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板芙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高品乐食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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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板芙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高品乐食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板芙镇芙中二横路6号板芙行政服务中心,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板芙镇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新建项 (略) 板芙镇居委会芙中路14号之七A、B、C栋。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4000㎡,建筑面积为3456.42㎡,主要从事食品的生产、加工,年产白砂糖100吨、预拌粉100吨、淀粉100吨、糕点1吨、味精2吨、调味酱汁60吨、复合调味粉8吨、调味油1吨、大米1吨、肉制品0.5吨。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政管网排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3、落实隔声、消声、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布局车间位置。
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 (略) (略) 新建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略)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板芙镇芙中二横路6号板芙行政服务中心,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板芙镇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新建项 (略) 板芙镇居委会芙中路14号之七A、B、C栋。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4000㎡,建筑面积为3456.42㎡,主要从事食品的生产、加工,年产白砂糖100吨、预拌粉100吨、淀粉100吨、糕点1吨、味精2吨、调味酱汁60吨、复合调味粉8吨、调味油1吨、大米1吨、肉制品0.5吨。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政管网排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3、落实隔声、消声、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布局车间位置。
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 (略) (略) 新建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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