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各单位决算的批复
关于2021年度各单位决算的批复
涟政水〔2022〕61号
关于2021年度各单位决算的批复
局属各单位、各水利站:
2021年度县财政决算已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县财政局已将2021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至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21年度部门决算有关事项批复给你们,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各单位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请各单位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三、经部门批复的所属单位决算,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有关事项做出说明。请各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公开主体责任和义务,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并及时反馈公开情况。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涟水县水利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涟政水〔2022〕61号
关于2021年度各单位决算的批复
局属各单位、各水利站:
2021年度县财政决算已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县财政局已将2021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至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21年度部门决算有关事项批复给你们,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各单位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请各单位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三、经部门批复的所属单位决算,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有关事项做出说明。请各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公开主体责任和义务,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并及时反馈公开情况。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涟水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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