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恒众环保科技建筑产业示范基地配套码头工程(炸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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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恒众环保科技建筑产业示范基地配套码头工程(炸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钓梁区块钓山至梁衡山岸段前沿水域。项目新建5000吨级通用码头1座,其中外档布置5000吨级通用泊位1个,内档布置2000吨级散货泊位1个,泊位设计通过能力为174.1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应的供电照明、通信、给排水、消防、环保等工程。本次环评内容为码头工程的前期工程,包含炸礁1.66万方和疏浚1800方,总工期约70天。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四类海域,项目评价范围内有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秀山东南湿地等海洋生态敏感点。本项目为炸礁和疏浚工程,施工期水下炸礁应重点关注对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园区二期5000吨级通用码头工程、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塘及过往船舶的影响;营运期不会产生大气、噪声等污染物,不会对*域环境产生影响。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工程任务以炸礁工程为主,疏浚工程量很小,施工工艺为常规挖泥船施工,对环境影响很小;炸礁工程主要环境影响为水下爆破施工带来的冲击波、振动对海洋生物生态和周边水工建筑物的影响,爆破引起的悬浮泥沙增大对海域水质和生态生物资源的影响。营运期不会产生大气、噪声等污染物,不会对*域环境产生影响。

1.水文动力及冲淤环境影响:整体来看,工程实施后未对工程区外侧海域大面流态产生明显影响,仅工程所在海域局部流速有所变化。受码头平台和栈桥的桩基阻水作用的影响,工程区周边涨落潮流速呈减小趋势,疏浚区内因水深增大,流速同样呈减小趋势。对于涨潮平均流速变化来说,码头平台和栈桥所在海域流速减幅为0.02m/s~0.10m/s,码头平台东侧因为与码头平台前沿疏浚区相邻,流速减幅相对较大,最大流速减幅约为0.10m/s。对于落潮平均流速变化来说,流速变幅与涨潮平均流速相近,码头平台所在海域流速最大减幅约为0.01m/s。冲淤平衡后,码头平台北侧淤积区内最大淤积幅度约为1.5m,栈桥周边淤积幅度为0.3m~0.5m,淤积幅度为0.3m的范围分布在码头和栈桥周边约400m范围内。

2.水质环境影响:施工作业开始后,进入水体的悬浮泥沙除部分发生落淤之外,另一部分则在潮流作用下,在施工点附近水域作输移扩散,且随着时间延长,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增量浓度将逐渐趋于0,海域水体含沙量也将逐渐恢复到自然状态的含沙量。根据数模预测,悬浮泥沙扩散沿海岸东西方向扩散,高浓度增加集中在炸礁区周边500m内。炸礁工程炸药残留物入海对海域水质的影响极小。

3.沉积物环境影响:疏浚工程和炸清礁工程会清理区域内的表层沉积物,使表层剥离露出底层沉积物的同时,部分表层沉积物随潮流扩散在附近海域重新沉积。工程仅对沉积物进行剥离搬运,无有毒有害污染物质的产生,不会对海域沉积物质量造成影响。

4.生态环境影响:工程炸清礁和疏浚使得底栖生物受损,经计算底栖生物损失量4.6kg;炸清礁和疏浚引起的悬浮泥沙扩散造成的仔稚鱼损失量*尾,造成鱼类损失量为718kg。本工程实施对生态的负面影响主要在施工期,采取相应措施后,影响也相对较小,而且随着施工的结束,大部分影响也将消失。水下爆破冲击波造成的鱼类死亡为467kg,仔鱼死亡数为*尾,底栖生物损失量为63.88kg。

5.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船舶废气,施工作业区位于辽阔海域,风力作用明显,废气扩散条件较好,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6.声环境影响:工程施工现场200m范围内无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施工期声环境很小。

7.固废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疏浚产生的疏浚物,炸礁产生的礁石、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

类别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预期效果

海洋

生态环境

生态补偿,采用增殖放流形式进行生态补偿。拟建工程施工期间应严格按既定的施工工艺和合理的施工期安排,严格控制单响、单次爆破炸药用量,严格控制疏浚作业面和开挖方式,减少施工过程对海洋生态的损害。项目炸礁应避开鱼类产卵期,减少施工对产卵期的影响,保护海洋生态免受损害。做好施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与环境监理工作。

减少或避免破坏海洋生态。

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水污染物

悬浮泥沙

施工期间应严格按既定的施工工艺和合理的施工期安排,严格控制单响、单次爆破炸药用量,严格控制疏浚作业面和开挖方式,从源头上减少悬浮泥沙扩散。

减少悬浮物。

生活污水

施工船舶应对船上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并与机舱油污水区别对待,在船舶到港时定期接收上岸委托处理,禁止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入海

不直排。

油污水

施工船舶在施工前应在当地海事部门的指导下对船舶的排污设备进行铅封管理,铅封后的船舶油污水定期排入接收设施进行委托处理,以保证船舶含油污水不排放入海。

不直排。

噪声

施工噪声

定期检查维护施工车船的性能,严格控制船舶、车辆鸣笛;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现场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降低环境噪声。

固体废弃物

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尽可能回收再利用,不能再利用的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疏浚物及弃礁接收上岸处置。

妥善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舟山恒众环保科技建筑产业示范基地配套码头工程(炸礁)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侧海域,工程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和功能区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在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来看,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http://**_*.html),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舟山恒众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宁,*

地址: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磊,*

地址: (略) 临城体育路10号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580-*

地址: (略) 定海区千岛街道翁山路555号三楼综合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公告发布单位:舟山恒众 (略)

