按工业主导占21分,农业优先占27分)”纳入综合评价指标措施,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履职评价、绩效奖励、选拔任用、问责追究的重要依据,倒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华池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明确了主要考核内容、具体指标和考核评分办法。2022年10月份,我县对各乡镇、各部门负责的27项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标资料逐项进行了全面自查自评,实现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细化、量化、实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大生态环保宣教力度。依托“6.5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3.22世界水日”等与环保纪念有关节日,采用媒体宣传、设置环保咨询台、发送手机短信、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组织宣传人员深入乡镇、机关、学校、企业、社区、街道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利用“庆阳环保”、“魅力华池”、“县政府网站”等网络媒体发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信息50多条,其中“庆阳环保”选用发表10多篇,及时。同时,我县利用县政府网站及时公开项目建设审批及大气、土壤、水环境质量监测等情况。通过宣传,呼吁公众主动关注环境问题,营造了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整改结论:该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日至**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

联系地址:华池县南街43号

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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