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4)-2022-11-2915:09
2022年11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4)-2022-11-2915: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长汀县河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项目 | 长汀县河田镇 | 长汀县晋江工业 (略) | 漳州 (略) | 改扩建项目位于长汀县河田镇下街村,原长汀县河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处理规模0.5万m3/d)于2012年6月取得原长汀县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并通过自主验收。改扩建项目在现有用地红线内建设,不新征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一期工程粗格栅等进行改造,新建二沉池、调节池、鼓风机房、提升泵房、滤布滤池、事故应急池等,采用格栅+旋流沉砂池+调节池+前置反硝化+A 2O工艺,改扩建后处理规模为1.0万 m 3 /d,出水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排放标准中的B标准提升至A标准,排污口位于汀江干流朱溪河交汇口上游约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冲洗废水、压滤液等生产废水由厂区污水管道收集后汇集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按要求安装进水、出水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3.预处理单元、生化单元等产臭工段采用加盖,抽风收集把废气引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 5.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废水管道、污泥管道、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泥处理构筑物、事故应急池、危废间等区域应满足重点防渗区相应的防渗要求。 7.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措施。 8.总量控制。COD≤182.5吨/年、NH3-N≤18.25吨/年。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长汀县河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项目 | 长汀县河田镇 | 长汀县晋江工业 (略) | 漳州 (略) | 改扩建项目位于长汀县河田镇下街村,原长汀县河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处理规模0.5万m3/d)于2012年6月取得原长汀县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并通过自主验收。改扩建项目在现有用地红线内建设,不新征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一期工程粗格栅等进行改造,新建二沉池、调节池、鼓风机房、提升泵房、滤布滤池、事故应急池等,采用格栅+旋流沉砂池+调节池+前置反硝化+A 2O工艺,改扩建后处理规模为1.0万 m 3 /d,出水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排放标准中的B标准提升至A标准,排污口位于汀江干流朱溪河交汇口上游约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冲洗废水、压滤液等生产废水由厂区污水管道收集后汇集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按要求安装进水、出水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3.预处理单元、生化单元等产臭工段采用加盖,抽风收集把废气引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 5.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废水管道、污泥管道、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泥处理构筑物、事故应急池、危废间等区域应满足重点防渗区相应的防渗要求。 7.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措施。 8.总量控制。COD≤182.5吨/年、NH3-N≤18.25吨/年。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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