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氯碱化工产业园智慧中心总平面图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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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氯碱化工产业园智慧中心总平面图调整公示

广西 (略) 氯碱化工产业园智慧中心总平方案已于**日经我局批准,现柳州 (略) 根据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原总平方案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1、建筑构筑物一览表中员工食堂面积总建筑面积由968.67平方米调整为1356.59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由485.11平方米调整为982.88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由300.39平方米调整为373.71平方米,员工食堂占地面积由334.04平方米调整为492.32平方米。

2、技术指标表中总建筑面积由8045.34平方米调整为8433.4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483.36平方米调整为373.71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由1461.02平方米调整为1619.30平方米,绿地面积由1741.79平方米调整为2168.17平方米(含水系),容积率由0.83调整为0.87,建筑密度由16.07%调整为17.81%,绿地率由19.15%调整为23.84%,原红线机动车位由75辆调整为69辆,非机动车位由148辆调整为161辆。

3、员工食堂朝向由南北向调整为东西向,与综合办公楼原设计的连廊取消,建筑周边景观布置相应做调整。

上述变更位置详见对比附图。

现按有关程序将柳州 (略) 拟调整的广西 (略) 氯碱化工产业园智慧中心总平图进行公示,公示期从**日至**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以书面阐明观点的形式提出,有关书面意见请于**日前报送至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

特此通告!

(调整前)

(调整后)

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广西 (略) 氯碱化工产业园智慧中心总平方案已于**日经我局批准,现柳州 (略) 根据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原总平方案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1、建筑构筑物一览表中员工食堂面积总建筑面积由968.67平方米调整为1356.59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由485.11平方米调整为982.88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由300.39平方米调整为373.71平方米,员工食堂占地面积由334.04平方米调整为492.32平方米。

2、技术指标表中总建筑面积由8045.34平方米调整为8433.4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483.36平方米调整为373.71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由1461.02平方米调整为1619.30平方米,绿地面积由1741.79平方米调整为2168.17平方米(含水系),容积率由0.83调整为0.87,建筑密度由16.07%调整为17.81%,绿地率由19.15%调整为23.84%,原红线机动车位由75辆调整为69辆,非机动车位由148辆调整为161辆。

3、员工食堂朝向由南北向调整为东西向,与综合办公楼原设计的连廊取消,建筑周边景观布置相应做调整。

上述变更位置详见对比附图。

现按有关程序将柳州 (略) 拟调整的广西 (略) 氯碱化工产业园智慧中心总平图进行公示,公示期从**日至**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以书面阐明观点的形式提出,有关书面意见请于**日前报送至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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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构筑物一览表中员工食堂面积总建筑面积由968.67平方米调整为1356.59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由485.11平方米调整为982.88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由300.39平方米调整为373.71平方米,员工食堂占地面积由334.04平方米调整为492.32平方米。

2、技术指标表中总建筑面积由8045.34平方米调整为8433.4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483.36平方米调整为373.71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由1461.02平方米调整为1619.30平方米,绿地面积由1741.79平方米调整为2168.17平方米(含水系),容积率由0.83调整为0.87,建筑密度由16.07%调整为17.81%,绿地率由19.15%调整为23.84%,原红线机动车位由75辆调整为69辆,非机动车位由148辆调整为161辆。

3、员工食堂朝向由南北向调整为东西向,与综合办公楼原设计的连廊取消,建筑周边景观布置相应做调整。

上述变更位置详见对比附图。

现按有关程序将柳州 (略) 拟调整的广西 (略) 氯碱化工产业园智慧中心总平图进行公示,公示期从**日至**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以书面阐明观点的形式提出,有关书面意见请于**日前报送至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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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构筑物一览表中员工食堂面积总建筑面积由968.67平方米调整为1356.59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由485.11平方米调整为982.88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由300.39平方米调整为373.71平方米,员工食堂占地面积由334.04平方米调整为492.32平方米。

2、技术指标表中总建筑面积由8045.34平方米调整为8433.4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483.36平方米调整为373.71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由1461.02平方米调整为1619.30平方米,绿地面积由1741.79平方米调整为2168.17平方米(含水系),容积率由0.83调整为0.87,建筑密度由16.07%调整为17.81%,绿地率由19.15%调整为23.84%,原红线机动车位由75辆调整为69辆,非机动车位由148辆调整为161辆。

3、员工食堂朝向由南北向调整为东西向,与综合办公楼原设计的连廊取消,建筑周边景观布置相应做调整。

上述变更位置详见对比附图。

现按有关程序将柳州 (略) 拟调整的广西 (略) 氯碱化工产业园智慧中心总平图进行公示,公示期从**日至**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以书面阐明观点的形式提出,有关书面意见请于**日前报送至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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