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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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7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团结路546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项目

(略) 富民工业园区

宇泽半导体(云南)有限公司

楚雄硕利 (略)

本项目占地45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并配套建设辅助生产设施氩气回收系统、单晶硅废料清洗线、单晶废水站等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熔料废气、抽吸废气、石墨件打磨粉尘、单晶硅废料破碎粉尘、酸洗废气。熔料废气经过单晶炉设备自带的简谐式除尘器治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氩气回收系统回收氩气,氩气回收系统前端设置有高除尘精度的除尘器,可将氩气中剩余的氧化硅粉尘完全去除,熔料废气可做到不外排;抽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治理后无组织排放,该粉尘产生量极小,且为间断排放;石墨件打磨粉尘通过石墨清理间的布袋除尘器治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单晶硅废料破碎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治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酸洗废气设置四级喷淋洗涤塔治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机加废水、生产废酸液、清洗废水、四级氢氧化钠喷淋塔洗涤废水、脱盐水废水、循环冷却废水、生活污水。机加废水经机加压滤系统压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产废酸液、清洗废水、氢氧化钠喷淋塔洗涤废水、脱盐水废水、循环冷却废水进入项目单晶废水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项目废水在厂区内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富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引风机等各类设备运转噪声,经过设备减振消声,厂房吸声、隔声并以距离衰减后,可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除尘灰、废钢丝、机加压滤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暂存在固废库1,委托 (略) 清运处置;废石墨件、坩埚碎片的废机油暂存在固废库1,委托南 (略) 回收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材料、废分子筛、废催化剂由生产厂家定期上门更换回收;危险废物为废机油,暂存在化学品库内的危废暂存间,托云南 (略) 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置。

(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场地各产尘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原材料加盖篷布或室内堆放;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0878-*

附件:拟对《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7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团结路546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项目

(略) 富民工业园区

宇泽半导体(云南)有限公司

楚雄硕利 (略)

本项目占地45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并配套建设辅助生产设施氩气回收系统、单晶硅废料清洗线、单晶废水站等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熔料废气、抽吸废气、石墨件打磨粉尘、单晶硅废料破碎粉尘、酸洗废气。熔料废气经过单晶炉设备自带的简谐式除尘器治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氩气回收系统回收氩气,氩气回收系统前端设置有高除尘精度的除尘器,可将氩气中剩余的氧化硅粉尘完全去除,熔料废气可做到不外排;抽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治理后无组织排放,该粉尘产生量极小,且为间断排放;石墨件打磨粉尘通过石墨清理间的布袋除尘器治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单晶硅废料破碎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治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酸洗废气设置四级喷淋洗涤塔治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机加废水、生产废酸液、清洗废水、四级氢氧化钠喷淋塔洗涤废水、脱盐水废水、循环冷却废水、生活污水。机加废水经机加压滤系统压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产废酸液、清洗废水、氢氧化钠喷淋塔洗涤废水、脱盐水废水、循环冷却废水进入项目单晶废水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项目废水在厂区内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富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引风机等各类设备运转噪声,经过设备减振消声,厂房吸声、隔声并以距离衰减后,可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除尘灰、废钢丝、机加压滤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暂存在固废库1,委托 (略) 清运处置;废石墨件、坩埚碎片的废机油暂存在固废库1,委托南 (略) 回收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材料、废分子筛、废催化剂由生产厂家定期上门更换回收;危险废物为废机油,暂存在化学品库内的危废暂存间,托云南 (略) 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置。

(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场地各产尘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原材料加盖篷布或室内堆放;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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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对《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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