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恒安街北侧城市棚户区改造S1~S4地块(紫府佳苑)项目节能承诺公示
大同市恒安街北侧城市棚户区改造S1~S4地块(紫府佳苑)项目节能承诺公示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 | |||||
项目名称: (略) 恒 (略) 棚户区改造S1~S4地块(紫府佳苑)项目填报日期:**日 | |||||
项目 概况 | 项目单位 | (略) 开发区达胜浩 (略) | 单位法定代表人 | 邸茂林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0JUR6BXK | 法定代表人电话 | * | ||
建设地址 | 大同开发区恒安街北侧 | 项目联系人 | 王宜山 | ||
项目性质 | 新建√改建扩建 | 联系人电话 | * | ||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核准备案√ | 竣工时间 | 2021年10月 | ||
项目代码 | 2018-*-70-03-* | 项目所属行业 | K7090其他房地产业 | ||
绿色建筑等级 (建筑类项目填写) |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42775.87 | 增加值 (万元) | --------- | ||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0415.4㎡,总建筑面积*.26㎡,包括:地上建筑面积*.67㎡,其中住宅*.83㎡,配套公建1881.38㎡,地库出地面84.46㎡;地下建筑面积37317.59㎡,其中地下车库27257.63㎡,设备用房及储藏室10059.96㎡。项目主要建设住宅楼、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及其他附属设施。 | ||||
项目 主要 耗能 品种 | 主要能源种类 | 计量单位 | 年需要实物量 | 折标系数 | 折标煤量 (吨标准煤) |
电力 | 万kW·h | 460.22 | 1.229tce/万kW·h(当量值) | 565.61 | |
2.924tce/万kW·h(等价值) | 1345.68 | ||||
热力 | GJ | 25399.10 | 0.03412kgce/MJ(当量值) | 866.62 | |
0.042kgce/MJ(等价值) | 1066.76 | ||||
天然气 | m3 | *.73 | 1.1kgce/m3 | 149.20 | |
耗能 工质 消耗 情况 | 新水 | t | *.55 | 0.1861kgce/t | 38.28 |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 | 当量值 | 1581.43 | |||
等价值 | 2561.64 | ||||
项目 主要 能效 指标 | 项目单位面积能耗量(当量值)(kgce/㎡) | 11.12 | |||
项目单位面积热耗量指标(当量值)(kgce/㎡) | 8.27 | ||||
(略) “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 | 410万tce | ||||
项目 (略) “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目标比例 | 0.06% | ||||
项目有关节能方面的承诺内容和节能措施说明 | 能源供应情况声明: 我单位声明项目建成后,水暖电气的供应来源有保障。 | ||||
建筑节能满足现行规范声明:我单位声明本次上报项目 1、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节能设计标准; 2、满足绿色建筑基本级标准; 3、符合朝向、日照间距的相关要求; 4、符合规划条件对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 | |||||
主要耗能设备及其能效指标简述:住宅地块给水泵流量52m3/h、扬程63m、功率15kW;采暖循环泵流量220m3/h、扬程33m、功率22kW,均达到节能评价值; 变压器达到二级能效水平; 地库排风机、地库送风机,达到1级能效。 | |||||
节能措施简述(节能技术措施及管理措施): 1、本项目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4-242-2020)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4/T241-2016)要求; 2、给水节能措施主要考虑绿化采用喷灌、滴灌、渗灌,节水器具的使用; 3、节电措施考虑使用节能电气设备; 4、节热措施考虑热计量措施和供热系统的节能; 5、组建节能管理机构对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耗进行管理和检测。 | |||||
本单位郑重承诺: 1.本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本项目属于《 (略) 节能审查工作方案》中规定的适用于节能承诺备案管理的项目范畴。 3.本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工序能耗等达到国家、省、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没有准入标准的,参照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 4.本项目主要用能设备选择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技术标准,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落后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 5.本项目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落实能源计量管理。 6.本项目达产后总用量控制在1581.43吨标准煤(当量值)以内,项目主要能效指标、项目用能情况严格按照填报内容执行。 7.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建成投产后严格履行报告义务,自觉配合相关检查、监察。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 **日 | |||||
审批局登记备案意见: | |||||
1、该项目在开工前未办理节能审查,现为能评手续补办,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 2、请你公司依据项目节能承诺内容,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节能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3、项目在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及用能方案等方面如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提出变更申请。 4、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进行项目竣工节能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本备案意见有效期两年,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 | |||||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
