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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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 (略) 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 (略) (略) 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决策部署,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优化执法方式

  一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全力打造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污染源企业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梳理完善双随机系统登记企业,按照重点和一般排污单位区别合理制定抽查比例,按季度开展双随机抽查。已完成全年随机抽查任务,共检查555户,检查结果全部按时限要求录入系统进行公开。同时,积极探索部门联合执法,与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加油站、危险废物等行业领域随机抽查。

  二是贯彻落实正面清单制度。积极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领域企业等6类企业纳入到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通过视频连线、污染源自动监控等非现场方式开展监管,除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外,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活动造成干扰。清单实施动态管理,结合日常工作及时进行更新补充,截至目前,已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43家。

  三是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为提升监管效能,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 (略) 生态环境局配备15台无人机,用于环境执法监管,培育40余名专业“飞手”,打造科技化铁军队*。通过利用无人机航空巡查,有效统筹行政执法资源,大力缓解了执法人员不足的压力。通过发挥科技手段的快速辐射、高空巡视、精准定位等优势,可以准确发现隐匿违法行为,弥补人员无法实地检查的视角盲区,并有效扩大检查半径,大幅度提升精准执法、科学执法能效,开拓“航空”巡查执法新模式。

  二、扎实开展执法专项

  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综合采取司法联动、专项行动等方式,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年初以来, (略) 全地区共检查企业25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333件,办结333件。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6起,查封扣押2起,移送行政拘留8起,罚款238.69万元。2 (略) (略) 生态环境系统唯一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被生态环境部评为2021年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结合全年重点执法工作任务,制定《20 (略)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计划》,统筹开展全年综合行政专项执法工作。一是开展环保督察案件“回头看”销号行动。对各级环保督察交办的138件群众投诉举报案件逐一进行复查,确保所有案件整改到位,无反弹问题发生,严格执行“一案一档”管理要求,准备销号材料。二是开展清河行动。在化冰期关键节点,成立河道暗访督查工作组,采取执法人员徒步和无人机巡航等方式,对5个县(市)区的15条河流进行排查,共查出13个问题,全部交办属地整改到位。三是开展秸秆禁烧巡查。成立秸秆禁烧巡查专班,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对各地秸秆禁烧管控情况开展常态化巡查,确保时刻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2021年截止春耕前, (略) 定火点88个,同比去年减少63个,2021年秋收 (略) 定火点。四是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检查。组织机动车环保检验业务专业人员,制作专项检查表规范检查流程, (略) 32家从事机动车排放检验的机构进行全覆盖排查。 (略) 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业秩序,强化各检测机构主动做好信息公开,严格遵守I/M制度的自觉性。五是开展 (略) 场专项行动。制定专项行动执法检查记录表,配合商务、市场、公安、交通、应急、税务等7个部门,对加油站进行抽查检查,被抽查各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双层罐改造工程均已完成并投入运行,排污许可及环评手续齐全。六是开展工业物料堆场扬尘防控专项检查。 (略) 范围内的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 (略) 物料堆场基本情况,共排查料堆65处,立案处理1起,切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七是开展工业噪声达标整治。 (略) 工业企业噪声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以及被群众投诉举报噪声扰民的工业企业,建立管理台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声环境影响有关规定。截至目前,共检查工业企业141家,监测21家。八是开展处理厂(站)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污水流溢,污水管线、治污设施老化、破损,长期进水水质浓度较高,长期超(满)负荷运行,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超标排放,污泥处理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 (略) 35座污水处理厂(站)进行全覆盖排查。九是开展违法“小化工”专项排查整治。结合散乱污排查,重点排查包括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排污许可证及未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小化工”单位。十是开展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和在线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 (略) 公安局、 (略)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下发《 (略) 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检查28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560余人次,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案件1起。

  三、不断提升能力建设

  坚持统筹软件与硬件能力建设,个人和团队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是加强制度化建设。坚持聚焦理论、突出规范化原则,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实行典型案例指导制度、执法月通报机制,全面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访举报办理过程中的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对标生 (略) 厅执法事项,结合新出台法律法规,重新修订《 (略) 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梳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等11项工作,编制《 (略)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手册》,详细阐明各项工作要求、依据、内容, (略)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统一标杆,依法行使执法职能。

