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溪山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阳光城溪山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项目地块用途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及中小学用地,现对《阳光城溪山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阳光城溪山悦项目地块;

(2)项目地点:地块位于谷苑路及南桥路以南,杏康路以西,山杏路以北,雷高路以东,属于雷锋街道荷花塘社区居委会,地块的中心坐标约为东经112.*,北纬28.*。

(3)调查范围: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为*.06平方米。

(4)地块现状:地块调查期间,阳光城溪山悦项目地块已启动开发,本次调查区域阳光城溪山悦分四期建设,一期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精装修,二期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精装修,三期工程部分已完成,部分正在进行地基建设,四期暂未开工,规划小学部分已建设完成交付。

(5)地块历史使用情况:2005地块在征收前该地块在历史上属于雷锋镇雷锋村和荷叶坝村,地块主要是农用地(鱼塘、耕地、林地等)及建设用地(农村居民宅基地)用途,**日, (略) 湘 (略) 和望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截止2013年低地块内才全部完成居民拆迁工作,2014年地块开始平整场地,地块2020年开始启动阳光城溪山悦项目建设。

(6)地块规划用途

依据麓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201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依据地块空间规划审批依据图及地块规划条件书,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及中小学用地。

二、调查结论

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没有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输入,项目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该地块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及中小学用地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三、地块责任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沙 (略)

联系人:周诗晧

联系电话:*

四、地块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中大 (略)

地址: (略) 岳麓区学士路755号

联系人:朱盛沛

联系电话:*

, (略) ,岳麓区,长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项目地块用途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及中小学用地,现对《阳光城溪山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阳光城溪山悦项目地块;

(2)项目地点:地块位于谷苑路及南桥路以南,杏康路以西,山杏路以北,雷高路以东,属于雷锋街道荷花塘社区居委会,地块的中心坐标约为东经112.*,北纬28.*。

(3)调查范围: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为*.06平方米。

(4)地块现状:地块调查期间,阳光城溪山悦项目地块已启动开发,本次调查区域阳光城溪山悦分四期建设,一期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精装修,二期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精装修,三期工程部分已完成,部分正在进行地基建设,四期暂未开工,规划小学部分已建设完成交付。

(5)地块历史使用情况:2005地块在征收前该地块在历史上属于雷锋镇雷锋村和荷叶坝村,地块主要是农用地(鱼塘、耕地、林地等)及建设用地(农村居民宅基地)用途,**日, (略) 湘 (略) 和望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截止2013年低地块内才全部完成居民拆迁工作,2014年地块开始平整场地,地块2020年开始启动阳光城溪山悦项目建设。

(6)地块规划用途

依据麓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201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依据地块空间规划审批依据图及地块规划条件书,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及中小学用地。

二、调查结论

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没有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输入,项目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该地块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及中小学用地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三、地块责任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沙 (略)

联系人:周诗晧

联系电话:*

四、地块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中大 (略)

地址: (略) 岳麓区学士路755号

联系人:朱盛沛

联系电话:*

, (略) ,岳麓区,长沙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