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洋新能源五河绿色能源基地一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永洋新能源五河绿色能源基地一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环许〔2022〕50号
关于永洋新能源五河绿色能源基地一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河永 (略) :
你公司《永洋新能源五河绿色能源基地一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109-*-04-01-*)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和局审批委员会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选 (略) 五河县武桥镇和双忠庙镇。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52%。本风电场总装机容量200MW,拟安装32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电机组通过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风电场升压站(升压站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年上网电量4.503亿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252h,平均容量系数0.257。变电站另行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尽量缩短施工期及施工范围;规范施工,对表土进行保护,表土与底层土方分开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耕复绿;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禁止夜间和午休时间施工,合理选择运输路线,远离居民聚集区域等;施工机械尽量采用清洁型燃料;施工场地加强洒水抑尘,设置围挡,易产尘材料运输车辆密闭,建筑材料堆放场地覆盖防风抑尘网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经双忠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生活垃圾交予环卫部门处理;弃土弃渣回填处理,淤泥干化后淤泥用于临时用地复垦;建筑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二)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三)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确保噪声符合标准要求,且不得影响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功能。
(四)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弃土弃渣回填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过程中如遇到要尽量保护。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境,施工期间加强料场、施工场地等的防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对野生动物生境的影响。施工道路一般对现有的水系的破坏较大,因此应在施工道路上多预留一些涵洞满足水体交换和小型动物的迁徙通道。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做好事故油池,靠近风机一侧设置防火墙,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完成报备工作,有效防范因含油废物泄露或安全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强化污染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否则项目不得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三、成立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至少一名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做好对环保设施(措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更换,保证足额环保治理资金投入到位,确保达到环评要求的治理要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投入运行后,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违反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五、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六、请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加强项目的环境监察,确保项目按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生产。
**日
抄送: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徽 (略)
五环许〔2022〕50号
关于永洋新能源五河绿色能源基地一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河永 (略) :
你公司《永洋新能源五河绿色能源基地一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109-*-04-01-*)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和局审批委员会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选 (略) 五河县武桥镇和双忠庙镇。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52%。本风电场总装机容量200MW,拟安装32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电机组通过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风电场升压站(升压站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年上网电量4.503亿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252h,平均容量系数0.257。变电站另行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尽量缩短施工期及施工范围;规范施工,对表土进行保护,表土与底层土方分开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耕复绿;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禁止夜间和午休时间施工,合理选择运输路线,远离居民聚集区域等;施工机械尽量采用清洁型燃料;施工场地加强洒水抑尘,设置围挡,易产尘材料运输车辆密闭,建筑材料堆放场地覆盖防风抑尘网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经双忠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生活垃圾交予环卫部门处理;弃土弃渣回填处理,淤泥干化后淤泥用于临时用地复垦;建筑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二)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三)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确保噪声符合标准要求,且不得影响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功能。
(四)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弃土弃渣回填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过程中如遇到要尽量保护。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境,施工期间加强料场、施工场地等的防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对野生动物生境的影响。施工道路一般对现有的水系的破坏较大,因此应在施工道路上多预留一些涵洞满足水体交换和小型动物的迁徙通道。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做好事故油池,靠近风机一侧设置防火墙,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完成报备工作,有效防范因含油废物泄露或安全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强化污染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否则项目不得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三、成立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至少一名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做好对环保设施(措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更换,保证足额环保治理资金投入到位,确保达到环评要求的治理要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投入运行后,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违反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五、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六、请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加强项目的环境监察,确保项目按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生产。
**日
抄送: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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