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瓮安县江界河镇兴民拌和场建设项目、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城学校项目、贵州嘉禾茂业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项目、贵州兴宏科技有限公司500吨/年永固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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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瓮安县江界河镇兴民拌和场建设项目、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城学校项目、贵州嘉禾茂业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项目、贵州兴宏科技有限公司500吨/年永固紫、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瓮安县江界河镇兴民拌和场建设项目 、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城学校项目 、贵州嘉禾茂业 (略) 生产项目、 (略) 500吨/年永固紫、10000吨/年对硝基苯胺、10000吨/年废盐处置项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瓮安县江界河镇兴民拌和场建设项目 、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城学校项目 、贵州嘉禾茂业 (略) 生产项目、 (略) 500吨/年永固紫、10000吨/年对硝基苯胺、10000吨/年废盐处置项目 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瓮安县江界河镇兴民拌和场建设项目

    瓮安县江界河镇铜锣村牛路组

    瓮安县江界河镇兴民拌和场

    贵州 (略)

    本项目位于瓮安县江界河镇铜锣村牛路组(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7°34′13″,北纬27°36′64″)。建设年产1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属于水泥制品制造行业。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已于2017年5月动工建设,2017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出具了“该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项目占地面积为666.67m2,项目总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41.6%。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现场道路及主要运输通道路面进行清扫、洒水。裸露地面应覆盖或洒水,易飞散原材料采用封闭车厢运输,清洁出场施工车辆泥沙,通过自然稀释后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清掏作为肥料,不外排。

    3.噪声

    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禁止鸣笛。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人为噪声、合理施工布局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排放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挖填方平衡,无弃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厂内运输扬尘

    项目运营期厂区全部硬化,定期洒水,车辆运输过程覆盖毡布、降低车速,主要运输通道定期冲洗。

    (2)原料堆场、装卸粉尘

    设置半封闭棚架式落地堆场,设置洒水喷淋、防风抑尘围挡和覆盖措施,原料装卸在堆场内进行。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3)水泥筒仓粉尘

    项目2个15m高水泥筒仓,每个筒仓仓顶自带1套布袋除尘器,水泥卸料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直接由仓顶排气口排放,排放浓度控制在《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制。

    (4)粉煤灰筒仓粉尘

    项目设置1个高为15m粉煤灰筒仓,仓顶自带1套布袋除尘器,卸料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直接由仓顶排气口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标准。

    (5)投料、搅拌粉尘

    设置搅拌机1台,水泥、粉煤灰通过螺旋输送机和皮带输送机密闭进入搅拌机,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统一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1套)处理,最后排放到全封闭钢架棚厂房内。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标准。

    2.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系,厂区周边建设截排水沟,厂区及进场道路进行全面硬化。新建一座雨水收集池(10m3),收集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降尘和绿化,轮胎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及实验室废水排入沉淀池(5m3)沉淀回用轮胎清洗;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1m3)处理再与生活污水排入改良式化粪池(5m3)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农肥。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内,未预见用水全部消耗。

    3.噪声

    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通过设置基础减振、加装减振弹簧和橡皮垫、隔声等减振降噪措施,加强设备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底泥(渣)和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


    2

    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城学校项目

    龙里县谷脚镇龙里县贵阳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国际城版块内

    中铁贵州 (略)

    贵州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黔南州龙里县贵阳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国际城版块内,址地理坐标东经:106度51分47.5秒,北纬26度29分20.7秒,属于P8321普通小学教育、P8331普通初中教育,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36%。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当对施工工地边界设置2.0m以上的围墙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土地平整与及时清运、处置建筑垃圾相结合,建筑垃圾转运前要喷洒水,对于工地内的裸露地面,采取覆盖防尘网或防尘布等,防治风力扬尘产生,施工场地地面和路面进行定期洒水,施工场地不进行现场混凝土搅拌,减少扬尘产生;对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设置有效的防尘网,确保厂界施工期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场地一侧布设临时沉淀池(10m3),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降尘、车辆轮胎冲洗、道路洒水降尘过程。施工人员生活采用旱厕,定期清运。在场地的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手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降尘、车辆轮胎冲洗、道路洒水降尘过程。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车辆运输等,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午休时间及夜间不得进行作业;场地砌围墙进行全封闭施工,围墙高度不低于1.8m,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遮挡装置,空压机等放置于工棚内,合理安排设备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数量,缩短其使用时间,并且严格管理施工机械的作业,尽量减少或避免强噪声的设备同时作业养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在场区内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理并分别按类处置,装修期间油漆、涂料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和弃土、弃渣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初中化学实验室教学过程可能会产生少量实验废气,实验室内设机械强制排风设施和通风橱,产生废气的实验均在通风橱内进行,经通风橱进入实验室通风系统专用烟道P2引至初中部教学综合楼楼顶排放。在屋顶设置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氢氧化钠、硫代硫酸钠混合溶液处理含酸废气。

