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1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仁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宗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综合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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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1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仁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宗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综合利用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 (略) 大宗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州 (略) 大宗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综合利用项目

(略) 黔西南州贞丰县沙坪镇尼罗村

贵州 (略)

(略) (略)

本项目为一次规划建成,分为两个地块建设。其中地块一为生产区,占地面积为25亩(16666.60m2),建设预处理车间、冶炼车间、化验室等主体工程,原料库房、产品库房等储运工程,危废暂存间、冶炼渣临时堆棚、尾气处理车间、废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等环保工程;地块二为办公生活区,占地面积为6.65亩(4435.72m2),建设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等辅助工程。两个地块相隔210m,由厂区建设内部道路相连。项目建成后年均处置汞精粉2200t/a,冶炼一号汞产品190t/a。项目建成后年运行300天,每天3班24小时工作制,年运行7200小时。劳动定员70人(生产员工50人,管理人员20人),厂区设置食堂和倒班宿舍。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本项目拟定的环保投资约361万元左右,本项目环保投资约占项目总投资的12.03%

施工期

1、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采取定期清扫施工区及道路,对场地、道路进行硬化,洒水抑尘,及时清运弃土和弃渣,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并采取遮盖、密闭运输,散装物料应遮盖并与棚内堆存等措施用帆布或塑料布覆盖或设简易材料棚等措施以降低施工扬尘量。通过上述措施,确保施工场地无组织外排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设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地的防尘洒水,不外排;施工营地设置旱厕,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委托附近农民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合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期环境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项目建设中应尽量做到挖填方平衡,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及各种废建筑材料,应集中堆放统一运至当地合法建筑垃圾堆场;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场地剥离表层土应妥善保存,待施工结束后用于覆土绿化。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

项目冶炼烟气量为1662.5Nm3/h,颗粒物为0.38kg/h(228.57mg/m3),SO2为0.64kg/h(384.96mg/m3),NOx为0.33kg/h(198.50mg/m3),汞及其化合物为0.004kg/h(2.41mg/m3),铅及其化合物为0.0004kg/h(0.24mg/m3),锑及其化合物为0.00001kg/h(0.007mg/m3),烟气经“碱洗+高锰酸钾洗涤+多硫化盐洗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的烟气中烟尘为0.004kg/h(2.31mg/m3),SO2为0.03kg/h(19.15mg/m3),NOx为0.28kg/h(170mg/m3),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为0.*kg/h(0.003g/h,0.0015mg/m3),铅及其化合物为0.00002kg/h(0.011mg/m3),锑及其化合物为0.*kg/h(0.0005g/h,0.0003mg/m3),冶炼烟气净化后通过爬坡烟道送至山顶,经DA001烟囱排放(H=20m,φ=0.5m),满足《汞及其化合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1422-2019)。

预处理工段粉尘废气和冶炼炉出渣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分别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送环集废气处理工段不带收尘器处理后排放,项目环集废气排放量为15000m3/h,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为0.033kg/h(0.23t/a,2.2mg/m3)。满足《汞及其化合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1422-2019)。

2)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经设置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自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主要噪声设备为风机、各类泵等,声压值为85~115dB(A),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内部,尽量远离厂区红线,厂房采用隔音材料建设,固定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等,减少设备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建成后主要固体废物有冶炼渣、布袋收尘、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含尾气处理循环水水池底泥、生产废水处理沉淀底泥、生产废水处理站废活性炭)(HW29、321-030-29)、机修产生的废机油(HW08、900-214-08)、生活垃圾。冶炼渣由于无同类型企业作为对比,本环评提出项目建成运行后,产生的汞冶炼渣应重新开展浸出毒性检测,鉴别冶炼渣固废性质;再未开展浸出毒性检测前,产生的冶炼渣应存放于厂区内冶炼渣临时堆棚内,不得外运处置。如冶炼渣鉴别为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外售至建材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如为危险废物,则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交由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布袋收尘、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HW29、321-030-29)、含尾气处理循环水水池底泥(HW29、321-030-29)、生产废水处理站废活性炭(HW29、900-452-29)进入项目造粒工段,经造粒后进入卧式蒸馏炉冶炼,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交由具有资质的生活污泥处置单位集中处置,不外排;机修产生的废机油(HW08、900-214-08)经收集装桶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不外排;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装袋后,由沙坪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后集中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间加强环境管理,保证废气达标排放,减少废气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废水收集设施的管理和检修工作,确保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有效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均有效处置,尽量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防渗处理,避免废机油和检验废液污染土壤。加强环境管理,建筑物和围墙规范建设,禁止乱搭乱建,在排气筒旁设置广告牌等既可以进行遮挡,又可以更好的进行产品的宣传,加强厂区绿化,种植长青植物,以减小景观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公示版)贵州 (略) 大宗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环评.pdf

