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关于2022年11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11370785004302006N/2022-05373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关于2022年11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11370785004302006N/2022-0537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2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6-*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7号窗口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 (略) 惠民煤炭经销处年存储销售煤炭8000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高环审表字[2022]61号

2022.11.3

2

关于《 (略) 恒大煤炭经营部年存储销售煤炭30000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高环审表字[2022]62号

2022.11.3

3

关于《 (略) 星彬煤炭销售中心年存储销售煤炭10000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高环审表字[2022]63号

2022.11.3

4

关于《 (略) 坤宇煤炭经营部年存储销售煤炭5000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高环审表字[2022]64号

2022.11.3

5

关于《 (略) 胜源煤炭场年存储销售煤炭8000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高环审表字[2022]65号

2022.1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2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6-*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7号窗口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 (略) 惠民煤炭经销处年存储销售煤炭8000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高环审表字[2022]61号

2022.11.3

2

关于《 (略) 恒大煤炭经营部年存储销售煤炭30000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高环审表字[2022]62号

2022.11.3

3

关于《 (略) 星彬煤炭销售中心年存储销售煤炭10000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高环审表字[2022]63号

2022.11.3

4

关于《 (略) 坤宇煤炭经营部年存储销售煤炭5000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高环审表字[2022]64号

2022.11.3

5

关于《 (略) 胜源煤炭场年存储销售煤炭8000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高环审表字[2022]65号

2022.11.3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