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丰县农林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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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丰县农林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丰县农林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东发改审批〔2022〕97号
(略) 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东丰县农林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请示》(东城发〔2022〕1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经国开中咨(北京)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中设泛华评字〔2022〕158号)。项目致力打造全产业链、全过程服务、智慧型预制食品产业集群地标平台,融合高品质冷链仓储物流、冻品食材、预制菜研发生产三大核心模块,创新打造食品菜品标准化,推动餐饮业品质化、标准化、品牌化。项目的建设将促进东丰县产业结构调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原则同意东丰县农林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东丰县农林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东丰县经济开发区内,分为三个地块建设,其中地块一位于东丰县吉鹿街道忠厚村,北邻东兴路,西邻鹿业街,南邻东宁路,东临吉林 (略) ;地块二位于东丰县祥鹿街道永青村,北邻东宁路,西邻鹿业街,南邻耕地,东临耕地;地块三位于东丰县县城区,北邻东宁路,西邻创业街,南邻耕地,东临鹿业街。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81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152.64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科研楼、综合楼、食材仓库、预制菜厂房、冷链物流库房、中央厨房、小型屠宰加工厂房、设备用房,地下部分建设、腌制菜场、设备房(地下),配套建设道路及硬化、绿化和场区工程等。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39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文依申请公开)

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丰县农林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东发改审批〔2022〕97号
(略) 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东丰县农林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请示》(东城发〔2022〕1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经国开中咨(北京)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中设泛华评字〔2022〕158号)。项目致力打造全产业链、全过程服务、智慧型预制食品产业集群地标平台,融合高品质冷链仓储物流、冻品食材、预制菜研发生产三大核心模块,创新打造食品菜品标准化,推动餐饮业品质化、标准化、品牌化。项目的建设将促进东丰县产业结构调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原则同意东丰县农林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东丰县农林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东丰县经济开发区内,分为三个地块建设,其中地块一位于东丰县吉鹿街道忠厚村,北邻东兴路,西邻鹿业街,南邻东宁路,东临吉林 (略) ;地块二位于东丰县祥鹿街道永青村,北邻东宁路,西邻鹿业街,南邻耕地,东临耕地;地块三位于东丰县县城区,北邻东宁路,西邻创业街,南邻耕地,东临鹿业街。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81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152.64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科研楼、综合楼、食材仓库、预制菜厂房、冷链物流库房、中央厨房、小型屠宰加工厂房、设备用房,地下部分建设、腌制菜场、设备房(地下),配套建设道路及硬化、绿化和场区工程等。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39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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