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盘江镇硅石资源开发生产加工项目、贵州鑫鑫勇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重庆寰达模架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金属制品喷涂翻新项目、荔波县甲良镇米粉加工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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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平塘县大塘塘舟农业光伏电站、黄磷尾气综合利用制120kt/a高纯度氧化钙项目 、 (略) (略) 废石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 、贵州泓鑫 (略) 生物质能颗粒加工建设项目 、牛场镇鑫富化肥厂磷矿加工建设项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塘县大塘塘舟农业光伏电站、黄磷尾气综合利用制120kt/a高纯度氧化钙项目 、 (略) (略) 废石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 、贵州泓鑫 (略) 生物质能颗粒加工建设项目 、牛场镇鑫富化肥厂磷矿加工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平塘县大塘塘舟农业光伏电站 | 平塘县大塘镇、通州镇 | 平塘 (略) | (略) (略) | 本项 (略) 平塘县平舟镇,中心地理坐标:107°15′18.843″,25°56′24.559″,占地面积为471.32hm2,属于新建太阳能发电项目。本项目总投资*.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33.74万元,占总投资的2.53%。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结合项目施工工期、扰动范围,优化总平面布置及施工方式,特别是涉及优先保护单元区域应采取“边施工、边修复”的措施,减少占地及土石方开挖,以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破坏等;加强施工管理,明确临时作业区,划分吊装区、设备贮存区、临时堆土区等功能区,尽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在限定的作业范围进行施工,临时堆土场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恢复地表植被,在光伏区种植支架下可种植低矮喜阴类植物。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在施工营地设置1个临时旱厕所和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肥、绿化;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不外排。施工过程中,靠近卡罗河、谷硐河、兔场河、平舟河禁止设立临时堆场、弃渣场等,加强现场管理,禁止将施工固体废物、废油、土石方等弃入卡罗河、谷硐河、兔场河、平舟河中。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严格按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控制运输车辆途径敏感点时车速鸣笛;在临近敏感目标(地块2东北侧88m处的塘树居民点1)的施工场地施工时,通过在施工场地周用设置2.0米高临时围挡隔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项目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起尘原材料覆盖堆放,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采用自带除尘器除尘。无组织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施工产生土石方用于回填,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其余不可利用部分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沉淀池泥渣可用于检修道路铺路;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机油及废润滑液经危险废物收集桶收集后,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固废严禁无序堆弃。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功能,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对光伏场区内施工破坏和扰动区域内的植被进行恢复,采用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禁止引入外来生物,避免外来物种侵害,不影响其原有的土地用途。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光伏板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办公生活区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m3/d)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要求后,回用于站区绿化等;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可用于农业灌溉,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噪声源来自逆变器室和箱式变压器。采取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设置外壳隔声、设备底部基础安装减振垫、加强对逆变器和变压器的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正常稳定的运行状态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有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抽至食堂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污水处理站加盖密封及站区绿化措施。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处置;废太阳能电池板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少量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自然风干后同生活垃圾一起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建设,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箱式变压器的检修废油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每个箱式变压器设置1座事故油池,对变压器基础地坪做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 |
2 | 黄磷尾气综合利用制120kt/a高纯度氧化钙项目 | (略) 双龙工业园罗尾塘组团 | 贵州 (略) | 贵州 (略) | 本项 (略) 双龙工业园区罗尾塘 (略) 东南侧,地理坐标经度:107度24分11秒, 纬度:26度55分59秒,依托川东化工“矿化一体”磷深加工项目(二期)黄磷生产装置排放黄磷尾气(经过三级水洗+三级碱洗后)作为燃料,采用回转窑法生产高纯度氧化钙,属于石灰和石膏制造,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6.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01%。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采用的沙石、水泥等原料进厂后采用覆盖抑尘,设置建筑围挡、场地喷洒水等措施降低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施工车辆按指定路线密闭运输,限速行驶,车辆出入口设置轮胎清洗池,对驶离施工车辆进行清洗,出入口硬化处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选用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装修中选用质量合格、通过国家质量检验建筑材料。