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鑫丰(湖南)家俱有限公司家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鑫丰(湖南)家俱有限公司家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审批《鑫丰(湖南) (略) 家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11.29-2022.12.5(5个工作日)
项目 名称 | 鑫丰(湖南) (略) 家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 地点 | (略) (略)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升路7号 |
建设 单位 | 鑫丰(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公示 日期 | 2022.11.22-2022.12.5 |
项目 概况 | 鑫丰(湖南) (略) (略) (略)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升路7号,占地面积3042.71平方米,主要采用外购实木板、中纤板等进行加工后,再喷漆,生产木质家具,形成年产木质家具1万件建设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主要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木工加工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式中央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喷涂废气通过负压抽风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 (略) 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中的表1企业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和表2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允许浓度限值;厂房外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油烟管道引至高于屋顶排放,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 (3)噪声 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通过平面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木屑、边角料、除尘灰、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暂存后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商回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漆渣、废砂纸、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桶、溶剂桶、胶桶、废抹布等经贮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环保窗口 邮编:*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经审议,我局拟审批《鑫丰(湖南) (略) 家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11.29-2022.12.5(5个工作日)
项目 名称 | 鑫丰(湖南) (略) 家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 地点 | (略) (略)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升路7号 |
建设 单位 | 鑫丰(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公示 日期 | 2022.11.22-2022.12.5 |
项目 概况 | 鑫丰(湖南) (略) (略) (略)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升路7号,占地面积3042.71平方米,主要采用外购实木板、中纤板等进行加工后,再喷漆,生产木质家具,形成年产木质家具1万件建设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主要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木工加工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式中央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喷涂废气通过负压抽风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 (略) 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中的表1企业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和表2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允许浓度限值;厂房外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油烟管道引至高于屋顶排放,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 (3)噪声 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通过平面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木屑、边角料、除尘灰、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暂存后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商回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漆渣、废砂纸、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桶、溶剂桶、胶桶、废抹布等经贮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环保窗口 邮编:*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