  二是加强人员学习能力建设。制定环保法律制度汇编、排污许可现场监管、锅炉行业现场监管等业务学习手册,组织执法人员全面开展业务专业知识自学。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现场模拟检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现场会、法律专业知识解读等多形式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个人业务能力水平。借助监督帮扶、竞赛比武等多种练兵平台,加强现场练兵、现场教学、现场执法,提高现场检查和办案能力。在2021-2022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 (略) 厅通报表彰, (略) 厅通报表扬,1人被环境部通报表扬。 (略) 行政执法网络培训及知识竞赛中集体 (略) 第一,14名执 (略) 优秀个人,全省实战比武排名第三, (略) 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4人被评为先进个人,并参加全国评比。

  三是加强执法装备基础建设。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装备标准化建设,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执法能力。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积极与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向市政府申请专项资金700余万用于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对照指导标准拟配齐标配清单设备,并为130名执法人员配发执法服装。目前已配备执法车辆15辆,无人机15台,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等设备上百余部,全面强化执法基础建设。

  四、深入创新工作举措

  开展特色练兵活动,创新工作机制、执法方式等方面的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执法实效。

  一是建立执法工作简报通报机制。对各执法机构日常执法常规工作、专项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对重要执法工作进行提示,对各单位执法及大练兵活动先进经验进行梳理,每月印发一期简报,供各执法机构互相交流学习, (略) 各项执法工作同步落实。

  二是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机制。组织相关科室和第三方机 (略) 安装有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借助第三方机构人员的专业能力帮助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发现问题,并积极探索在工业企业集中区域、重点行业领域、主要流域等方面引入第三方环保机构辅助环境执法,借力专业机构的技术支撑,提高执法针对性、科学性和时效性。

  三是建立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定期组织各执法机构梳理案件,重点梳理有关超标超总量、逃避监管以及侵害公众环境权益、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总结提炼行之有效、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在部门网站执法公示平台发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2021年7件 (略) 厅采纳并公开发布。同时,对梳理形成典型案例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全面提升队*整体执法办案能力水平。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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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 (略) 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 (略) (略) 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决策部署,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优化执法方式

  一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全力打造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污染源企业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梳理完善双随机系统登记企业,按照重点和一般排污单位区别合理制定抽查比例,按季度开展双随机抽查。已完成全年随机抽查任务,共检查555户,检查结果全部按时限要求录入系统进行公开。同时,积极探索部门联合执法,与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加油站、危险废物等行业领域随机抽查。

  二是贯彻落实正面清单制度。积极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领域企业等6类企业纳入到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通过视频连线、污染源自动监控等非现场方式开展监管,除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外,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活动造成干扰。清单实施动态管理,结合日常工作及时进行更新补充,截至目前,已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43家。

  三是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为提升监管效能,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 (略) 生态环境局配备15台无人机,用于环境执法监管,培育40余名专业“飞手”,打造科技化铁军队*。通过利用无人机航空巡查,有效统筹行政执法资源,大力缓解了执法人员不足的压力。通过发挥科技手段的快速辐射、高空巡视、精准定位等优势,可以准确发现隐匿违法行为,弥补人员无法实地检查的视角盲区,并有效扩大检查半径,大幅度提升精准执法、科学执法能效,开拓“航空”巡查执法新模式。