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厂界无组织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经设置相应的简易导排水沟和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2)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现场食宿,施工人员在现场洗手等盥洗废水,均依托川东化工已建的化粪池及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小。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废纸袋、废包装袋等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出 (略)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石灰上料系统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后,经一根20m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粉尘执行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修改单。 (2)回转窑窑尾烟气,采用一套旋风除尘器+长袋低压脉冲袋式除尘器的二级除尘系统+SCR烟气脱硝装置处理后由一根40m高的排气筒(DA012)排放。SO2、NOX、颗粒物、氟化物、氨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修改单,其中P2O5、砷及其化合物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2/864-2013) 二级排放限值。 (3)产品冷却系统废气,在冷却器卸料处设集尘罩1套、石灰储存库装车机积尘罩2套、石灰粉和除尘灰储存库装车机积尘罩2套等共设置5个集气罩,将收集的废气经一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6.5m高的排气筒(DA013)排放。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修改单,砷及其化合物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 二级排放限值。 (4)成品储运系统废气,在回转筛设一个集尘罩,2个成品库仓顶设置一套气箱脉冲除尘器袋式除尘器经一根31m高的排气筒(DA014)排放。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修改单,砷及其化合物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 二级排放限值。 (5)200目成品粉尘,设置一个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再经一根23m高的排气筒(DA015)排放。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修改单,砷及其化合物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 二级排放限值。 (6)除尘灰仓仓顶废气,设置一个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一根27m高的排气筒(DA016)排放。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修改单,砷及其化合物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 二级排放限值。 (7)设置棚架式落地堆场,东南方向设置防风抑尘网,平时采用彩条篷布覆盖。物料传送装置为密闭传送带进行输送,在原料传送设备的入口和出口定时喷水雾降尘。生产区域定时喷水抑尘防止无组织扬尘,场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循环系统及空压站排污水,地坪冲洗水,新建一套生产废水收集管网收集后排入川东化工已建的一套300m3/h的黄磷污水处理装置采用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黄磷冲渣池,不外排。 (2)本项目不建食堂及住宿设施,依托川东化工已建的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则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的盥洗用水,收集后排入川东化工已建的一座50m3/d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汇入川东化工黄磷污水处理池,作为黄磷装置冲渣池补水。 (3)初期雨水,川东化工在厂区地势最低处已设置一座容34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本项目场地原为川东化工的矿石堆场,不新增初期雨水量,故不新增初期雨水收集池。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房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将噪声源放置在室内,项目围墙采用砖砌结构,并加高,进一步降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选用低噪声、高性能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另外厂区内各建筑物对噪声有一定的阻隔作用,定期保养机械设备,及时维修设备。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部分 (1)废润滑油及脱硝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为危险废物,收集后送至本项目西侧约 (略) 已建的150万吨/年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选矿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中一座面积50m2的危废暂存间,分类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该危废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进行建设,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 (2)石灰石在进入生产工序前筛分不合格废粉料运到附近水泥厂或建筑石料厂综合利用,布袋除尘收尘灰回用于生产,空压站废分子筛(四年更换一次),定期更换时带走,不贮存。 (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1)采取分区防渗 ①一般防渗区:氨水罐区围堰,采用S6级防渗砼,可达到防渗的目的。对于混凝土中间的伸缩缝和实体基础的缝隙,通过填充柔性材料达到防渗的目的,渗透参数Mb≥1.5m,k≤1×10-7cm/s。 ②简单防渗区:除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防渗技术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采用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C30混凝土进行硬化,满足简单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求。 (2)生产装置废水管道均沿地上管廊敷设,废水排水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氨水罐区设置长8.3m,宽7.8m,高1m的围堰,围堰内设置排水地漏,分类收集围堰内的排水,围堰地面及四周采用防渗材料铺砌。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运营期的环境风险为氨水储罐泄漏,项目脱硝采用自动控制系统进行控制,通过在氨水罐区设置围堰,围堰内壁及地坪同时采用防渗、防腐涂料进行表面处理,围堰内设有排污池及排污泵,罐顶部安装有工业水喷淋管线及喷嘴,并配有氨气泄露报警仪,氨气泄露报警仪报警时自动淋水装置启动,对储罐进行喷淋。 (2)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保部环发〔2015〕4号)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3 | (略) (略) 废石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 | (略) 匀东镇羊列村龙场组 | (略) (略) | 贵州四季 (略) | 本项目新建项目, (略) 匀东镇羊列村 (略) 坝固镇清水塘锌矿工业场地,地理坐标经度:107°42′46.036″,纬度:26°17′20.655″,属于其它建设材料制造。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30%。