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市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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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实际投资3319万元, (略) (略) (略) 运营管理,在现有义乌塔山填埋场内,利用已征土地对山体进行削坡,建设飞灰固化物填埋库区,填埋场设计库容80000m3,设计填埋量100t/d。项目总占地面积14790平方米,其中填埋库14635m2,渗滤液调节池13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库区基层构建、库区边坡设计、拦挡坝工程、地下水导排系统、渗沥液导排系统、防渗系统、渗滤液调节池、作业道路以及地表水收集导排系统等。

2020年8月, (略) 环境卫生管理 (略) 工业环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同年12月4日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金环建义[2020]299号)。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浙江丰合 (略) 开展此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浙江丰合 (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竣工验收监测的有关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于**日、10月1 (略) 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的废水、废气、噪声等进行采样检测。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根据现场监测情况、样品分析结果以及环保检查结果,编制本次验收监测报告,验收 (略) 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主要验收内容环保设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本次验收为整体环保竣工验收。

公司于**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 (略) 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一.1.1废水排放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飞灰渗滤液出水所测六价铬、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日均值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2)表2标准限值,所测总镍、总锌、总铜、总铍、总钡日均值均达到《危险废物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8-2019)表2标准限值,所测总硒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三期标排口所测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六价铬、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粪大肠菌群、色度、悬浮物日均值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2)表2标准限值,所测氟化物、氰化物、总镍、总锌、总铜、总铍、总钡日均值均达到《危险废物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8-2019)表2标准限值,所测pH值、硫化物、总硒、可吸附有机卤素、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一.1.2废气排放监测结论

一.1.2.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调节池加盖废气所测的氨、硫化氢排放量及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限值。

一.1.2.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一.1.3厂界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一.1.4固废物处置结论

项目产生的生化污泥、浓液收集后由塔山三期填埋场填埋处理;物化污泥收集后委托浙江金 (略) 处置,并已在场内设置面积约为15m2的危废暂存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1.5总量控制结论

项目废水污染因子排入外环境排放总量为:水量3470t/a、COD 0.1388t/a、

NH3-N 0.0035t/a,符合《 (略) 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金环建义[2020]299号)中总量控制要求:水量≤3841t/a、COD≤0.1576t/a、NH3-N≤0.0038t/a。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 (略) 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

建设地点: (略) 塔山填埋场内

建设内容:填埋库容8万m3、填埋量100t/d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 (略) ,电话:0579-*

  • 项目基本情况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实际投资3319万元, (略) (略) (略) 运营管理,在现有义乌塔山填埋场内,利用已征土地对山体进行削坡,建设飞灰固化物填埋库区,填埋场设计库容80000m3,设计填埋量100t/d。项目总占地面积14790平方米,其中填埋库14635m2,渗滤液调节池13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库区基层构建、库区边坡设计、拦挡坝工程、地下水导排系统、渗沥液导排系统、防渗系统、渗滤液调节池、作业道路以及地表水收集导排系统等。

2020年8月, (略) 环境卫生管理 (略) 工业环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同年12月4日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金环建义[2020]299号)。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浙江丰合 (略) 开展此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浙江丰合 (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竣工验收监测的有关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于**日、10月1 (略) 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的废水、废气、噪声等进行采样检测。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根据现场监测情况、样品分析结果以及环保检查结果,编制本次验收监测报告,验收 (略) 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主要验收内容环保设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本次验收为整体环保竣工验收。

公司于**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 (略) 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一.1.1废水排放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飞灰渗滤液出水所测六价铬、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日均值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2)表2标准限值,所测总镍、总锌、总铜、总铍、总钡日均值均达到《危险废物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8-2019)表2标准限值,所测总硒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三期标排口所测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六价铬、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粪大肠菌群、色度、悬浮物日均值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2)表2标准限值,所测氟化物、氰化物、总镍、总锌、总铜、总铍、总钡日均值均达到《危险废物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8-2019)表2标准限值,所测pH值、硫化物、总硒、可吸附有机卤素、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一.1.2废气排放监测结论

一.1.2.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调节池加盖废气所测的氨、硫化氢排放量及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限值。

一.1.2.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一.1.3厂界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一.1.4固废物处置结论

项目产生的生化污泥、浓液收集后由塔山三期填埋场填埋处理;物化污泥收集后委托浙江金 (略) 处置,并已在场内设置面积约为15m2的危废暂存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1.5总量控制结论

项目废水污染因子排入外环境排放总量为:水量3470t/a、COD 0.1388t/a、

NH3-N 0.0035t/a,符合《 (略) 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金环建义[2020]299号)中总量控制要求:水量≤3841t/a、COD≤0.1576t/a、NH3-N≤0.0038t/a。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 (略) 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

建设地点: (略) 塔山填埋场内

建设内容:填埋库容8万m3、填埋量100t/d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 (略) ,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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