  二、扎实开展执法专项

  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综合采取司法联动、专项行动等方式,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年初以来, (略) 全地区共检查企业25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333件,办结333件。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6起,查封扣押2起,移送行政拘留8起,罚款238.69万元。2 (略) (略) 生态环境系统唯一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被生态环境部评为2021年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结合全年重点执法工作任务,制定《20 (略)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计划》,统筹开展全年综合行政专项执法工作。一是开展环保督察案件“回头看”销号行动。对各级环保督察交办的138件群众投诉举报案件逐一进行复查,确保所有案件整改到位,无反弹问题发生,严格执行“一案一档”管理要求,准备销号材料。二是开展清河行动。在化冰期关键节点,成立河道暗访督查工作组,采取执法人员徒步和无人机巡航等方式,对5个县(市)区的15条河流进行排查,共查出13个问题,全部交办属地整改到位。三是开展秸秆禁烧巡查。成立秸秆禁烧巡查专班,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对各地秸秆禁烧管控情况开展常态化巡查,确保时刻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2021年截止春耕前, (略) 定火点88个,同比去年减少63个,2021年秋收 (略) 定火点。四是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检查。组织机动车环保检验业务专业人员,制作专项检查表规范检查流程, (略) 32家从事机动车排放检验的机构进行全覆盖排查。 (略) 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业秩序,强化各检测机构主动做好信息公开,严格遵守I/M制度的自觉性。五是开展 (略) 场专项行动。制定专项行动执法检查记录表,配合商务、市场、公安、交通、应急、税务等7个部门,对加油站进行抽查检查,被抽查各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双层罐改造工程均已完成并投入运行,排污许可及环评手续齐全。六是开展工业物料堆场扬尘防控专项检查。 (略) 范围内的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 (略) 物料堆场基本情况,共排查料堆65处,立案处理1起,切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七是开展工业噪声达标整治。 (略) 工业企业噪声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以及被群众投诉举报噪声扰民的工业企业,建立管理台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声环境影响有关规定。截至目前,共检查工业企业141家,监测21家。八是开展处理厂(站)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污水流溢,污水管线、治污设施老化、破损,长期进水水质浓度较高,长期超(满)负荷运行,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超标排放,污泥处理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 (略) 35座污水处理厂(站)进行全覆盖排查。九是开展违法“小化工”专项排查整治。结合散乱污排查,重点排查包括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排污许可证及未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小化工”单位。十是开展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和在线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 (略) 公安局、 (略)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下发《 (略) 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检查28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560余人次,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案件1起。

  三、不断提升能力建设

  坚持统筹软件与硬件能力建设,个人和团队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是加强制度化建设。坚持聚焦理论、突出规范化原则,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实行典型案例指导制度、执法月通报机制,全面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访举报办理过程中的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对标生 (略) 厅执法事项,结合新出台法律法规,重新修订《 (略) 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梳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等11项工作,编制《 (略)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手册》,详细阐明各项工作要求、依据、内容, (略)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统一标杆,依法行使执法职能。

  二是加强人员学习能力建设。制定环保法律制度汇编、排污许可现场监管、锅炉行业现场监管等业务学习手册,组织执法人员全面开展业务专业知识自学。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现场模拟检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现场会、法律专业知识解读等多形式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个人业务能力水平。借助监督帮扶、竞赛比武等多种练兵平台,加强现场练兵、现场教学、现场执法,提高现场检查和办案能力。在2021-2022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 (略) 厅通报表彰, (略) 厅通报表扬,1人被环境部通报表扬。 (略) 行政执法网络培训及知识竞赛中集体 (略) 第一,14名执 (略) 优秀个人,全省实战比武排名第三, (略) 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4人被评为先进个人,并参加全国评比。

  三是加强执法装备基础建设。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装备标准化建设,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执法能力。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积极与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向市政府申请专项资金700余万用于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对照指导标准拟配齐标配清单设备,并为130名执法人员配发执法服装。目前已配备执法车辆15辆,无人机15台,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等设备上百余部,全面强化执法基础建设。

  四、深入创新工作举措

  开展特色练兵活动,创新工作机制、执法方式等方面的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执法实效。

  一是建立执法工作简报通报机制。对各执法机构日常执法常规工作、专项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对重要执法工作进行提示,对各单位执法及大练兵活动先进经验进行梳理,每月印发一期简报,供各执法机构互相交流学习, (略) 各项执法工作同步落实。

  二是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机制。组织相关科室和第三方机 (略) 安装有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借助第三方机构人员的专业能力帮助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发现问题,并积极探索在工业企业集中区域、重点行业领域、主要流域等方面引入第三方环保机构辅助环境执法,借力专业机构的技术支撑,提高执法针对性、科学性和时效性。

  三是建立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定期组织各执法机构梳理案件,重点梳理有关超标超总量、逃避监管以及侵害公众环境权益、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总结提炼行之有效、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在部门网站执法公示平台发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2021年7件 (略) 厅采纳并公开发布。同时,对梳理形成典型案例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全面提升队*整体执法办案能力水平。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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