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厂房建设、设备安装等,项目建设过程会产生粉尘,采用定期洒水抑尘,并对砂石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防止露天扬尘的产生,项目部分设施搭建过程将使用焊接机,产生少量的焊接烟尘,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需焊接点位相对较少,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大气污染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在装置场地内设置施工生活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洗手产生的清洗废水以及粪便废水,进入临时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施工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本项目表层熟土留用于绿化,留用的表层熟土堆放区,建围挡,并采取覆盖措施。 (2)施工期装修垃圾应妥善收集,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回收利用,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置。 (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破碎筛分及打砂过程产生的粉尘,对破碎加工车间进行封闭,在破碎和筛分及打砂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未被收集的粉尘经过封闭厂房+洒水喷淋措施处置后,在车间内沉降,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装卸及堆场粉尘 砂石料在堆存和铲装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本项目堆场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厂房顶部架设洒水喷淋设施,同时,对原料堆场采取铺设抑尘网措施,减少产品在场区的堆存时间,减少堆场粉尘的产生。通过上述措施治理后,场界粉尘无组织排放可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3)水泥暂存粉尘 水泥灌顶设置有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收集粉尘直接落入料罐内,废气经罐顶的呼吸孔排放,经处理后水泥罐顶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水泥制品生产排放浓度限值。 (4)投料搅拌粉尘 在免烧砖原料投料、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项目搅拌使用的搅拌机为密封式搅拌机,且搅拌过程中边加水边搅拌,因此搅拌工序粉尘产生量极小。且生产车间布设于封闭式钢架棚结构厂房内,粉尘无组织排放可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搅拌机定期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10m3)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2)项目在厂区出入口设置一个5m3的洗车沉淀池对出入厂区车辆轮胎进行清洗,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厂区初期雨水经项目区域截排水沟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50m3)沉淀后收集回用于生产。 (4)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 3.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制砖机、打砂机、空压机和搅拌机等,噪声强度一般在70~90dB(A)之间。针对各项高噪声源,主要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 (2)制砖过程会产生少量的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送至破碎生产线破碎重新作为原料再生产,沉淀池沉砂作为生产原料回用。 (3)生活垃圾经过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4 | 贵州泓鑫 (略) 生物质能颗粒加工建设项目 | 龙里县谷脚镇 (略) 厂址内 | 贵州泓鑫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谷脚镇 (略) 厂址内,地理坐标,东经:106°52′35.55876″,北纬:26°32′48.80836″,属于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的1.38%。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露天场地的风力扬尘。对于项目区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粉尘后,施工扬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 (略) 化粪池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大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施工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各种废弃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运至当地政府规划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在破碎机(3套)、粉碎机(6套)、生物质制粒机(10套)产尘点上各连接设置1套密闭负压集气罩(总19套集气罩)对产生的粉尘进行负压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设备编号TA001)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DA001,高15m)排放,粉尘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中的二级标准。 (2)本项目使用皮带输送机上料,上料过程由于物料落差,上料时会产生粉尘,在皮带传输上方加盖遮挡,采取局部密闭措施,减少颗粒物排放,其余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沉降在生产车间内,安排专职人员及时清扫,保持车间清洁,以防止二次起尘。 (3)原料堆场建设为半封闭钢架棚结构,原料采取篷布遮盖防止起尘,规范作业,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减少颗粒物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厂界颗粒物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厂区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进入依托 (略) 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大坡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使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消声、吸声,隔音措施,充分利用建筑物的隔声作用,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设备安装时,采取设置隔振垫、减振器以及弹性支撑等措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按相关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采用2mm的高密度聚*烯材料,渗透系数K<10-10cm/s。 (2)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经分类收集后 (略) 回收利用,废弃钉子及金属物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
