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中日友好医院江西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中日友好医院江西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
省卫生健康委:
你委报来《关于转报南昌大学 (略) (略) (略)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赣卫项管字[202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 (略) (略)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发改社会[2021]840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 (略) (略)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2]386号),经研究,基本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略) (略)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8-*-04-01-*) (略) 南昌县东新乡东岳大道1479号、南昌大学 (略) (略) 区东侧,东临银城路,南临东岳大道,北临东岳四路, (略) 区门诊医 (略) 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规划设置病床位1000床,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1栋科教大楼(21#楼),为地下2层、地上21层高层建筑,地上建筑面积46496平方米,建筑总高度98.75米;新建1栋医疗大楼(22#楼),为地下2层、地上16层高层建筑,地上建筑面积9350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77.35米;新建地下2层的地下室(21#、22#两栋单体地下室相互连通),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新建2个门卫室(13C#、13F#),单个门卫管理建筑面积均为185平方米,单层建筑,建筑高度4.10米;新建1座液氧站(26#),单层建筑,建筑面积70平方米,建筑高度5.45米;购置医疗设备511台(套);配套建设道路、综合管网、绿化等总图工程。
二、总图布置
1.21#科教大楼 (略) 区东南端,东临银城路,南临东岳大道, (略) 区已建门诊医技楼,北临22#医疗大楼;22#医疗大楼布置于21#科教大楼北侧,东临银城路、 (略) (略) 楼, (略) 内绿化用地、26#液氧站;26#液氧站 (略) 区东北端,东临银城路,北临东岳四路, (略) (略) ,南临绿化用地;建筑物周边布置景观绿化。
2. (略) (略) 基地主入口位于场地东端中部南侧与银城路相接,次入口位于场地东南端与东岳大道相接,后勤出入口位于场地东端中部北侧与银城路相接,污 (略) 区西侧既有污物出口与桃新大道相接,主入口、后勤出入口分别设置13C#、13F#门卫室;沿22#医疗大楼、21#科教大楼建筑物周边设置7米宽的环形车 (略) 区环形道路相连,转弯半径大于12米,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并沿高层建筑长边布置消防车登高场地;地下室汽车出入口分别位于基地东端主出入口的南、北两侧,入口大门实现人车分流,机动车辆在入口处直接驶入地下室,人流通过入口连接的人行广场进出。
3.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及交通组织设计基本合理,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下 (略) 区地块总体规划,结合场地地形条件,优化基地总平面布置、场区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进一步完善场地竖向设计。
三、建筑设计
原则同意科教大楼、医疗大楼、门卫室、液氧站等建(构)筑物平、立、剖面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细 (略) 区外部的衔接,按照使用功能、工艺流程要求优化各单体建筑各层功能用房平面布局和内部运行流线,深化手术中心、ICU二次设计;适当控制单体建筑室、内外装饰标准,节省投资。
1.21#科教大楼
(1)21#科教大楼为地下2层、地上21层(裙房4层)高层建筑,地上建筑面积46496平方米,建筑总高度98.75米,整体由东南侧单层(3层通高)椭圆形报告厅(建筑高度20.95米)和西北侧21层方形塔楼组成。一~三层主要为会议、教学培训、业务管理层,四~十三层为教学培训层,十四~二十一层为科研实验层,其各层平面布置为:一层主要布置入口门厅、值班室、会议室、休息室、管理室、库房及排练室、化妆间、培训教学报告厅和消防控制室、加压机房、新风机房、强弱电间等设备用房;二、三层主要布置学术交流会议室、休息室、活动室、管理室等功能用房和控制室、储藏间、排烟机房、空调机房、新风机房、强弱电间设备用房;四~十三层各层均主要布置实物教学室、技能教学室、多媒体教室、教具库、设备机房(其中四层布置空调机房);十四~二十一层各层均主要布置各科(室)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及资料室、会议室、仪器室、储藏室、UPS等配套用房和加压机房、新风机房、强弱电间、风井等设备用房;屋面层主要布置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强电间、弱电间。大楼共设置10台客运电梯、1台货运电梯(兼消防)、11部疏散楼梯,楼梯间均可在首层直通或通过短通道通向室外。
(2)科教大楼建筑室内设计绝对标高21.60为±0.000,室内外高差0.45米。地上一层层高为5.5米,二~四层层高为5.0米,五~二十层层高为4.5米,二十一层层高为4.4米,建筑总高度98.75米。屋面为平屋顶,大楼外 (略) 区现有建筑协调统一,主要采用砖红色陶板与Low—E中空玻璃幕墙装饰,局部采用深灰色铝板、金属构件装饰。
2.22#医疗大楼
