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5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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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5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请公众予以监督。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年产6000万块(折合标砖)烧结多孔砖、空心砌块隧道窑生产线项目宁县新宁镇北庄村宁县优惠建材厂甘肃 (略) 项目占地面积为90533.8平方米,新建隧道窑一座及破碎车间、成品砖存放区、陈化库、烘干室、焙烧室等建成后年生产空心砖6000万(折标)块。总投资1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5万元,占总投资的11.06%。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施工场地及作业面及时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临时旱厕堆肥处理。(3)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设备、定期对设备维护,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拉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暂存点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原料运输、卸料、堆场、破碎粉尘,隧道窑废气及食堂油烟。采取路面硬化、清扫、洒水,建设全封闭钢结构厂房,地面硬化,封闭传送带运输等措施减少运输、装卸、堆场扬尘;破碎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要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隧道窑废气采用湿法脱硫+袋式除尘+SNCR法脱硝工艺,协同脱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限值(安装在线监控设施);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要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脱硫循环水经“中和+絮凝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每季度更换一次,更换后废水回用生产;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拉运至宁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置,不外排。(3)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封闭隔声,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行车路线,禁止鸣笛等措施,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及脱硫渣、废砖废边料、次品砖、废机油、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及脱硫渣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废砖废边料、次品砖经破碎筛分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机油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拉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理。
公示期限:**日—**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0934-*(电话)0934-*(传真)

(略) 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请公众予以监督。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年产6000万块(折合标砖)烧结多孔砖、空心砌块隧道窑生产线项目宁县新宁镇北庄村宁县优惠建材厂甘肃 (略) 项目占地面积为90533.8平方米,新建隧道窑一座及破碎车间、成品砖存放区、陈化库、烘干室、焙烧室等建成后年生产空心砖6000万(折标)块。总投资1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5万元,占总投资的11.06%。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施工场地及作业面及时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临时旱厕堆肥处理。(3)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设备、定期对设备维护,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拉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暂存点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原料运输、卸料、堆场、破碎粉尘,隧道窑废气及食堂油烟。采取路面硬化、清扫、洒水,建设全封闭钢结构厂房,地面硬化,封闭传送带运输等措施减少运输、装卸、堆场扬尘;破碎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要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隧道窑废气采用湿法脱硫+袋式除尘+SNCR法脱硝工艺,协同脱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限值(安装在线监控设施);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要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脱硫循环水经“中和+絮凝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每季度更换一次,更换后废水回用生产;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拉运至宁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置,不外排。(3)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封闭隔声,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行车路线,禁止鸣笛等措施,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及脱硫渣、废砖废边料、次品砖、废机油、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及脱硫渣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废砖废边料、次品砖经破碎筛分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机油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拉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理。
公示期限:**日—**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0934-*(电话)0934-*(传真)

(略) 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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