评估意见

〔2022〕书173号关于对《贵州 (略) 大宗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综合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参与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 (略) 大宗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州 (略) 大宗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综合利用项目

(略) 黔西南州贞丰县沙坪镇尼罗村

贵州 (略)

(略) (略)

本项目为一次规划建成,分为两个地块建设。其中地块一为生产区,占地面积为25亩(16666.60m2),建设预处理车间、冶炼车间、化验室等主体工程,原料库房、产品库房等储运工程,危废暂存间、冶炼渣临时堆棚、尾气处理车间、废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等环保工程;地块二为办公生活区,占地面积为6.65亩(4435.72m2),建设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等辅助工程。两个地块相隔210m,由厂区建设内部道路相连。项目建成后年均处置汞精粉2200t/a,冶炼一号汞产品190t/a。项目建成后年运行300天,每天3班24小时工作制,年运行7200小时。劳动定员70人(生产员工50人,管理人员20人),厂区设置食堂和倒班宿舍。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本项目拟定的环保投资约361万元左右,本项目环保投资约占项目总投资的12.03%

施工期

1、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采取定期清扫施工区及道路,对场地、道路进行硬化,洒水抑尘,及时清运弃土和弃渣,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并采取遮盖、密闭运输,散装物料应遮盖并与棚内堆存等措施用帆布或塑料布覆盖或设简易材料棚等措施以降低施工扬尘量。通过上述措施,确保施工场地无组织外排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设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地的防尘洒水,不外排;施工营地设置旱厕,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委托附近农民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合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期环境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项目建设中应尽量做到挖填方平衡,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及各种废建筑材料,应集中堆放统一运至当地合法建筑垃圾堆场;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场地剥离表层土应妥善保存,待施工结束后用于覆土绿化。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

项目冶炼烟气量为1662.5Nm3/h,颗粒物为0.38kg/h(228.57mg/m3),SO2为0.64kg/h(384.96mg/m3),NOx为0.33kg/h(198.50mg/m3),汞及其化合物为0.004kg/h(2.41mg/m3),铅及其化合物为0.0004kg/h(0.24mg/m3),锑及其化合物为0.00001kg/h(0.007mg/m3),烟气经“碱洗+高锰酸钾洗涤+多硫化盐洗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的烟气中烟尘为0.004kg/h(2.31mg/m3),SO2为0.03kg/h(19.15mg/m3),NOx为0.28kg/h(170mg/m3),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为0.*kg/h(0.003g/h,0.0015mg/m3),铅及其化合物为0.00002kg/h(0.011mg/m3),锑及其化合物为0.*kg/h(0.0005g/h,0.0003mg/m3),冶炼烟气净化后通过爬坡烟道送至山顶,经DA001烟囱排放(H=20m,φ=0.5m),满足《汞及其化合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1422-2019)。

预处理工段粉尘废气和冶炼炉出渣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分别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送环集废气处理工段不带收尘器处理后排放,项目环集废气排放量为15000m3/h,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为0.033kg/h(0.23t/a,2.2mg/m3)。满足《汞及其化合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1422-2019)。

2)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经设置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自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主要噪声设备为风机、各类泵等,声压值为85~115dB(A),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内部,尽量远离厂区红线,厂房采用隔音材料建设,固定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等,减少设备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建成后主要固体废物有冶炼渣、布袋收尘、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含尾气处理循环水水池底泥、生产废水处理沉淀底泥、生产废水处理站废活性炭)(HW29、321-030-29)、机修产生的废机油(HW08、900-214-08)、生活垃圾。冶炼渣由于无同类型企业作为对比,本环评提出项目建成运行后,产生的汞冶炼渣应重新开展浸出毒性检测,鉴别冶炼渣固废性质;再未开展浸出毒性检测前,产生的冶炼渣应存放于厂区内冶炼渣临时堆棚内,不得外运处置。如冶炼渣鉴别为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外售至建材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如为危险废物,则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交由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布袋收尘、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HW29、321-030-29)、含尾气处理循环水水池底泥(HW29、321-030-29)、生产废水处理站废活性炭(HW29、900-452-29)进入项目造粒工段,经造粒后进入卧式蒸馏炉冶炼,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交由具有资质的生活污泥处置单位集中处置,不外排;机修产生的废机油(HW08、900-214-08)经收集装桶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不外排;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装袋后,由沙坪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后集中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间加强环境管理,保证废气达标排放,减少废气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废水收集设施的管理和检修工作,确保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有效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均有效处置,尽量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防渗处理,避免废机油和检验废液污染土壤。加强环境管理,建筑物和围墙规范建设,禁止乱搭乱建,在排气筒旁设置广告牌等既可以进行遮挡,又可以更好的进行产品的宣传,加强厂区绿化,种植长青植物,以减小景观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公示版)贵州 (略) 大宗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环评.pdf

评估意见

〔2022〕书173号关于对《贵州 (略) 大宗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综合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参与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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