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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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

1

智能化水泥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

(略)

(略) (略)

项目位于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上杭县蛟洋工业区内),主要建设内容是将企业厂区内现有年产50万平方米透水砖及110万平方米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改建为智能化水泥制品生产线,主要生产单元及工艺有:拌合、钢筋骨架制作、浇筑成型、养护,设计年产水泥排水管2000根、水泥盖板2000个、水泥隔离墩3000个、水泥方桩3000根、水泥方柱3000根、装配建筑(水泥盒子房)1万立方米、预拌商品混凝土1万立方米以及代加工各种水泥构件1.2万立方米。

(一)施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期,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水泥筒仓配置布袋除尘装置,拌合下料粉尘采用纤维过滤布处理,物料装卸、输送、储存过程中应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洒水等必要的抑尘措施,及时清扫收集沉降粉尘,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三)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建设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及回用设施,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夜间不进行生产。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设施,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

一、公示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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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

1

智能化水泥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

(略)

(略) (略)

项目位于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上杭县蛟洋工业区内),主要建设内容是将企业厂区内现有年产50万平方米透水砖及110万平方米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改建为智能化水泥制品生产线,主要生产单元及工艺有:拌合、钢筋骨架制作、浇筑成型、养护,设计年产水泥排水管2000根、水泥盖板2000个、水泥隔离墩3000个、水泥方桩3000根、水泥方柱3000根、装配建筑(水泥盒子房)1万立方米、预拌商品混凝土1万立方米以及代加工各种水泥构件1.2万立方米。

(一)施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期,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水泥筒仓配置布袋除尘装置,拌合下料粉尘采用纤维过滤布处理,物料装卸、输送、储存过程中应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洒水等必要的抑尘措施,及时清扫收集沉降粉尘,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三)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建设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及回用设施,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夜间不进行生产。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设施,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

一、公示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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