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11月15-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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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11月15-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11月15-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9-*

通讯地址:平邑县银花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投资建设科窗口

邮编:*

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列表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批复时间

备注

1

平邑睿 (略) 年产5万立方米木制品生产线项目

平审服1-149复[2022]77号

2022.11.15


2

临沂洛 (略) 年产60万平方米穿孔石膏板项目

平审服1-149复[2022]78号

2022.11.15


3

平邑 (略) 年产2万吨新型墙体材料项目

平审服1-149复[2022]79号

2022.11.15


4

平邑县 (略) 生活污泥干化再利用生产线项目

平审服1-149复[2022]80号

2022.11.15


5

(略) 科技信息学校扩建提升工程

平审服1-149复[2022]81号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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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11月15-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9-*

通讯地址:平邑县银花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投资建设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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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批复时间

备注

1

平邑睿 (略) 年产5万立方米木制品生产线项目

平审服1-149复[2022]77号

2022.11.15


2

临沂洛 (略) 年产60万平方米穿孔石膏板项目

平审服1-149复[2022]78号

2022.11.15


3

平邑 (略) 年产2万吨新型墙体材料项目

平审服1-149复[2022]79号

2022.11.15


4

平邑县 (略) 生活污泥干化再利用生产线项目

平审服1-149复[2022]80号

2022.11.15


5

(略) 科技信息学校扩建提升工程

平审服1-149复[2022]81号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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