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达鑫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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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达鑫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达鑫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凤岗镇凤德岭村金凤凰金兴路5号1栋302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达鑫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东莞市达鑫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略) 凤岗镇凤德岭村金凤凰金兴路5号1栋302室,项目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7AABD0F。项目中心经纬度:北纬22°44"56.097",东经114°10"15.160"。本项目主要从事手机外壳的加工生产,年产手机外壳38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1.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2.环评文件对项目与《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2021〕44号)的相符性分析不到位。3.混料工序分析不到位。4.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前后不一致,速率计算有误。5.冷却水中所引用的标准有误。6.遗漏分析包装工序的噪声源。7.遗漏废空压机油和空压机油桶的产生、贮存情况。8.生活垃圾产生量核算有误。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达鑫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凤岗镇凤德岭村金凤凰金兴路5号1栋302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达鑫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东莞市达鑫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略) 凤岗镇凤德岭村金凤凰金兴路5号1栋302室,项目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7AABD0F。项目中心经纬度:北纬22°44"56.097",东经114°10"15.160"。本项目主要从事手机外壳的加工生产,年产手机外壳38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1.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2.环评文件对项目与《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2021〕44号)的相符性分析不到位。3.混料工序分析不到位。4.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前后不一致,速率计算有误。5.冷却水中所引用的标准有误。6.遗漏分析包装工序的噪声源。7.遗漏废空压机油和空压机油桶的产生、贮存情况。8.生活垃圾产生量核算有误。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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