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衡阳市华侨城及周边片区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市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衡阳市华侨城及周边片区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华侨城及周边片区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石鼓区湘江北路23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华侨城及周边片区天然气利用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石鼓区华侨城片区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石鼓区华侨城片区,规划新建次高压管道7.1km、中压管道51.52km、高中压调压柜3座、中低压楼栋调压箱75座。输气规模为1.71×107Nm3/a。计划施工工期为2022年12月至2026年12月,共48个月。总投资12256.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6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无大气污染物外排。施工期须采取硬化道路、定时撒水抑尘、避免车辆超载,密闭或遮盖运输等措施。 2.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居住租用当地居民民房。运营期间,项目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 针对工程而言,为了最大限度的减轻定向钻施工对穿越水体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必须实施以下环保措施: 1)禁止向水体内排放一切污染物。 2)禁止在施工场地建临时厕所,防止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接进入河道。 3)在穿越河流的两堤外堤脚内禁止给施工机械加油、存放油品储罐,禁止在河流主流区和漫流区内清洗施工机械、车辆和排放污水。 4)防止设备漏油遗撒在水体里。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在易发生泄漏的设备底部铺防漏油布,并在重点地方设立接油盘等,同时及时清理漏油。 5)泥浆池要按照规范设立,防止雨水冲刷外溢,泥浆池底要采用防渗膜进行防渗处理,保证泥浆不渗入地下。 6)施工多余土 (略) 清运,不得随意弃置。 7)施工结束后要尽快恢复出、入土场地的原貌,减少水土流失。 8)泥浆池底部和四周应铺有PVC材料,防止污水下渗。施工结束后剩余的泥浆无回收、再利用价值,经泥浆 (略) 清运至弃渣场处置,并在施工结束后对泥浆池恢复原有地貌和土地利用属性,对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无噪声产生。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施工时间安排在昼间,夜间减少施工量或不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建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过程中可根据情况适当建立单面声屏障。管线运输、吊装应安排在昼间进行,施工车辆路过居民时,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施工期:(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废弃泥浆 施工过程中应对废弃泥浆的使用、处置处理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具体措施如下: 1)施工现场设置专门的配浆区,在专用的泥浆搅拌、配置槽内进行泥浆配制工作,配制好的泥浆储存在金属结构的泥浆槽内,不得向环境中溢流。 2)施工前需在两岸出入土点附近分别挖好泥浆池,池底进行防渗。泥浆池的位置应选择出入土点较近处,并且适合永久储存泥浆。每个泥浆池的表层土单独堆放,用于恢复原有地貌。 3)施工期间,从钻孔返回的泥浆过滤出钻屑和杂质后,尽可能重复利用,减少废弃泥浆的产生量。 4)施工期间严格操作规程,合理制定操作参数,防止施工过程出现跑浆等事故。 5)施工结束后剩余的泥浆无回收、再利用价值,经泥浆池收 (略) 清运,并在施工结束后对泥浆池恢复原有地貌和土地利用属性,对环境影响很小。 (3)工程弃土/弃渣 项目不设置弃土场,项目施工产生的 (略) 清运。 (4)施工废料 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的废焊条、防腐作业中产生的废防腐材料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混凝土等。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 |
注: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报告公开内容负责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华侨城及周边片区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石鼓区湘江北路23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华侨城及周边片区天然气利用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石鼓区华侨城片区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石鼓区华侨城片区,规划新建次高压管道7.1km、中压管道51.52km、高中压调压柜3座、中低压楼栋调压箱75座。输气规模为1.71×107Nm3/a。计划施工工期为2022年12月至2026年12月,共48个月。总投资12256.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6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无大气污染物外排。施工期须采取硬化道路、定时撒水抑尘、避免车辆超载,密闭或遮盖运输等措施。 2.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居住租用当地居民民房。运营期间,项目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 针对工程而言,为了最大限度的减轻定向钻施工对穿越水体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必须实施以下环保措施: 1)禁止向水体内排放一切污染物。 2)禁止在施工场地建临时厕所,防止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接进入河道。 3)在穿越河流的两堤外堤脚内禁止给施工机械加油、存放油品储罐,禁止在河流主流区和漫流区内清洗施工机械、车辆和排放污水。 4)防止设备漏油遗撒在水体里。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在易发生泄漏的设备底部铺防漏油布,并在重点地方设立接油盘等,同时及时清理漏油。 5)泥浆池要按照规范设立,防止雨水冲刷外溢,泥浆池底要采用防渗膜进行防渗处理,保证泥浆不渗入地下。 6)施工多余土 (略) 清运,不得随意弃置。 7)施工结束后要尽快恢复出、入土场地的原貌,减少水土流失。 8)泥浆池底部和四周应铺有PVC材料,防止污水下渗。施工结束后剩余的泥浆无回收、再利用价值,经泥浆 (略) 清运至弃渣场处置,并在施工结束后对泥浆池恢复原有地貌和土地利用属性,对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无噪声产生。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施工时间安排在昼间,夜间减少施工量或不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建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过程中可根据情况适当建立单面声屏障。管线运输、吊装应安排在昼间进行,施工车辆路过居民时,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施工期:(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废弃泥浆 施工过程中应对废弃泥浆的使用、处置处理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具体措施如下: 1)施工现场设置专门的配浆区,在专用的泥浆搅拌、配置槽内进行泥浆配制工作,配制好的泥浆储存在金属结构的泥浆槽内,不得向环境中溢流。 2)施工前需在两岸出入土点附近分别挖好泥浆池,池底进行防渗。泥浆池的位置应选择出入土点较近处,并且适合永久储存泥浆。每个泥浆池的表层土单独堆放,用于恢复原有地貌。 3)施工期间,从钻孔返回的泥浆过滤出钻屑和杂质后,尽可能重复利用,减少废弃泥浆的产生量。 4)施工期间严格操作规程,合理制定操作参数,防止施工过程出现跑浆等事故。 5)施工结束后剩余的泥浆无回收、再利用价值,经泥浆池收 (略) 清运,并在施工结束后对泥浆池恢复原有地貌和土地利用属性,对环境影响很小。 (3)工程弃土/弃渣 项目不设置弃土场,项目施工产生的 (略) 清运。 (4)施工废料 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的废焊条、防腐作业中产生的废防腐材料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混凝土等。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 |
注: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报告公开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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