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溪路南侧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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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溪路南侧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合溪路南侧B地块坐落于长兴县龙山街道合溪路南侧,地块北侧为合溪新港路,地块南侧为玄坛庙路,地块西侧为磨盘山路,地块东侧为小道,隔道路为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国家电网城北供电所。总面积为45930.58平方米。

现场采样工作于**日和**日进行,共计布设了7个土壤采样点(包括6个地块内土壤采样点和1个土壤对照点)和4口地下水井(包括3个地块内地下水井和1个地下水对照点),筛选了31个土壤样品、5个地下水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包括3个土壤平行样、1个地下水平行样)。对照点位于地块西侧65m的空地旁。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总体呈中性;重金属指标中砷、汞、铜、铅、镉、镍等均有检出,但未超过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指标均未被检出;其他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均未超过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中,地下水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均满足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中IV类水标准;地下水毒理学指标均满足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中IV类水标准;特征污染物石油烃有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地块所有检测因子(常规因子、重金属、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特征污染物)均未超过相应标准,无需进一步详细调查。因此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满足用地的要求。

合溪路南侧B地块坐落于长兴县龙山街道合溪路南侧,地块北侧为合溪新港路,地块南侧为玄坛庙路,地块西侧为磨盘山路,地块东侧为小道,隔道路为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国家电网城北供电所。总面积为45930.58平方米。

现场采样工作于**日和**日进行,共计布设了7个土壤采样点(包括6个地块内土壤采样点和1个土壤对照点)和4口地下水井(包括3个地块内地下水井和1个地下水对照点),筛选了31个土壤样品、5个地下水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包括3个土壤平行样、1个地下水平行样)。对照点位于地块西侧65m的空地旁。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总体呈中性;重金属指标中砷、汞、铜、铅、镉、镍等均有检出,但未超过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指标均未被检出;其他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均未超过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中,地下水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均满足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中IV类水标准;地下水毒理学指标均满足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中IV类水标准;特征污染物石油烃有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地块所有检测因子(常规因子、重金属、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特征污染物)均未超过相应标准,无需进一步详细调查。因此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满足用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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