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11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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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11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传 真:029-*

通讯地址:西安经开区明光路凯瑞F座三楼(*)

**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西安赛福斯 (略) 高端交通装备用高硬度耐磨钛基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经开行审环批复〔2022〕072号

11月17日

2

关于西安 (略) 汽车照明灯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经开行审环批复〔2022〕073号

11月17日

3

关于延锋(西安) (略) 延锋汽车座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经开行审环批复〔2022〕074号

11月17日

附件:

1、西安赛福斯 (略) 高端交通装备用高硬度耐磨钛基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经开行审环批复〔202.pdf

2、西安 (略) 汽车照明灯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经开行审环批复〔2022〕073号.pdf

3、延锋(西安) (略) 延锋汽车座椅生产项目经开行审环批复〔2022〕07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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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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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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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西安赛福斯 (略) 高端交通装备用高硬度耐磨钛基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经开行审环批复〔2022〕072号

11月17日

2

关于西安 (略) 汽车照明灯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经开行审环批复〔2022〕073号

11月17日

3

关于延锋(西安) (略) 延锋汽车座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经开行审环批复〔2022〕074号

11月17日

附件:

1、西安赛福斯 (略) 高端交通装备用高硬度耐磨钛基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经开行审环批复〔202.pdf

2、西安 (略) 汽车照明灯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经开行审环批复〔2022〕073号.pdf

3、延锋(西安) (略) 延锋汽车座椅生产项目经开行审环批复〔2022〕07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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