    (2)地下车库由于车位较多,废气不易扩散,地下停车场需用机械排风换气设施进行通风。地上停车位汽车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容易扩散。

    (3)本项目备用发电机设置在地下一层设备间,废气从专用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

    (4)食堂产生的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油烟专用烟道(P1)高于食堂楼顶排放。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大型排放标准(2.0mg/m3);食堂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是高效清洁的能源,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要求。

    (5)垃圾臭气其源强较难确定,只要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的位置,与周围教学楼等保持20m以上的距离,同时定期消毒、垃圾及时清运,垃圾臭气对附近教学楼及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 (略) 政污水收集管网,最终通过进入龙里县谷脚千家卡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头堡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周边及内部进行合理的绿化屏障,可起到较好的减噪效果,加强对进出车辆停泊的进出管理,尽量缩短汽车的怠速停留时间,限制校区内车速,禁止车辆鸣笛,尽量缩短汽车出入口停留时间以减少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和自身的影响,采取以上隔音降噪措施后,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物理实验废物、生物实验废物。产生的实验废物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化粪池污泥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2)危险废物主要为化学实验废物、医疗废物和废油脂。产生的危废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面积约10m2。危废暂存间设置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进行水平和垂直铺(渗透系数≤10-10cm/s)。

    3

    贵州嘉禾茂业 (略) 生产项目

    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龙泉项目区一期2号(贵州 (略) 内)

    贵州嘉禾茂业 (略)

    贵州湘宁 (略)

    本项目位于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龙泉项目区一期2号(贵州 (略) 内)(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6°41′34.560″,北纬26°16′49.510″),属于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项目,占地面积3435m2。项目总投资12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5.71%,为新建项目。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和安装设备。通过加强通风、洒水降尘等措施,加强场地清洁,厂界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无土石方开挖工程,不产生基坑废水,厂房地面已做硬化处理,施工废水主要为场地冲洗及抑尘用水,场地冲洗及抑尘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再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噪声和运输噪声。施工机械选择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较高的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来自于设备外包装材料、装修垃圾及生活垃圾。其中设备外包装材料及废弃装修材料应进行分类收集,对包装袋、包装箱、木块等可再利用部分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同生活垃圾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统一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不饱和树脂和色浆在混合搅拌、覆膜挤压、平铺、固化工序过程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经密闭式负压集气罩统一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苯*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加强产污环节局部密闭性,定时检查生产线各产污环节,防止泄露,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2)颗粒物经布袋吸尘器收集后在生产车间内排放;切割环节布袋吸尘器系统;加强对粉尘输送管路的检查,防止输送管路泄露、堵塞等;加强场地清洁,厂界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四周设雨水导排水沟;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再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采光瓦自动生产线、搅拌机、空压机、废气处理系统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化设备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输至当地生活垃圾转运站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废边角料、布袋吸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

    (3)危废物暂存间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相关要求,做好防渗措施,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K≤10-10cm/s。废机油、破损的废包装桶及废活性炭等危废临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原料储存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生产区、一般固废暂存区等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各防渗区域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有原材料、废机油泄漏及火灾爆炸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等。建设单位应在危废间、原料储存区外围设置围堰;项目原料储存、生产的过程中配套的设备、机泵、阀门、管道等选用先进、可靠的产品。同时应加强生产过程中设备与管道系统的管理与维修,使生产系统处于密闭化,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通过加强环境管理,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4

    (略) 500吨/年永固紫、10000吨/年对硝基苯胺、10000吨/年废盐处置项目

    (略) 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孵化园内

    (略)

    贵州柏年 (略)

