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隆智能家具--拟批准公示
贝隆智能家具--拟批准公示
贝隆智能(天津) (略) 饰面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贝隆智能(天津) (略) 饰面板生产项目 | 贝隆智能(天津) (略) | (略) 津南区小站镇黄台工业园赢业路9号、6号 | 天津环 (略) | 贝隆智能(天津) (略) (略) (略) 位于津南区小站镇黄台工业园赢业路9号的现有厂房、 (略) 位于赢业路6号的现有厂房,拟投资500万人民币建设“贝隆智能(天津) (略) 饰面板生产项目”,占地面积13725.3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相关设备搭建压贴生产线、平贴生产线,并配套安装1 台 1t/h 燃气导热油炉、1台2t/h燃气导热油炉为生产供热。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饰面板10万立方米。 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当前 (略) 的相关产业政策。 |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压贴工序产生的*醛废气(G1-1)、平贴工序使用PUR胶产生的PUR胶有机废气(G1-2)、封边工序使用热熔胶产生的热熔胶有机废气(G2)以及导热油炉产生的锅炉废气(G3)。 G1-1、G1-2有机废气由工位上方集气罩进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G2有机废气由工位上方集气罩进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G3锅炉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大部分被有效捕集送入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排放,约有10%未被有效补集,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经计算,本项目废气中*醛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TRVOC、非*烷总烃均满足《工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家具制造行业标准限值,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SO2、NOx、CO和烟气黑度的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的标准限值,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同时,本项目厂址周边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预计本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黄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中各项污染物均可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和黄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排放去向合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行期间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废气治理设施等,噪声源强为60-70dB(A)。可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底座、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在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源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噪声能够实现厂界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周边区域声环境带来显著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原辅材料包装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定期清运。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 | 2022.11.28- 2022.12.2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贝隆智能(天津) (略) 饰面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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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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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隆智能(天津) (略) 饰面板生产项目 | 贝隆智能(天津) (略) | (略) 津南区小站镇黄台工业园赢业路9号、6号 | 天津环 (略) | 贝隆智能(天津) (略) (略) (略) 位于津南区小站镇黄台工业园赢业路9号的现有厂房、 (略) 位于赢业路6号的现有厂房,拟投资500万人民币建设“贝隆智能(天津) (略) 饰面板生产项目”,占地面积13725.3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相关设备搭建压贴生产线、平贴生产线,并配套安装1 台 1t/h 燃气导热油炉、1台2t/h燃气导热油炉为生产供热。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饰面板10万立方米。 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当前 (略) 的相关产业政策。 |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压贴工序产生的*醛废气(G1-1)、平贴工序使用PUR胶产生的PUR胶有机废气(G1-2)、封边工序使用热熔胶产生的热熔胶有机废气(G2)以及导热油炉产生的锅炉废气(G3)。 G1-1、G1-2有机废气由工位上方集气罩进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G2有机废气由工位上方集气罩进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G3锅炉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大部分被有效捕集送入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排放,约有10%未被有效补集,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经计算,本项目废气中*醛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TRVOC、非*烷总烃均满足《工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家具制造行业标准限值,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SO2、NOx、CO和烟气黑度的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的标准限值,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同时,本项目厂址周边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预计本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黄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中各项污染物均可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和黄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排放去向合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行期间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废气治理设施等,噪声源强为60-70dB(A)。可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底座、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在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源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噪声能够实现厂界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周边区域声环境带来显著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原辅材料包装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定期清运。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 | 2022.11.28- 2022.12.2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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