5 | 牛场镇鑫富化肥厂磷矿加工建设项目 | (略) 牛场镇营盘坡村 | (略) 牛场镇鑫富化肥厂 | 贵州 (略) | 本项目位于 (略) 牛场镇营盘坡村(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7°27′45.561″,北纬27°52′32.865″),项目使用自有用地建设年加工5万吨磷矿石粗加工项目。占地面积3000m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1万元,占总投资的7.81%。 | (一)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围挡、喷洒水措施抑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为项目周边居民住户,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禁止鸣笛。施工期噪声排放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制内。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废弃包装物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运至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堆放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共设置2台破碎机,1台筛分机。破碎、筛分工序置于封闭车间内,破碎和筛分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各自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设施进行处理,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无组织废气 车间逸散粉尘采取车间封闭、内部安装喷雾抑尘装置、及时清扫等措施控制车间逸散粉尘;堆场厂房改造后设置半封闭式钢架棚,设置喷淋控制堆场粉尘;给料粉尘采取喷雾抑尘、降低给料高度措施;在物料装车卸料时高度,同时进行洒水抑尘。矿石采取密闭皮带传送输,运输车辆限速、加盖篷布或密闭运输、控制装载量。厂区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项目四周设雨水导排水沟和截污沟,厂区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抑尘,不外排。 (2)生活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依托现有旱厕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职工粪便依托现有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用作农肥,不外排。 (3)车辆冲洗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避免设备因老化引起高强度噪声、每台设备均安装防振底座、厂房密闭隔声、除尘系统风机设消声器、厂房墙体铺设吸隔声材料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后外售处理。 (2)含油污泥及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 (3)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及垃圾箱收集,统一运送至垃圾中转站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报批稿 | 平塘县大塘塘舟农业光伏电站(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黄磷尾气综合利用制120kt/a高纯度氧化钙项目 (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略) 废石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贵州泓鑫 (略) 生物质能颗粒加工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牛场镇鑫富化肥厂磷矿加工建设项目 (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平塘县大塘塘舟农业光伏电站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黄磷尾气综合利用制120kt/a高纯度氧化钙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略) 废石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 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贵州泓鑫 (略) 生物质能颗粒加工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牛场镇鑫富化肥厂磷矿加工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平塘县大塘塘舟农业光伏电站、黄磷尾气综合利用制120kt/a高纯度氧化钙项目 、 (略) (略) 废石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 、贵州泓鑫 (略) 生物质能颗粒加工建设项目 、牛场镇鑫富化肥厂磷矿加工建设项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塘县大塘塘舟农业光伏电站、黄磷尾气综合利用制120kt/a高纯度氧化钙项目 、 (略) (略) 废石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 、贵州泓鑫 (略) 生物质能颗粒加工建设项目 、牛场镇鑫富化肥厂磷矿加工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平塘县大塘塘舟农业光伏电站 | 平塘县大塘镇、通州镇 | 平塘 (略) | (略) (略) | 本项 (略) 平塘县平舟镇,中心地理坐标:107°15′18.843″,25°56′24.559″,占地面积为471.32hm2,属于新建太阳能发电项目。本项目总投资*.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33.74万元,占总投资的2.53%。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结合项目施工工期、扰动范围,优化总平面布置及施工方式,特别是涉及优先保护单元区域应采取“边施工、边修复”的措施,减少占地及土石方开挖,以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破坏等;加强施工管理,明确临时作业区,划分吊装区、设备贮存区、临时堆土区等功能区,尽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在限定的作业范围进行施工,临时堆土场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恢复地表植被,在光伏区种植支架下可种植低矮喜阴类植物。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在施工营地设置1个临时旱厕所和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肥、绿化;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不外排。施工过程中,靠近卡罗河、谷硐河、兔场河、平舟河禁止设立临时堆场、弃渣场等,加强现场管理,禁止将施工固体废物、废油、土石方等弃入卡罗河、谷硐河、兔场河、平舟河中。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严格按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控制运输车辆途径敏感点时车速鸣笛;在临近敏感目标(地块2东北侧88m处的塘树居民点1)的施工场地施工时,通过在施工场地周用设置2.0米高临时围挡隔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项目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起尘原材料覆盖堆放,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采用自带除尘器除尘。无组织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施工产生土石方用于回填,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其余不可利用部分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沉淀池泥渣可用于检修道路铺路;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机油及废润滑液经危险废物收集桶收集后,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固废严禁无序堆弃。