**日 | |||||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 | |||||
项目名称: (略) 恒 (略) 棚户区改造S1~S4地块(紫府佳苑)项目填报日期:**日 | |||||
项目 概况 | 项目单位 | (略) 开发区达胜浩 (略) | 单位法定代表人 | 邸茂林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0JUR6BXK | 法定代表人电话 | * | ||
建设地址 | 大同开发区恒安街北侧 | 项目联系人 | 王宜山 | ||
项目性质 | 新建√改建扩建 | 联系人电话 | * | ||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核准备案√ | 竣工时间 | 2021年10月 | ||
项目代码 | 2018-*-70-03-* | 项目所属行业 | K7090其他房地产业 | ||
绿色建筑等级 (建筑类项目填写) |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42775.87 | 增加值 (万元) | --------- | ||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0415.4㎡,总建筑面积*.26㎡,包括:地上建筑面积*.67㎡,其中住宅*.83㎡,配套公建1881.38㎡,地库出地面84.46㎡;地下建筑面积37317.59㎡,其中地下车库27257.63㎡,设备用房及储藏室10059.96㎡。项目主要建设住宅楼、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及其他附属设施。 | ||||
项目 主要 耗能 品种 | 主要能源种类 | 计量单位 | 年需要实物量 | 折标系数 | 折标煤量 (吨标准煤) |
电力 | 万kW·h | 460.22 | 1.229tce/万kW·h(当量值) | 565.61 | |
2.924tce/万kW·h(等价值) | 1345.68 | ||||
热力 | GJ | 25399.10 | 0.03412kgce/MJ(当量值) | 866.62 | |
0.042kgce/MJ(等价值) | 1066.76 | ||||
天然气 | m3 | *.73 | 1.1kgce/m3 | 149.20 | |
耗能 工质 消耗 情况 | 新水 | t | *.55 | 0.1861kgce/t | 38.28 |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 | 当量值 | 1581.43 | |||
等价值 | 2561.64 | ||||
项目 主要 能效 指标 | 项目单位面积能耗量(当量值)(kgce/㎡) | 11.12 | |||
项目单位面积热耗量指标(当量值)(kgce/㎡) | 8.27 | ||||
(略) “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 | 410万tce | ||||
项目 (略) “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目标比例 | 0.06% | ||||
项目有关节能方面的承诺内容和节能措施说明 | 能源供应情况声明: 我单位声明项目建成后,水暖电气的供应来源有保障。 | ||||
建筑节能满足现行规范声明:我单位声明本次上报项目 1、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节能设计标准; 2、满足绿色建筑基本级标准; 3、符合朝向、日照间距的相关要求; 4、符合规划条件对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 | |||||
主要耗能设备及其能效指标简述:住宅地块给水泵流量52m3/h、扬程63m、功率15kW;采暖循环泵流量220m3/h、扬程33m、功率22kW,均达到节能评价值; 变压器达到二级能效水平; 地库排风机、地库送风机,达到1级能效。 | |||||
节能措施简述(节能技术措施及管理措施): 1、本项目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4-242-2020)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4/T241-2016)要求; 2、给水节能措施主要考虑绿化采用喷灌、滴灌、渗灌,节水器具的使用; 3、节电措施考虑使用节能电气设备; 4、节热措施考虑热计量措施和供热系统的节能; 5、组建节能管理机构对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耗进行管理和检测。 | |||||
本单位郑重承诺: 1.本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本项目属于《 (略) 节能审查工作方案》中规定的适用于节能承诺备案管理的项目范畴。 3.本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工序能耗等达到国家、省、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没有准入标准的,参照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 4.本项目主要用能设备选择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技术标准,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落后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 5.本项目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落实能源计量管理。 6.本项目达产后总用量控制在1581.43吨标准煤(当量值)以内,项目主要能效指标、项目用能情况严格按照填报内容执行。 7.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建成投产后严格履行报告义务,自觉配合相关检查、监察。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 **日 | |||||
审批局登记备案意见: | |||||
1、该项目在开工前未办理节能审查,现为能评手续补办,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 2、请你公司依据项目节能承诺内容,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节能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3、项目在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及用能方案等方面如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提出变更申请。 4、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进行项目竣工节能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本备案意见有效期两年,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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