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山市浑江区乡村共享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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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山市浑江区乡村共享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山市浑江区乡村共享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浑江发改审批字〔2022〕124号
(略) 浑江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的《 (略) 浑江区乡村共享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浑江农请[2022]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 (略) (略) 编制完成《 (略) 浑江区乡村共享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深圳 (略) 出具的《 (略) 浑江区乡村共享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群伦丰评字[2022]126号)意见,经研究,原则 (略) 浑江区乡村共享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浑江区乡村共享中心建设》(2210-*-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浑江区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地点: (略) 浑江区红土崖镇与三道沟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 (略) 浑江区的6个村镇,均为特色资源突出,文旅资源和自然景观丰富的村镇,项目总占地面积 103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80平方米,建设内容如下。
  a 红一村乡村共享中心:项目占地面积 915m2,总建筑面积900m2。其中,乡村共享中心900m2;室外展廊50m,休闲运动场地300m2,停车场315m2,围墙120m,大门1座,充电桩6座,并配套室外管网工程。
  b 红土崖镇乡村共享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425m2,总建筑面积1500m2。其中,乡村共享中心1500m2;室外展廊50m,乡村大舞台与放映场400m2,停车场525m2,围墙200m,大门1座,充电桩10座,并配套室外管网工程。
  c 仙人洞村乡村共享中心:项目占地面积2890m2,总建筑面积2880m2。其中,乡村共享中心2880m2;休闲运动场地 300m2,乡村大舞台与放映场 400m2,停车场1050m2,围墙 300m,大门1座,充电桩20座,并配套室外管网工程。
  d 二道沟村乡村共享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730m2,总建筑面积1800m2。其中,乡村共享中心1800m2;室外展廊50m,乡村大舞台与放映场 500m2,停车场630m2,围墙 200m,大门1座,充电桩10座,并配套室外管网工程。
  e 三道沟村乡村共享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730m2,总建筑面积1800m2。其中,乡村共享中心1800m2;室外展廊50m,乡村大舞台与放映场500m2,停车场630m2,围墙200m,大门1座,充电桩10座,并配套室外管网工程。
  f大路村乡村共享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630m2,总建筑面积1500m2。其中,乡村共享中心1500m2;室外展廊50m,乡村大舞台与放映场500m2,停车场630m2,围墙200m,大门1座,充电桩10座,并配套室外管网工程。
  五、建设期限:建设期为2年,即2022年8月-2024年7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975.93万元,拟申请专项债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共同予以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浑江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浑江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浑江区农业农村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浑江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工程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 (略) 浑江区乡村共享中心建设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单位(万元)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

建安工程

15673.99

2

设备购置

484.00

3

勘察

129.26

4

设计

326.3

5

监理

228.37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日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山市浑江区乡村共享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浑江发改审批字〔2022〕124号
(略) 浑江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的《 (略) 浑江区乡村共享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浑江农请[2022]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 (略) (略) 编制完成《 (略) 浑江区乡村共享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深圳 (略) 出具的《 (略) 浑江区乡村共享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群伦丰评字[2022]126号)意见,经研究,原则 (略) 浑江区乡村共享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浑江区乡村共享中心建设》(2210-*-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浑江区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地点: (略) 浑江区红土崖镇与三道沟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 (略) 浑江区的6个村镇,均为特色资源突出,文旅资源和自然景观丰富的村镇,项目总占地面积 103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80平方米,建设内容如下。
  a 红一村乡村共享中心:项目占地面积 915m2,总建筑面积900m2。其中,乡村共享中心900m2;室外展廊50m,休闲运动场地300m2,停车场315m2,围墙120m,大门1座,充电桩6座,并配套室外管网工程。
  b 红土崖镇乡村共享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425m2,总建筑面积1500m2。其中,乡村共享中心1500m2;室外展廊50m,乡村大舞台与放映场400m2,停车场525m2,围墙200m,大门1座,充电桩10座,并配套室外管网工程。
  c 仙人洞村乡村共享中心:项目占地面积2890m2,总建筑面积2880m2。其中,乡村共享中心2880m2;休闲运动场地 300m2,乡村大舞台与放映场 400m2,停车场1050m2,围墙 300m,大门1座,充电桩20座,并配套室外管网工程。
  d 二道沟村乡村共享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730m2,总建筑面积1800m2。其中,乡村共享中心1800m2;室外展廊50m,乡村大舞台与放映场 500m2,停车场630m2,围墙 200m,大门1座,充电桩10座,并配套室外管网工程。
  e 三道沟村乡村共享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730m2,总建筑面积1800m2。其中,乡村共享中心1800m2;室外展廊50m,乡村大舞台与放映场500m2,停车场630m2,围墙200m,大门1座,充电桩10座,并配套室外管网工程。
  f大路村乡村共享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630m2,总建筑面积1500m2。其中,乡村共享中心1500m2;室外展廊50m,乡村大舞台与放映场500m2,停车场630m2,围墙200m,大门1座,充电桩10座,并配套室外管网工程。
  五、建设期限:建设期为2年,即2022年8月-2024年7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975.93万元,拟申请专项债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共同予以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浑江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浑江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浑江区农业农村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浑江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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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略) 浑江区乡村共享中心建设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单位(万元)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

建安工程

15673.99

2

设备购置

484.00

3

勘察

129.26

4

设计

326.3

5

监理

228.37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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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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