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功能,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对光伏场区内施工破坏和扰动区域内的植被进行恢复,采用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禁止引入外来生物,避免外来物种侵害,不影响其原有的土地用途。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光伏板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办公生活区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m3/d)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要求后,回用于站区绿化等;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可用于农业灌溉,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噪声源来自逆变器室和箱式变压器。采取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设置外壳隔声、设备底部基础安装减振垫、加强对逆变器和变压器的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正常稳定的运行状态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有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抽至食堂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污水处理站加盖密封及站区绿化措施。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处置;废太阳能电池板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少量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自然风干后同生活垃圾一起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建设,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箱式变压器的检修废油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每个箱式变压器设置1座事故油池,对变压器基础地坪做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 |
2 | 黄磷尾气综合利用制120kt/a高纯度氧化钙项目 | (略) 双龙工业园罗尾塘组团 | 贵州 (略) | 贵州 (略) | 本项 (略) 双龙工业园区罗尾塘 (略) 东南侧,地理坐标经度:107度24分11秒, 纬度:26度55分59秒,依托川东化工“矿化一体”磷深加工项目(二期)黄磷生产装置排放黄磷尾气(经过三级水洗+三级碱洗后)作为燃料,采用回转窑法生产高纯度氧化钙,属于石灰和石膏制造,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6.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01%。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采用的沙石、水泥等原料进厂后采用覆盖抑尘,设置建筑围挡、场地喷洒水等措施降低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施工车辆按指定路线密闭运输,限速行驶,车辆出入口设置轮胎清洗池,对驶离施工车辆进行清洗,出入口硬化处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选用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装修中选用质量合格、通过国家质量检验建筑材料。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厂界无组织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经设置相应的简易导排水沟和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2)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现场食宿,施工人员在现场洗手等盥洗废水,均依托川东化工已建的化粪池及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小。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废纸袋、废包装袋等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出 (略)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石灰上料系统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后,经一根20m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粉尘执行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修改单。 (2)回转窑窑尾烟气,采用一套旋风除尘器+长袋低压脉冲袋式除尘器的二级除尘系统+SCR烟气脱硝装置处理后由一根40m高的排气筒(DA012)排放。SO2、NOX、颗粒物、氟化物、氨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修改单,其中P2O5、砷及其化合物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2/864-2013) 二级排放限值。 (3)产品冷却系统废气,在冷却器卸料处设集尘罩1套、石灰储存库装车机积尘罩2套、石灰粉和除尘灰储存库装车机积尘罩2套等共设置5个集气罩,将收集的废气经一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6.5m高的排气筒(DA013)排放。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修改单,砷及其化合物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 二级排放限值。 (4)成品储运系统废气,在回转筛设一个集尘罩,2个成品库仓顶设置一套气箱脉冲除尘器袋式除尘器经一根31m高的排气筒(DA014)排放。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修改单,砷及其化合物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 二级排放限值。 (5)200目成品粉尘,设置一个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再经一根23m高的排气筒(DA015)排放。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修改单,砷及其化合物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 二级排放限值。 (6)除尘灰仓仓顶废气,设置一个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一根27m高的排气筒(DA016)排放。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修改单,砷及其化合物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 二级排放限值。 (7)设置棚架式落地堆场,东南方向设置防风抑尘网,平时采用彩条篷布覆盖。物料传送装置为密闭传送带进行输送,在原料传送设备的入口和出口定时喷水雾降尘。生产区域定时喷水抑尘防止无组织扬尘,场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循环系统及空压站排污水,地坪冲洗水,新建一套生产废水收集管网收集后排入川东化工已建的一套300m3/h的黄磷污水处理装置采用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黄磷冲渣池,不外排。 (2)本项目不建食堂及住宿设施,依托川东化工已建的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则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的盥洗用水,收集后排入川东化工已建的一座50m3/d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汇入川东化工黄磷污水处理池,作为黄磷装置冲渣池补水。 (3)初期雨水,川东化工在厂区地势最低处已设置一座容34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本项目场地原为川东化工的矿石堆场,不新增初期雨水量,故不新增初期雨水收集池。