    本项 (略) 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占地面积约154.89亩,主要利用 (略) 、 (略) 2021年建设的永固紫生产项目、对硝基苯胺生产项目已经建成的1#标准厂房5425.02平方米、2#标准厂房2895.56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生产,建成后年产500吨永固紫、10000吨对硝基苯胺。项目总投资124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6.2万元,占总投资的5.7%。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增湿,运输车辆、施工场地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冲洗,道路保持一定湿度,施工场地车辆限速行驶,车辆驶出工地前车轮冲洗干净,运输车辆上应覆盖篷布。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以减少粉尘飞扬现象。施工结束后,应尽早对场地内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硬化处理,减少扬尘的产生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双龙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噪声影响严重、作业周期长的施工机械或设备的作业点与居民区敏感点保持较大的距离,以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机械设置在施工工棚内;尽量避免在夜间施工,如需在夜间施工,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意见,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并向周围居民公告。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石方运至合法的弃土场进行堆放;建筑垃圾运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堆场进行堆放;废钢材、废弃木材等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处理;机修维护过程中及时对废机油、废润滑油进行收集,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于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营运期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燃煤锅炉烟气通过“SNCR脱硝+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4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2)生物质锅炉经过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燃气锅炉经过低氮燃烧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直排,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4)本项目永固紫生产线的闪蒸、粉碎+拼混、破碎工序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再与预处理打浆、烘干、捏合烘干等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NMHC),一起通过干式前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5)永固紫生产线球磨和捏合工艺中的吸料、酸化、二次打浆等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HCl和挥发性有机物,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二级水喷淋吸收+碱液喷淋吸收+干式前处理+活性炭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6)对硝基苯胺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氨气、挥发性有机物和HCl,氨回收和结晶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二级水喷淋吸收+干式前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6)排放。

    (7)硝基苯胺生产线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氨气、挥发性有机物和HCl,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水旋风+喷淋吸收+干式前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7)排放。

    (8)对硝基苯胺废水预处理设施电化学阶段产生的氯气与氢气,经过收集后采用碱液吸收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9)锅炉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于燃料堆放以及输送过程,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和洒水降尘措施处理,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10)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送至食堂屋顶排放,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永固紫生产线产生的生产废水和厂区地面冲洗水经过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全部通过罐车运至园区200m3/d的工业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进入双龙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2)对硝基苯胺产生的废水预处理(预处理工艺:调节桶+CTI+混凝沉淀+吹脱塔+电化学)后,进入对硝基苯胺废水收集池内,通过罐车运至园区200m3/d的工业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进入双龙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待园区规划 (略) 双龙工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运行后,本项目生产废水排入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锅炉排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内洒水降尘、绿化等;脱硫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项目废气喷淋产生的喷淋废水经循环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水喷淋设施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双龙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将生产厂房、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灌区、危废暂存间、废水收集池、对硝基苯胺废水预处理站、污水收集管沟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10cm/s,采用混凝土垫层+2mmHDPE膜+混凝土保护层+环氧树脂防渗,危废暂存间墙裙自地面上50cm也采用重点防渗。脱硫废水收集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锅炉废水收集池、渣库等作为一般防渗区处理,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燃料棚、消防水站、办公楼、锅炉房等其他区域作简单防渗区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来源有空锅炉房风机、粉碎机、球磨机、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设备均位于厂房内。采取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并对噪声较大设备安装消音设施。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厂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带,进一步隔声降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活性炭、废包装袋/桶、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机油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相关要求执行。

    (2)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置1个312m2的渣库,用于暂堆炉灰、炉渣;项目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作为产品;脱硫石膏外卖建材单位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带走处置;锅炉废水沉淀渣定期清理后运至合法的堆场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3)对硝基苯胺废气治理产生的沉淀渣、氨回收产生的沉淀渣主要成为硝基苯胺与4,4′-二硝基二苯胺混合物,该固废与项目产品性质一致,此部分的沉淀渣经过收集烘干后作为产品外售不外排。

    (4)项目运行后,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对对硝基苯胺废水预处理设施化学沉淀过程产生的沉淀渣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如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运至合法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或者综合利用,如属于危险废物应交予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报批稿

