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小标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千吨EPP和2千吨EPS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014728174U/2022-011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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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小标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千吨EPP和2千吨EPS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014728174U/2022-01129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年产2千吨EPP和2千吨EPS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日-**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5-*????????? 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2千吨EPP和2千吨EPS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丰源工业园火炬2路南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宜春 (略)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本项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丰源工业园火炬2路南,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3"44.428",北纬28°11"48.679"。项目属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667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1#EPP生产车间,2#EPS生产车间,辅助工程3#综合办公楼室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2千吨EPP泡沫制品和2千吨EPS泡沫制品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为11000万元,建设项目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的0.2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 (略) 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 (略) 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厂深度处理后尾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赣江。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项目废气主要为EPS和EPP 泡沫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苯*烯),厂区恶臭以及厂区食堂油烟。EPS和EPP 泡沫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后由1#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效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同时,厂区加强通风,苯*烯臭气对周边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措施为减振、厂房隔声等。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和员工生活垃圾。

废包装袋、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要求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

采取以上措施后,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理或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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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年产2千吨EPP和2千吨EPS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日-**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5-*????????? 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2千吨EPP和2千吨EPS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丰源工业园火炬2路南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宜春 (略)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本项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丰源工业园火炬2路南,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3"44.428",北纬28°11"48.679"。项目属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667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1#EPP生产车间,2#EPS生产车间,辅助工程3#综合办公楼室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2千吨EPP泡沫制品和2千吨EPS泡沫制品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为11000万元,建设项目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的0.2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 (略) 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 (略) 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厂深度处理后尾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赣江。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项目废气主要为EPS和EPP 泡沫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苯*烯),厂区恶臭以及厂区食堂油烟。EPS和EPP 泡沫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后由1#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效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同时,厂区加强通风,苯*烯臭气对周边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措施为减振、厂房隔声等。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和员工生活垃圾。

废包装袋、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要求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

采取以上措施后,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理或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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