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房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将噪声源放置在室内,项目围墙采用砖砌结构,并加高,进一步降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选用低噪声、高性能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另外厂区内各建筑物对噪声有一定的阻隔作用,定期保养机械设备,及时维修设备。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部分 (1)废润滑油及脱硝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为危险废物,收集后送至本项目西侧约 (略) 已建的150万吨/年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选矿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中一座面积50m2的危废暂存间,分类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该危废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进行建设,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 (2)石灰石在进入生产工序前筛分不合格废粉料运到附近水泥厂或建筑石料厂综合利用,布袋除尘收尘灰回用于生产,空压站废分子筛(四年更换一次),定期更换时带走,不贮存。 (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1)采取分区防渗 ①一般防渗区:氨水罐区围堰,采用S6级防渗砼,可达到防渗的目的。对于混凝土中间的伸缩缝和实体基础的缝隙,通过填充柔性材料达到防渗的目的,渗透参数Mb≥1.5m,k≤1×10-7cm/s。 ②简单防渗区:除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防渗技术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采用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C30混凝土进行硬化,满足简单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求。 (2)生产装置废水管道均沿地上管廊敷设,废水排水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氨水罐区设置长8.3m,宽7.8m,高1m的围堰,围堰内设置排水地漏,分类收集围堰内的排水,围堰地面及四周采用防渗材料铺砌。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运营期的环境风险为氨水储罐泄漏,项目脱硝采用自动控制系统进行控制,通过在氨水罐区设置围堰,围堰内壁及地坪同时采用防渗、防腐涂料进行表面处理,围堰内设有排污池及排污泵,罐顶部安装有工业水喷淋管线及喷嘴,并配有氨气泄露报警仪,氨气泄露报警仪报警时自动淋水装置启动,对储罐进行喷淋。 (2)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保部环发〔2015〕4号)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3 | (略) (略) 废石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 | (略) 匀东镇羊列村龙场组 | (略) (略) | 贵州四季 (略) | 本项目新建项目, (略) 匀东镇羊列村 (略) 坝固镇清水塘锌矿工业场地,地理坐标经度:107°42′46.036″,纬度:26°17′20.655″,属于其它建设材料制造。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30%。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厂房建设、设备安装等,项目建设过程会产生粉尘,采用定期洒水抑尘,并对砂石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防止露天扬尘的产生,项目部分设施搭建过程将使用焊接机,产生少量的焊接烟尘,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需焊接点位相对较少,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大气污染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在装置场地内设置施工生活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洗手产生的清洗废水以及粪便废水,进入临时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施工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本项目表层熟土留用于绿化,留用的表层熟土堆放区,建围挡,并采取覆盖措施。 (2)施工期装修垃圾应妥善收集,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回收利用,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置。 (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破碎筛分及打砂过程产生的粉尘,对破碎加工车间进行封闭,在破碎和筛分及打砂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未被收集的粉尘经过封闭厂房+洒水喷淋措施处置后,在车间内沉降,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装卸及堆场粉尘 砂石料在堆存和铲装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本项目堆场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厂房顶部架设洒水喷淋设施,同时,对原料堆场采取铺设抑尘网措施,减少产品在场区的堆存时间,减少堆场粉尘的产生。通过上述措施治理后,场界粉尘无组织排放可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3)水泥暂存粉尘 水泥灌顶设置有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收集粉尘直接落入料罐内,废气经罐顶的呼吸孔排放,经处理后水泥罐顶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水泥制品生产排放浓度限值。 (4)投料搅拌粉尘 在免烧砖原料投料、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项目搅拌使用的搅拌机为密封式搅拌机,且搅拌过程中边加水边搅拌,因此搅拌工序粉尘产生量极小。且生产车间布设于封闭式钢架棚结构厂房内,粉尘无组织排放可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搅拌机定期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10m3)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2)项目在厂区出入口设置一个5m3的洗车沉淀池对出入厂区车辆轮胎进行清洗,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厂区初期雨水经项目区域截排水沟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50m3)沉淀后收集回用于生产。 (4)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 3.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制砖机、打砂机、空压机和搅拌机等,噪声强度一般在70~90dB(A)之间。针对各项高噪声源,主要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 (2)制砖过程会产生少量的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送至破碎生产线破碎重新作为原料再生产,沉淀池沉砂作为生产原料回用。 (3)生活垃圾经过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4 | 贵州泓鑫 (略) 生物质能颗粒加工建设项目 | 龙里县谷脚镇 (略) 厂址内 | 贵州泓鑫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谷脚镇 (略) 厂址内,地理坐标,东经:106°52′35.55876″,北纬:26°32′48.80836″,属于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的1.38%。