    瓮安县江界河镇兴民拌和场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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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城学校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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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嘉禾茂业 (略) 生产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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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500吨/年永固紫、10000吨/年对硝基苯胺、10000吨/年废盐处置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瓮安县江界河镇兴民拌和场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城学校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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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嘉禾茂业 (略) 生产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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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500吨/年永固紫、10000吨/年对硝基苯胺、10000吨/年废盐处置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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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略) 500吨/年永固紫、10000吨/年对硝基苯胺、10000吨/年废盐处置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瓮安县江界河镇兴民拌和场建设项目 、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城学校项目 、贵州嘉禾茂业 (略) 生产项目、 (略) 500吨/年永固紫、10000吨/年对硝基苯胺、10000吨/年废盐处置项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瓮安县江界河镇兴民拌和场建设项目 、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城学校项目 、贵州嘉禾茂业 (略) 生产项目、 (略) 500吨/年永固紫、10000吨/年对硝基苯胺、10000吨/年废盐处置项目 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瓮安县江界河镇兴民拌和场建设项目

    瓮安县江界河镇铜锣村牛路组

    瓮安县江界河镇兴民拌和场

    贵州 (略)

    本项目位于瓮安县江界河镇铜锣村牛路组(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7°34′13″,北纬27°36′64″)。建设年产1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属于水泥制品制造行业。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已于2017年5月动工建设,2017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出具了“该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项目占地面积为666.67m2,项目总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41.6%。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现场道路及主要运输通道路面进行清扫、洒水。裸露地面应覆盖或洒水,易飞散原材料采用封闭车厢运输,清洁出场施工车辆泥沙,通过自然稀释后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清掏作为肥料,不外排。

    3.噪声

    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禁止鸣笛。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人为噪声、合理施工布局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排放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挖填方平衡,无弃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厂内运输扬尘

    项目运营期厂区全部硬化,定期洒水,车辆运输过程覆盖毡布、降低车速,主要运输通道定期冲洗。

    (2)原料堆场、装卸粉尘

    设置半封闭棚架式落地堆场,设置洒水喷淋、防风抑尘围挡和覆盖措施,原料装卸在堆场内进行。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3)水泥筒仓粉尘

    项目2个15m高水泥筒仓,每个筒仓仓顶自带1套布袋除尘器,水泥卸料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直接由仓顶排气口排放,排放浓度控制在《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制。

    (4)粉煤灰筒仓粉尘

    项目设置1个高为15m粉煤灰筒仓,仓顶自带1套布袋除尘器,卸料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直接由仓顶排气口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标准。

    (5)投料、搅拌粉尘

    设置搅拌机1台,水泥、粉煤灰通过螺旋输送机和皮带输送机密闭进入搅拌机,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统一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1套)处理,最后排放到全封闭钢架棚厂房内。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标准。

    2.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系,厂区周边建设截排水沟,厂区及进场道路进行全面硬化。新建一座雨水收集池(10m3),收集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降尘和绿化,轮胎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及实验室废水排入沉淀池(5m3)沉淀回用轮胎清洗;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1m3)处理再与生活污水排入改良式化粪池(5m3)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农肥。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内,未预见用水全部消耗。

    3.噪声

    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通过设置基础减振、加装减振弹簧和橡皮垫、隔声等减振降噪措施,加强设备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底泥(渣)和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


    2

    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城学校项目

    龙里县谷脚镇龙里县贵阳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国际城版块内

    中铁贵州 (略)

    贵州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黔南州龙里县贵阳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国际城版块内,址地理坐标东经:106度51分47.5秒,北纬26度29分20.7秒,属于P8321普通小学教育、P8331普通初中教育,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36%。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当对施工工地边界设置2.0m以上的围墙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土地平整与及时清运、处置建筑垃圾相结合,建筑垃圾转运前要喷洒水,对于工地内的裸露地面,采取覆盖防尘网或防尘布等,防治风力扬尘产生,施工场地地面和路面进行定期洒水,施工场地不进行现场混凝土搅拌,减少扬尘产生;对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设置有效的防尘网,确保厂界施工期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场地一侧布设临时沉淀池(10m3),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降尘、车辆轮胎冲洗、道路洒水降尘过程。施工人员生活采用旱厕,定期清运。在场地的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手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降尘、车辆轮胎冲洗、道路洒水降尘过程。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车辆运输等,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午休时间及夜间不得进行作业;场地砌围墙进行全封闭施工,围墙高度不低于1.8m,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遮挡装置,空压机等放置于工棚内,合理安排设备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数量,缩短其使用时间,并且严格管理施工机械的作业,尽量减少或避免强噪声的设备同时作业养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在场区内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理并分别按类处置,装修期间油漆、涂料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和弃土、弃渣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初中化学实验室教学过程可能会产生少量实验废气,实验室内设机械强制排风设施和通风橱,产生废气的实验均在通风橱内进行,经通风橱进入实验室通风系统专用烟道P2引至初中部教学综合楼楼顶排放。在屋顶设置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氢氧化钠、硫代硫酸钠混合溶液处理含酸废气。

