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通过】关于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徽州至休宁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通过】关于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徽州至休宁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淮河能源 (略) :
你公司报来天然气徽州至休宁管线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书》和中环联新(北京) (略) 编制的《淮河能源 (略) 天然气徽州至休宁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公众无异议。经研究,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拟建管线全长23.6公里,管径DN300mm,设计压力4.0兆帕,设计年输气量4亿立方米,主要采用沟埋敷设。管线工程包括徽州合建站至休宁输气站的主干线管道和休宁输气站至黄山高新区黄山港华分输站的联络线管道,其中主干线管道起 (略) 徽州区的徽州合建站,途径徽州区岩寺镇、潜口镇、西溪南镇、休宁县万安镇、海阳镇、休宁经济开发区,终点至休宁输气站,线路全长16.6km;联络线工程管道起点位于休宁输气站,途径休宁经济开发区、万安镇、黄山高新区,终点至黄山高新区黄山港华分输站,线路全长7km。配套建设输气站2 座,分别 (略) 合建的徽州合建站和新建的休宁输气站。
项目总投资14277.30万元,环保投资851.7万元,总占地面积约38.77hm2,其中永久征地面积约为0.98hm2,临时占地面积约37.79hm2。永久占地包括建设用地0.22hm2,林地0.12hm2,耕地0.64hm2;临时占地包括林地8.49hm2(含公益林1.78hm2),耕地18.14hm2(含基本农田12.45hm2),园地5.26hm2,交通运输用地0.17hm2,草地5.36h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1hm2。
二、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公司按《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全面落实天然气管道及附属建筑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规程和标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优化站场平面布局和施工方案,尽量远离生态敏感区和集中居住区。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穿越丰乐河采用定向钻方式,禁止在生态红线内及附近布置施工场地,在临近生态保护红线施工时,禁止向生态保护红线内及附近排放施工废水、倾倒弃土弃渣,以及其他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的行为;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在管道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对管沟区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充分利用原有道路,减少植被破坏,施工过程中做好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清管、试压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农灌、道路洒水或选择合适地点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纳入区域乡镇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大开挖、定向钻施工中优化开挖、穿越点位选择,合理安排施工期,河道施工应尽量在枯水期施工,加强机械检修,避免跑冒滴漏,河流两侧大堤堤脚内不得设置施工场地;定向钻穿越泥浆池应留有余量,做好防渗。运营期站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达标 (略) 政污水管网,设备内部清洗废水与清管废渣作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选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对施工道路进行固化、洒水处理等措施,柴油发电机远离居民敏感点。营运期加强输气管理,减少放空和泄漏;清管、检修放空天然气应经过放空管排放。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居民区附近施工时严格执行噪声防治规定,敏感区段不得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根据需要设置声屏障、围挡降噪。运营期加强源头预防和运行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噪声源布局和场站工艺设计,合理安排清管作业时间。
(六)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废料分类回收,弃土弃渣及时回填,废弃泥浆妥善处置后优先回用,多余部分运至渣土部门指定的地点堆存,工程结束后及时生态恢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相关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及措施等应纳入预案,做好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三、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管线、站场附近限制建设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娱乐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你单位应配 (略) 、县(市、区)政府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做好沿线用地控制。
四、项目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各类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建设必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六、《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超过五年方才建设的,应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依法严格执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取得了相关主管部门法定许可后方可开工。
八、国家对本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标准作出修订或新颁布的,执行新标准。
九、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和验收信息报送工作。
十、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徽州区、休宁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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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 (略) :
你公司报来天然气徽州至休宁管线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书》和中环联新(北京) (略) 编制的《淮河能源 (略) 天然气徽州至休宁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公众无异议。经研究,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拟建管线全长23.6公里,管径DN300mm,设计压力4.0兆帕,设计年输气量4亿立方米,主要采用沟埋敷设。管线工程包括徽州合建站至休宁输气站的主干线管道和休宁输气站至黄山高新区黄山港华分输站的联络线管道,其中主干线管道起 (略) 徽州区的徽州合建站,途径徽州区岩寺镇、潜口镇、西溪南镇、休宁县万安镇、海阳镇、休宁经济开发区,终点至休宁输气站,线路全长16.6km;联络线工程管道起点位于休宁输气站,途径休宁经济开发区、万安镇、黄山高新区,终点至黄山高新区黄山港华分输站,线路全长7km。配套建设输气站2 座,分别 (略) 合建的徽州合建站和新建的休宁输气站。
项目总投资14277.30万元,环保投资851.7万元,总占地面积约38.77hm2,其中永久征地面积约为0.98hm2,临时占地面积约37.79hm2。永久占地包括建设用地0.22hm2,林地0.12hm2,耕地0.64hm2;临时占地包括林地8.49hm2(含公益林1.78hm2),耕地18.14hm2(含基本农田12.45hm2),园地5.26hm2,交通运输用地0.17hm2,草地5.36h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1hm2。
二、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公司按《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全面落实天然气管道及附属建筑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规程和标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优化站场平面布局和施工方案,尽量远离生态敏感区和集中居住区。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穿越丰乐河采用定向钻方式,禁止在生态红线内及附近布置施工场地,在临近生态保护红线施工时,禁止向生态保护红线内及附近排放施工废水、倾倒弃土弃渣,以及其他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的行为;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在管道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对管沟区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充分利用原有道路,减少植被破坏,施工过程中做好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清管、试压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农灌、道路洒水或选择合适地点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纳入区域乡镇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大开挖、定向钻施工中优化开挖、穿越点位选择,合理安排施工期,河道施工应尽量在枯水期施工,加强机械检修,避免跑冒滴漏,河流两侧大堤堤脚内不得设置施工场地;定向钻穿越泥浆池应留有余量,做好防渗。运营期站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达标 (略) 政污水管网,设备内部清洗废水与清管废渣作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选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对施工道路进行固化、洒水处理等措施,柴油发电机远离居民敏感点。营运期加强输气管理,减少放空和泄漏;清管、检修放空天然气应经过放空管排放。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居民区附近施工时严格执行噪声防治规定,敏感区段不得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根据需要设置声屏障、围挡降噪。运营期加强源头预防和运行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噪声源布局和场站工艺设计,合理安排清管作业时间。
(六)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废料分类回收,弃土弃渣及时回填,废弃泥浆妥善处置后优先回用,多余部分运至渣土部门指定的地点堆存,工程结束后及时生态恢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相关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及措施等应纳入预案,做好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三、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管线、站场附近限制建设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娱乐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你单位应配 (略) 、县(市、区)政府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做好沿线用地控制。
四、项目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各类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建设必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六、《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超过五年方才建设的,应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依法严格执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取得了相关主管部门法定许可后方可开工。
八、国家对本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标准作出修订或新颁布的,执行新标准。
九、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和验收信息报送工作。
十、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徽州区、休宁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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