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露天场地的风力扬尘。对于项目区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粉尘后,施工扬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 (略) 化粪池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大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施工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各种废弃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运至当地政府规划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在破碎机(3套)、粉碎机(6套)、生物质制粒机(10套)产尘点上各连接设置1套密闭负压集气罩(总19套集气罩)对产生的粉尘进行负压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设备编号TA001)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DA001,高15m)排放,粉尘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中的二级标准。 (2)本项目使用皮带输送机上料,上料过程由于物料落差,上料时会产生粉尘,在皮带传输上方加盖遮挡,采取局部密闭措施,减少颗粒物排放,其余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沉降在生产车间内,安排专职人员及时清扫,保持车间清洁,以防止二次起尘。 (3)原料堆场建设为半封闭钢架棚结构,原料采取篷布遮盖防止起尘,规范作业,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减少颗粒物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厂界颗粒物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厂区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进入依托 (略) 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大坡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使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消声、吸声,隔音措施,充分利用建筑物的隔声作用,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设备安装时,采取设置隔振垫、减振器以及弹性支撑等措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按相关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采用2mm的高密度聚*烯材料,渗透系数K<10-10cm/s。 (2)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经分类收集后 (略) 回收利用,废弃钉子及金属物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
5 | 牛场镇鑫富化肥厂磷矿加工建设项目 | (略) 牛场镇营盘坡村 | (略) 牛场镇鑫富化肥厂 | 贵州 (略) | 本项目位于 (略) 牛场镇营盘坡村(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7°27′45.561″,北纬27°52′32.865″),项目使用自有用地建设年加工5万吨磷矿石粗加工项目。占地面积3000m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1万元,占总投资的7.81%。 | (一)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围挡、喷洒水措施抑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为项目周边居民住户,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禁止鸣笛。施工期噪声排放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制内。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废弃包装物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运至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堆放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共设置2台破碎机,1台筛分机。破碎、筛分工序置于封闭车间内,破碎和筛分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各自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设施进行处理,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无组织废气 车间逸散粉尘采取车间封闭、内部安装喷雾抑尘装置、及时清扫等措施控制车间逸散粉尘;堆场厂房改造后设置半封闭式钢架棚,设置喷淋控制堆场粉尘;给料粉尘采取喷雾抑尘、降低给料高度措施;在物料装车卸料时高度,同时进行洒水抑尘。矿石采取密闭皮带传送输,运输车辆限速、加盖篷布或密闭运输、控制装载量。厂区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项目四周设雨水导排水沟和截污沟,厂区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抑尘,不外排。 (2)生活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依托现有旱厕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职工粪便依托现有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用作农肥,不外排。 (3)车辆冲洗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避免设备因老化引起高强度噪声、每台设备均安装防振底座、厂房密闭隔声、除尘系统风机设消声器、厂房墙体铺设吸隔声材料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后外售处理。 (2)含油污泥及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 (3)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及垃圾箱收集,统一运送至垃圾中转站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报批稿 | 平塘县大塘塘舟农业光伏电站(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黄磷尾气综合利用制120kt/a高纯度氧化钙项目 (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略) 废石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贵州泓鑫 (略) 生物质能颗粒加工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牛场镇鑫富化肥厂磷矿加工建设项目 (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平塘县大塘塘舟农业光伏电站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黄磷尾气综合利用制120kt/a高纯度氧化钙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略) 废石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 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贵州泓鑫 (略) 生物质能颗粒加工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牛场镇鑫富化肥厂磷矿加工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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