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歌亮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冲浪板及配件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江西歌亮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冲浪板及配件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30万套冲浪板及配件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定南生态环境局(客家大道中段)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30万套冲浪板及配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定南县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赣州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选 (略) (略) 定南县工业园区富工四路,地理位置:东经115°3"39.575",北纬24°47"2.824"。项目占地面积15410m2(约23亩),总建筑面积15332.7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综合楼及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总投资11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0.36%,为新建项目。**日定南县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代码:2203-*-04-01-*。 项目劳动定员40人,实行二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顾客生活污水和水帘喷淋废水。水帘喷淋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定南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外排工业园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定南县工业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中的 B 标准后排入下历河。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抛光粉尘、包外皮废气、喷漆及晾干废气。 (1)打磨、抛光粉尘(颗粒物):采取在相应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 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包外皮废气收集后与喷漆、晾干、烘干有机废气进行统一处理,采取密闭+水帘喷漆柜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UV处理后由 15m 排气筒(DA002)排放,执行《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中的表面涂装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为生产车间内各种设备噪声;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合理布局等综合处理措施,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加强厂区周边环境绿化,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边角料、漆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和废UV灯管。 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漆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 UV 灯管为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暂存处的设计与管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实行。 5.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各种环境风险事故,切实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和有针对性的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一旦发生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30万套冲浪板及配件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定南生态环境局(客家大道中段)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30万套冲浪板及配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定南县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赣州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选 (略) (略) 定南县工业园区富工四路,地理位置:东经115°3"39.575",北纬24°47"2.824"。项目占地面积15410m2(约23亩),总建筑面积15332.7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综合楼及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总投资11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0.36%,为新建项目。**日定南县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代码:2203-*-04-01-*。 项目劳动定员40人,实行二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顾客生活污水和水帘喷淋废水。水帘喷淋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定南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外排工业园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定南县工业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中的 B 标准后排入下历河。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抛光粉尘、包外皮废气、喷漆及晾干废气。 (1)打磨、抛光粉尘(颗粒物):采取在相应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 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包外皮废气收集后与喷漆、晾干、烘干有机废气进行统一处理,采取密闭+水帘喷漆柜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UV处理后由 15m 排气筒(DA002)排放,执行《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中的表面涂装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为生产车间内各种设备噪声;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合理布局等综合处理措施,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加强厂区周边环境绿化,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边角料、漆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和废UV灯管。 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漆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 UV 灯管为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暂存处的设计与管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实行。 5.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各种环境风险事故,切实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和有针对性的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一旦发生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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