时间:**日

附件.pdf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钓梁区块钓山至梁衡山岸段前沿水域。项目新建5000吨级通用码头1座,其中外档布置5000吨级通用泊位1个,内档布置2000吨级散货泊位1个,泊位设计通过能力为174.1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应的供电照明、通信、给排水、消防、环保等工程。本次环评内容为码头工程的前期工程,包含炸礁1.66万方和疏浚1800方,总工期约70天。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四类海域,项目评价范围内有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秀山东南湿地等海洋生态敏感点。本项目为炸礁和疏浚工程,施工期水下炸礁应重点关注对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园区二期5000吨级通用码头工程、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塘及过往船舶的影响;营运期不会产生大气、噪声等污染物,不会对*域环境产生影响。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工程任务以炸礁工程为主,疏浚工程量很小,施工工艺为常规挖泥船施工,对环境影响很小;炸礁工程主要环境影响为水下爆破施工带来的冲击波、振动对海洋生物生态和周边水工建筑物的影响,爆破引起的悬浮泥沙增大对海域水质和生态生物资源的影响。营运期不会产生大气、噪声等污染物,不会对*域环境产生影响。

1.水文动力及冲淤环境影响:整体来看,工程实施后未对工程区外侧海域大面流态产生明显影响,仅工程所在海域局部流速有所变化。受码头平台和栈桥的桩基阻水作用的影响,工程区周边涨落潮流速呈减小趋势,疏浚区内因水深增大,流速同样呈减小趋势。对于涨潮平均流速变化来说,码头平台和栈桥所在海域流速减幅为0.02m/s~0.10m/s,码头平台东侧因为与码头平台前沿疏浚区相邻,流速减幅相对较大,最大流速减幅约为0.10m/s。对于落潮平均流速变化来说,流速变幅与涨潮平均流速相近,码头平台所在海域流速最大减幅约为0.01m/s。冲淤平衡后,码头平台北侧淤积区内最大淤积幅度约为1.5m,栈桥周边淤积幅度为0.3m~0.5m,淤积幅度为0.3m的范围分布在码头和栈桥周边约400m范围内。

2.水质环境影响:施工作业开始后,进入水体的悬浮泥沙除部分发生落淤之外,另一部分则在潮流作用下,在施工点附近水域作输移扩散,且随着时间延长,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增量浓度将逐渐趋于0,海域水体含沙量也将逐渐恢复到自然状态的含沙量。根据数模预测,悬浮泥沙扩散沿海岸东西方向扩散,高浓度增加集中在炸礁区周边500m内。炸礁工程炸药残留物入海对海域水质的影响极小。

3.沉积物环境影响:疏浚工程和炸清礁工程会清理区域内的表层沉积物,使表层剥离露出底层沉积物的同时,部分表层沉积物随潮流扩散在附近海域重新沉积。工程仅对沉积物进行剥离搬运,无有毒有害污染物质的产生,不会对海域沉积物质量造成影响。

4.生态环境影响:工程炸清礁和疏浚使得底栖生物受损,经计算底栖生物损失量4.6kg;炸清礁和疏浚引起的悬浮泥沙扩散造成的仔稚鱼损失量*尾,造成鱼类损失量为718kg。本工程实施对生态的负面影响主要在施工期,采取相应措施后,影响也相对较小,而且随着施工的结束,大部分影响也将消失。水下爆破冲击波造成的鱼类死亡为467kg,仔鱼死亡数为*尾,底栖生物损失量为63.88kg。

5.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船舶废气,施工作业区位于辽阔海域,风力作用明显,废气扩散条件较好,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6.声环境影响:工程施工现场200m范围内无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施工期声环境很小。

7.固废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疏浚产生的疏浚物,炸礁产生的礁石、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

类别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预期效果

海洋

生态环境

生态补偿,采用增殖放流形式进行生态补偿。拟建工程施工期间应严格按既定的施工工艺和合理的施工期安排,严格控制单响、单次爆破炸药用量,严格控制疏浚作业面和开挖方式,减少施工过程对海洋生态的损害。项目炸礁应避开鱼类产卵期,减少施工对产卵期的影响,保护海洋生态免受损害。做好施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与环境监理工作。

减少或避免破坏海洋生态。

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水污染物

悬浮泥沙

施工期间应严格按既定的施工工艺和合理的施工期安排,严格控制单响、单次爆破炸药用量,严格控制疏浚作业面和开挖方式,从源头上减少悬浮泥沙扩散。

减少悬浮物。

生活污水

施工船舶应对船上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并与机舱油污水区别对待,在船舶到港时定期接收上岸委托处理,禁止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入海

不直排。

油污水

施工船舶在施工前应在当地海事部门的指导下对船舶的排污设备进行铅封管理,铅封后的船舶油污水定期排入接收设施进行委托处理,以保证船舶含油污水不排放入海。

不直排。

噪声

施工噪声

定期检查维护施工车船的性能,严格控制船舶、车辆鸣笛;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现场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降低环境噪声。

固体废弃物

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尽可能回收再利用,不能再利用的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疏浚物及弃礁接收上岸处置。

妥善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舟山恒众环保科技建筑产业示范基地配套码头工程(炸礁)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侧海域,工程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和功能区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在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来看,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http://**_*.html),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舟山恒众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宁,*

地址: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磊,*

地址: (略) 临城体育路10号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580-*

地址: (略) 定海区千岛街道翁山路555号三楼综合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公告发布单位:舟山恒众 (略)

时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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