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1月25日关于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中船风电兴城2号30万千瓦风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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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1月25日关于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中船风电兴城2号30万千瓦风电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

传真:042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船风电兴城2号30万千瓦风电项目

中船风电(兴城) (略)

(略) (自治区) (略) (略) (区)红崖子镇、郭家满族镇、药王满族乡、碱厂满族乡、围屏满族乡等乡镇(街道)

(略) 环保集团 (略)

该项 (略) (略) 红崖子真、郭家满族镇、药王满族乡、碱厂满族乡、围屏满族乡等乡镇境内。工程建设内容:新建总升压汇流站一座(位于北区)、南侧汇流站一座(位于南区),南侧汇流站新建一条220kV输电线路接入总升压汇流站,最终总升压汇流站以1回220 (略) 系统变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00MW。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8万元,占总投资的0.36%。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针对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应采取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等措施并及时绿化或复耕。

2.落实施工期和营运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活污水,分别经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建设单位对化粪池做好防渗,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两类;运行期噪声主要是风机机组、升压站和导线电晕放电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架空线路路径设计合理,定期维护设备和导线,保证设备和导线正常低噪运行。

4.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区域景观和区域生物多样性等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工程施工布置,避让树木,最大程度地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直接扰动影响。

5.严格落实光影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管理,为有效防治光影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采取合理布局,远离敏感目标,风电机组光影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村庄及迁入居民,最大限度地减轻光影对居民区的影响。

6.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隔油器废油脂、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以及废蓄电池组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贮存和运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7.严格落实电磁辐射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工频电磁场主要产生于总升压汇流站、南侧汇流站、220kV输电线路电压等。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管理,将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造成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采取将变电站内电器设备接地、站址四周设置围墙;架空地线采用良导体的导线,减小静感应电动势、对地电压和杂音电动势、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

8.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衔接,报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

传真:042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船风电兴城2号30万千瓦风电项目

中船风电(兴城) (略)

(略) (自治区) (略) (略) (区)红崖子镇、郭家满族镇、药王满族乡、碱厂满族乡、围屏满族乡等乡镇(街道)

(略) 环保集团 (略)

该项 (略) (略) 红崖子真、郭家满族镇、药王满族乡、碱厂满族乡、围屏满族乡等乡镇境内。工程建设内容:新建总升压汇流站一座(位于北区)、南侧汇流站一座(位于南区),南侧汇流站新建一条220kV输电线路接入总升压汇流站,最终总升压汇流站以1回220 (略) 系统变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00MW。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8万元,占总投资的0.36%。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针对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应采取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等措施并及时绿化或复耕。

2.落实施工期和营运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活污水,分别经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建设单位对化粪池做好防渗,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两类;运行期噪声主要是风机机组、升压站和导线电晕放电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架空线路路径设计合理,定期维护设备和导线,保证设备和导线正常低噪运行。

4.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区域景观和区域生物多样性等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工程施工布置,避让树木,最大程度地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直接扰动影响。

5.严格落实光影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管理,为有效防治光影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采取合理布局,远离敏感目标,风电机组光影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村庄及迁入居民,最大限度地减轻光影对居民区的影响。

6.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隔油器废油脂、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以及废蓄电池组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贮存和运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7.严格落实电磁辐射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工频电磁场主要产生于总升压汇流站、南侧汇流站、220kV输电线路电压等。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管理,将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造成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采取将变电站内电器设备接地、站址四周设置围墙;架空地线采用良导体的导线,减小静感应电动势、对地电压和杂音电动势、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

8.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衔接,报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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