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东方煤炭经销有限公司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涉县东方煤炭经销有限公司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等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我公司将在2022年9月起开展第1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河北恒一 (略) 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现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公示内容, (略) 产排污状况。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涉县 (略)
2.组织机构代码:*00A
3.法人代表:刘喜亮
4.公司地址:涉县神头乡神头村
5.所属行业: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6.生产规模:精煤,设计产量120万吨
7.联系人:王天林;联系方式:*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1、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原辅材料为:原煤和柴油。
2、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①废气
筛分破碎粉尘:
筛分破碎设备布置于密闭车间,设置集气罩(95%)+布袋除尘器除尘(99%)。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排放限值。
物料的堆存运转
严格控制原煤在煤场的堆存量,原煤、精煤、中煤、煤泥及矸石堆放处采用防渗处理。厂区设封闭式储煤棚,储煤棚内及厂区道路地面全部硬化,装载机全部在储煤棚作业,储煤棚内安装喷雾设施,输送系统封闭运输、喷雾降尘提高物料含水率。运输车辆篷布覆盖且厂区道路及时洒水抑尘,减少无组织颗粒物排放。
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结论:本厂的废气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5中相应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外界造成大气污染。
②废水
洗煤废水
主要指原煤洗选生产中产生的煤泥水、压滤水,该部分水经浓缩和压滤处理后闭路循环,不外排。厂房内的跑、冒、滴、漏、地板冲洗水及设备排水等排入地沟中,通过地泵打入生产系统之中。
生活废水
厂区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水,水质简单,直接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综上所述,本公司无生产废水外排,达到选煤厂洗水闭路循环一级。
结论:本厂废水不外排,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闭路循环的规定,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排放,不会对外产生污染。
③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输车辆等所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降低噪声的设备;所有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进行厂房隔声,产噪设备安装减震基座,风机设置消声器,水泵在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方式,并以多孔介质做减振垫。设备噪声经隔声消声处理和距离衰减后,对厂界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结论:本厂噪声采取相应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不会对外界造成影响。
④固废
主要固体废物为筛分工序和洗煤工序产生的矸石,采取措施为外售;除尘器中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用于生产中。各物料仓地面均做好硬化、防渗处理,防止对附近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同时加快上述固废的外售,减少堆存;生活垃圾在厂区内由专人负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司煤矸石堆放执行《煤炭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煤矸石堆置场污染控制和其他管理规定。其余的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结论:本厂固体废物按相应规定妥善处理,满足相应标准,不会造成污染。
涉县 (略)
**日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等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我公司将在2022年9月起开展第1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河北恒一 (略) 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现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公示内容, (略) 产排污状况。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涉县 (略)
2.组织机构代码:*00A
3.法人代表:刘喜亮
4.公司地址:涉县神头乡神头村
5.所属行业: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6.生产规模:精煤,设计产量120万吨
7.联系人:王天林;联系方式:*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1、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原辅材料为:原煤和柴油。
2、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①废气
筛分破碎粉尘:
筛分破碎设备布置于密闭车间,设置集气罩(95%)+布袋除尘器除尘(99%)。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排放限值。
物料的堆存运转
严格控制原煤在煤场的堆存量,原煤、精煤、中煤、煤泥及矸石堆放处采用防渗处理。厂区设封闭式储煤棚,储煤棚内及厂区道路地面全部硬化,装载机全部在储煤棚作业,储煤棚内安装喷雾设施,输送系统封闭运输、喷雾降尘提高物料含水率。运输车辆篷布覆盖且厂区道路及时洒水抑尘,减少无组织颗粒物排放。
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结论:本厂的废气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5中相应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外界造成大气污染。
②废水
洗煤废水
主要指原煤洗选生产中产生的煤泥水、压滤水,该部分水经浓缩和压滤处理后闭路循环,不外排。厂房内的跑、冒、滴、漏、地板冲洗水及设备排水等排入地沟中,通过地泵打入生产系统之中。
生活废水
厂区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水,水质简单,直接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综上所述,本公司无生产废水外排,达到选煤厂洗水闭路循环一级。
结论:本厂废水不外排,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闭路循环的规定,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排放,不会对外产生污染。
③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输车辆等所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降低噪声的设备;所有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进行厂房隔声,产噪设备安装减震基座,风机设置消声器,水泵在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方式,并以多孔介质做减振垫。设备噪声经隔声消声处理和距离衰减后,对厂界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结论:本厂噪声采取相应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不会对外界造成影响。
④固废
主要固体废物为筛分工序和洗煤工序产生的矸石,采取措施为外售;除尘器中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用于生产中。各物料仓地面均做好硬化、防渗处理,防止对附近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同时加快上述固废的外售,减少堆存;生活垃圾在厂区内由专人负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司煤矸石堆放执行《煤炭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煤矸石堆置场污染控制和其他管理规定。其余的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结论:本厂固体废物按相应规定妥善处理,满足相应标准,不会造成污染。
涉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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