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4日~11月2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4日~11月2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日~1128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11月28日我局对年产30万千米管带建设项目等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郸城县行政服务中心 (略) 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窗口

邮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年产30万千米管带建设项目

郸环审[2022]38号

*

2

郸城 (略) 年产2万吨蒸玉米汽压片建设项目

郸环审[2022]39号

*

3

年回收再利用15万吨再生资源建设项目

郸环审[2022]40号

*

4

郸城县 (略) 年产54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郸环审[2022]41号

*

5

郸城县污泥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改扩建项目

郸环审[2022]42号

*

链接:http://**_lAgFw

提取码:y346

(略) 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日~1128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11月28日我局对年产30万千米管带建设项目等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郸城县行政服务中心 (略) 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窗口

邮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年产30万千米管带建设项目

郸环审[2022]38号

*

2

郸城 (略) 年产2万吨蒸玉米汽压片建设项目

郸环审[2022]39号

*

3

年回收再利用15万吨再生资源建设项目

郸环审[2022]40号

*

4

郸城县 (略) 年产54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郸环审[2022]41号

*

5

郸城县污泥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改扩建项目

郸环审[2022]42号

*

链接:http://**_lAgFw

提取码:y346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