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山市智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浑江发改审批字〔2022〕123号
白山金谷 (略) :
你单位报来的《 (略) 智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金谷农请[2022]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 (略) (略) 编制完成《 (略) 智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深圳 (略) 出具的《 (略) 智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群伦丰评字[2022]121号)意见,经研究,原则 (略) 智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智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2210-*-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白山金谷 (略) 。
三、建设地点: (略) 浑江区七道江镇驮道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 23.04 公顷,全部为设施农用地。总建筑面积 90510.00平方米,其中双层智能日光温室大棚面积 88536.00平方米,新建净菜分拣中心面积 1536.00平方米,新建管理用房面积 438平方米,生态停车场 4300平方米,新建管理用房面积为 438m2,2栋;新建混凝土道路13634.21m2,生态停车场4300m2;步行道 1188.85 米,取水井6眼,排水沟2540m,低压供电线路2690m,蜂群式小型风电系统1套。
五、建设期限:建设期为2年,即2022年10月-2024年9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443.45万元,拟申请专项债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共同予以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白山金谷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白山金谷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白山金谷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白山金谷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工程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 (略) 智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单位(万元)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1 | 建安工程 | √ | | | √ | √ | | | 15673.99 |
2 | 设备购置 | √ | | | √ | √ | | | 484.00 |
3 | 勘察 | √ | | | √ | √ | | | 129.26 |
4 | 设计 | √ | | | √ | √ | | | 326.3 |
5 | 监理 | √ | | | √ | √ | | | 228.37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山市智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浑江发改审批字〔2022〕123号
白山金谷 (略) :
你单位报来的《 (略) 智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金谷农请[2022]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 (略) (略) 编制完成《 (略) 智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深圳 (略) 出具的《 (略) 智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群伦丰评字[2022]121号)意见,经研究,原则 (略) 智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智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2210-*-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白山金谷 (略) 。
三、建设地点: (略) 浑江区七道江镇驮道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 23.04 公顷,全部为设施农用地。总建筑面积 90510.00平方米,其中双层智能日光温室大棚面积 88536.00平方米,新建净菜分拣中心面积 1536.00平方米,新建管理用房面积 438平方米,生态停车场 4300平方米,新建管理用房面积为 438m2,2栋;新建混凝土道路13634.21m2,生态停车场4300m2;步行道 1188.85 米,取水井6眼,排水沟2540m,低压供电线路2690m,蜂群式小型风电系统1套。
五、建设期限:建设期为2年,即2022年10月-2024年9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443.45万元,拟申请专项债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共同予以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白山金谷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白山金谷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白山金谷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白山金谷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工程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 (略) 智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单位(万元)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1 | 建安工程 | √ | | | √ | √ | | | 15673.99 |
2 | 设备购置 | √ | | | √ | √ | | | 484.00 |
3 | 勘察 | √ | | | √ | √ | | | 129.26 |
4 | 设计 | √ | | | √ | √ | | | 326.3 |
5 | 监理 | √ | | | √ | √ | | | 228.37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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