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宇县靖宇镇保安村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靖宇县靖宇镇保安村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靖宇县靖宇镇保安村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
  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靖发改审批字〔2022〕179号
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靖宇县靖宇镇保安村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的请示》(靖镇政字〔2022〕343)及有关材料收悉。经我局研究,原则同意在《关于靖宇县靖宇镇保安村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1〕85)文件基础上作相关调整,现将调整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靖宇县靖宇镇保安村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项目代码:2107-*-04-01-*)。
  二、建设性质
  新建。
  三、建设地点
  靖宇镇保安村村委会西侧。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调整前: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51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727.9平方米。其中:新建保安村抗联杨靖宇红色教育综合楼1栋占地面积313平方米,建筑面积626平方米;商品展示厅1栋占地面积101.9平方米,建筑面积101.9平方米。 (略) 内沥青路面316平方米,购置主题雕塑1座,建设围墙、大门、排水沟盖板、太阳能路灯、西侧造型大门等配套设施。
  调整后: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51平方米,其中:新建保安村抗联杨靖宇红色教育综合楼1栋占地面积313平方米,建筑面积626平方米;新增保安村抗联杨靖宇红色教育综合楼装修(含多媒体互动厅打造)、建设围墙、村部外立面改造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由700万元调整为798.7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贴资金及财政资金解决。
  六、建设年限
  由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调整为2021年6月至2023年10月。
  七、工程招标
  该项目所涉及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工程监理等均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实施。(详见附表)
  八、相关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发出之日起,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靖宇镇保安村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1〕85号)予以废止。
  (二)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三)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四)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五)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靖宇县靖宇镇保安村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
  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靖发改审批字〔2022〕179号
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靖宇县靖宇镇保安村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的请示》(靖镇政字〔2022〕343)及有关材料收悉。经我局研究,原则同意在《关于靖宇县靖宇镇保安村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1〕85)文件基础上作相关调整,现将调整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靖宇县靖宇镇保安村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项目代码:2107-*-04-01-*)。
  二、建设性质
  新建。
  三、建设地点
  靖宇镇保安村村委会西侧。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调整前: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51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727.9平方米。其中:新建保安村抗联杨靖宇红色教育综合楼1栋占地面积313平方米,建筑面积626平方米;商品展示厅1栋占地面积101.9平方米,建筑面积101.9平方米。 (略) 内沥青路面316平方米,购置主题雕塑1座,建设围墙、大门、排水沟盖板、太阳能路灯、西侧造型大门等配套设施。
  调整后: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51平方米,其中:新建保安村抗联杨靖宇红色教育综合楼1栋占地面积313平方米,建筑面积626平方米;新增保安村抗联杨靖宇红色教育综合楼装修(含多媒体互动厅打造)、建设围墙、村部外立面改造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由700万元调整为798.7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贴资金及财政资金解决。
  六、建设年限
  由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调整为2021年6月至2023年10月。
  七、工程招标
  该项目所涉及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工程监理等均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实施。(详见附表)
  八、相关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发出之日起,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靖宇镇保安村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1〕85号)予以废止。
  (二)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三)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四)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五)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