    (2)地下车库由于车位较多,废气不易扩散,地下停车场需用机械排风换气设施进行通风。地上停车位汽车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容易扩散。

    (3)本项目备用发电机设置在地下一层设备间,废气从专用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

    (4)食堂产生的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油烟专用烟道(P1)高于食堂楼顶排放。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大型排放标准(2.0mg/m3);食堂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是高效清洁的能源,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要求。

    (5)垃圾臭气其源强较难确定,只要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的位置,与周围教学楼等保持20m以上的距离,同时定期消毒、垃圾及时清运,垃圾臭气对附近教学楼及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 (略) 政污水收集管网,最终通过进入龙里县谷脚千家卡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头堡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周边及内部进行合理的绿化屏障,可起到较好的减噪效果,加强对进出车辆停泊的进出管理,尽量缩短汽车的怠速停留时间,限制校区内车速,禁止车辆鸣笛,尽量缩短汽车出入口停留时间以减少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和自身的影响,采取以上隔音降噪措施后,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物理实验废物、生物实验废物。产生的实验废物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化粪池污泥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2)危险废物主要为化学实验废物、医疗废物和废油脂。产生的危废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面积约10m2。危废暂存间设置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进行水平和垂直铺(渗透系数≤10-10cm/s)。

    3

    贵州嘉禾茂业 (略) 生产项目

    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龙泉项目区一期2号(贵州 (略) 内)

    贵州嘉禾茂业 (略)

    贵州湘宁 (略)

    本项目位于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龙泉项目区一期2号(贵州 (略) 内)(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6°41′34.560″,北纬26°16′49.510″),属于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项目,占地面积3435m2。项目总投资12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5.71%,为新建项目。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和安装设备。通过加强通风、洒水降尘等措施,加强场地清洁,厂界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无土石方开挖工程,不产生基坑废水,厂房地面已做硬化处理,施工废水主要为场地冲洗及抑尘用水,场地冲洗及抑尘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再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噪声和运输噪声。施工机械选择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较高的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来自于设备外包装材料、装修垃圾及生活垃圾。其中设备外包装材料及废弃装修材料应进行分类收集,对包装袋、包装箱、木块等可再利用部分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同生活垃圾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统一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不饱和树脂和色浆在混合搅拌、覆膜挤压、平铺、固化工序过程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经密闭式负压集气罩统一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苯*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加强产污环节局部密闭性,定时检查生产线各产污环节,防止泄露,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2)颗粒物经布袋吸尘器收集后在生产车间内排放;切割环节布袋吸尘器系统;加强对粉尘输送管路的检查,防止输送管路泄露、堵塞等;加强场地清洁,厂界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四周设雨水导排水沟;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再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采光瓦自动生产线、搅拌机、空压机、废气处理系统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化设备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输至当地生活垃圾转运站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废边角料、布袋吸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

    (3)危废物暂存间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相关要求,做好防渗措施,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K≤10-10cm/s。废机油、破损的废包装桶及废活性炭等危废临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原料储存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生产区、一般固废暂存区等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各防渗区域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有原材料、废机油泄漏及火灾爆炸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等。建设单位应在危废间、原料储存区外围设置围堰;项目原料储存、生产的过程中配套的设备、机泵、阀门、管道等选用先进、可靠的产品。同时应加强生产过程中设备与管道系统的管理与维修,使生产系统处于密闭化,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通过加强环境管理,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4

    (略) 500吨/年永固紫、10000吨/年对硝基苯胺、10000吨/年废盐处置项目

    (略) 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孵化园内

    (略)

    贵州柏年 (略)

    本项 (略) 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占地面积约154.89亩,主要利用 (略) 、 (略) 2021年建设的永固紫生产项目、对硝基苯胺生产项目已经建成的1#标准厂房5425.02平方米、2#标准厂房2895.56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生产,建成后年产500吨永固紫、10000吨对硝基苯胺。项目总投资124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6.2万元,占总投资的5.7%。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增湿,运输车辆、施工场地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冲洗,道路保持一定湿度,施工场地车辆限速行驶,车辆驶出工地前车轮冲洗干净,运输车辆上应覆盖篷布。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以减少粉尘飞扬现象。施工结束后,应尽早对场地内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硬化处理,减少扬尘的产生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双龙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噪声影响严重、作业周期长的施工机械或设备的作业点与居民区敏感点保持较大的距离,以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机械设置在施工工棚内;尽量避免在夜间施工,如需在夜间施工,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意见,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并向周围居民公告。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石方运至合法的弃土场进行堆放;建筑垃圾运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堆场进行堆放;废钢材、废弃木材等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处理;机修维护过程中及时对废机油、废润滑油进行收集,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于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营运期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燃煤锅炉烟气通过“SNCR脱硝+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4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2)生物质锅炉经过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燃气锅炉经过低氮燃烧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直排,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4)本项目永固紫生产线的闪蒸、粉碎+拼混、破碎工序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再与预处理打浆、烘干、捏合烘干等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NMHC),一起通过干式前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5)永固紫生产线球磨和捏合工艺中的吸料、酸化、二次打浆等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HCl和挥发性有机物,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二级水喷淋吸收+碱液喷淋吸收+干式前处理+活性炭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6)对硝基苯胺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氨气、挥发性有机物和HCl,氨回收和结晶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二级水喷淋吸收+干式前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6)排放。

    (7)硝基苯胺生产线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氨气、挥发性有机物和HCl,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水旋风+喷淋吸收+干式前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7)排放。

    (8)对硝基苯胺废水预处理设施电化学阶段产生的氯气与氢气,经过收集后采用碱液吸收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9)锅炉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于燃料堆放以及输送过程,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和洒水降尘措施处理,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10)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送至食堂屋顶排放,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永固紫生产线产生的生产废水和厂区地面冲洗水经过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全部通过罐车运至园区200m3/d的工业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进入双龙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2)对硝基苯胺产生的废水预处理(预处理工艺:调节桶+CTI+混凝沉淀+吹脱塔+电化学)后,进入对硝基苯胺废水收集池内,通过罐车运至园区200m3/d的工业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进入双龙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待园区规划 (略) 双龙工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运行后,本项目生产废水排入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锅炉排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内洒水降尘、绿化等;脱硫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项目废气喷淋产生的喷淋废水经循环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水喷淋设施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双龙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将生产厂房、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灌区、危废暂存间、废水收集池、对硝基苯胺废水预处理站、污水收集管沟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10cm/s,采用混凝土垫层+2mmHDPE膜+混凝土保护层+环氧树脂防渗,危废暂存间墙裙自地面上50cm也采用重点防渗。脱硫废水收集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锅炉废水收集池、渣库等作为一般防渗区处理,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燃料棚、消防水站、办公楼、锅炉房等其他区域作简单防渗区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来源有空锅炉房风机、粉碎机、球磨机、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设备均位于厂房内。采取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并对噪声较大设备安装消音设施。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厂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带,进一步隔声降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活性炭、废包装袋/桶、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机油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相关要求执行。

    (2)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置1个312m2的渣库,用于暂堆炉灰、炉渣;项目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作为产品;脱硫石膏外卖建材单位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带走处置;锅炉废水沉淀渣定期清理后运至合法的堆场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3)对硝基苯胺废气治理产生的沉淀渣、氨回收产生的沉淀渣主要成为硝基苯胺与4,4′-二硝基二苯胺混合物,该固废与项目产品性质一致,此部分的沉淀渣经过收集烘干后作为产品外售不外排。

    (4)项目运行后,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对对硝基苯胺废水预处理设施化学沉淀过程产生的沉淀渣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如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运至合法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或者综合利用,如属于危险废物应交予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报批稿

    瓮安县江界河镇兴民拌和场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城学校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贵州嘉禾茂业 (略) 生产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略) 500吨/年永固紫、10000吨/年对硝基苯胺、10000吨/年废盐处置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瓮安县江界河镇兴民拌和场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城学校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贵州嘉禾茂业 (略) 生产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略) 500吨/年永固紫、10000吨/年对硝基苯胺、10000吨/年废盐处置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略) 500吨/年永固紫、10000吨/年对硝基苯胺、10000吨/年废盐处置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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