(1)22#医疗大楼为地下2层、地上16层高层建筑,地上建筑面积9350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77.35米。平面整体呈矩形布置,一层主要布置急诊大厅、挂号收费室、抢救室、检验室、诊室、B超室等急诊科功能用房及辅助用房,影像中心CT、DR、MRI室、阅片室、医办室、值班室等影像中心功能用房及辅助用房,住院大厅、 (略) 办理、药房、 (略) 辅助用房和服务用房,以及空调机房、强、弱电间等设备用房;二层主要布置等候区、血气分析室、雾化室、肺功能室、心电室、脑电室、B超室、骨密度室、经颅多普勒室等检查科功能用房,普通门诊、特需门诊、罕见门诊等诊及值班室、医办室等辅助用房和空调机房、强弱电间等设备用房;三层主要布置留观治疗室、处置室、护士站等功能用房,检验科采血室、等候区、产物分析室、PCR扩增室、标本制备室、试剂准备室、标本接收室、细胞实验室、标本处理室、纯水室、资料室、试剂室、特检室等功用房,呼吸内镜科支气管镜室、胸腔镜室、纵膈镜室、洗消室等功能用房和医护办室、值班室等医疗辅助用房,空调机房、强弱电间、UPS室等设备用房;四层主要布置重症ICU护士站、治疗室、配药室、器材室、无菌品库、处置室等功能用房,胸外ICU治疗室、处置室、无菌品库、耗材药品库等功能用房,呼吸科ICU护士站、治疗室、配药室、器材室、无菌品库、处置室等功能用房和医办室、值班室等医疗辅助用房,空调机房、UPS室、强弱电间等设备用房;五层主要布置手术部手术室、苏醒室、器械室、麻醉室、换床间、洁库、石膏库、标本库、设备间、控制室等功能用房,输血科储血室、收发血室、标本接收室、配血室等功能用房,病理科病理诊断室、细胞穿刺室、穿刺接待室、标本接收室、免疫组化室、分子病理室、细胞病理室、包埋切片染色室、脱水室、标本储藏室、取材室、冰冻诊断室等功能用房,医办室、值班室等医疗辅助用房和空调机房、UPS室、强弱电间等设备用房;六层为设备层,主要布置净化机房、排风机房、加压送风机房、排烟机房、信息中心等设备机房;七~十六层为标准病房,每层南北两侧各设置1个病房护理单元,每个护理单元各设置15间3人间病房,各病房内均设置卫生间,两个护理单元之间设置护士站、医护办室、值班室、治疗处置室、仪器室、穿脱淋浴间等医护人员用房和辅助用房、空调机房、强弱电间等设备用房。大楼根据医患流线、洁污流线,按各功能要求分别设置电梯,并且单独设置污物电梯、医护电梯,大楼共设置17台电梯,其中病床电梯10台、医生专用电梯4台、污物电梯3台,并设置10台扶梯,共设置9部疏散楼梯,楼梯间均可在首层直通或通过短通道通向室外。
(2)医疗大楼建筑室内设计绝对标高21.60为±0.000,室内外高差0.45米。地上一层层高为5.5米,二~五层层高为5.0米,六层层高为4.0米,七~十层层高为4.8米,十一~十五层层高为4.8米,十六层层高为4.3米。屋面为平屋顶,大楼外 (略) 区现有建筑协调统一,主要采用砖红色陶板与Low—E中空玻璃幕墙装饰,局部采用深灰色铝板、金属构件装饰。
3.地下室
地下室为地下2层建筑(21#、22#两栋单体地下室相互连通),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含人防面积),地下一层主要布置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锅炉房、水泵间、冷冻机房、热泵机房、控制室、排烟机房、库房、运营商机房、送风机房、配电间、变配电室、报警阀间、加压机房、汇聚机房、发电机房、气瓶间、燃气表间、通风机房、强弱电间等设备用房;地下二层主要布置机动车停车位、加压送风机房、排风机房、变配电室夹层、报警阀间、强弱电间等设备用房及人防进排风机房、防化通信值班室、移动电站、滤毒室、集气室等人防设施。地下一层层高为5.9米,地下二层屋高为4.0米。
4.门卫室、液氧站
13C#、13F#门卫室均为单层建筑,单个门卫室建筑面积均为185平方米,建筑高度4.10米,内设门卫室、值班室、卫生间;26#液氧站为单层建筑,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建筑高度5.45米,内设值班室、控制室、汇流间等。
四、结构设计
1.原则同意科教大楼、医疗大楼、门卫室、液氧站等单体建(构)筑物采用设计推荐的结构体系、基础选型,其中科教大楼西北侧方形塔楼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核心筒结构,科教大楼东南侧椭圆形报告厅、医疗大楼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采用现浇钢筋砼梁板的楼、屋盖结构体系、机械钻孔灌注桩基础,以中风化泥质砂岩为持力层。门卫室、液氧站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独立基础结构体系;地下室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结构,顶板上部嵌固,基坑根据各段地质地形条件、周边建筑物间隔,分段分别采用土钉墙、放坡+钻孔灌注桩+锚索、钻孔灌注桩+砼内支撑的支护方案,采用搅拌桩防渗止水。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工作,进一步查明工程区工程地质条件,合理确定持力层承载力等物理力学参数,优化柱网布置,完善基础设计;复核、优化梁、板、柱截面设计;进一步核实地下水位,复核计算地下室抗浮稳定,优化、完善地下室基坑支护及人防专项设计。
五、给排水设计
本工程供水水源从 (略) 院 (略) 政给水管网引入两根DN150的给水管至 (略) (略) 区,并在场区内环状布置,供生活、消防用水,市政供水压力为0.23MPa。室外采用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合用管道的供水系统,由市政水压直接供给;室内生活用水地下二层至地 (略) 政水压直接供给,四层及以上分别由设置于21#楼、22#楼地下一层的生活水箱、生活水泵房设置的生活供水设备加压供水;室内消防由设置于21#楼地下一层的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加压供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汇集并分别经化粪池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生物医药、医技、传染病房等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单独设置立管收集,经消毒池、化粪池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雨水经雨水管汇集后排至场区 (略) 政雨水管网。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用水定额、用水量, (略) (略) 政给水、排水管网现状, (略) 总体规划,结合现状情况,优化给排、水总图布置,完善给、排水设计。
六、电气工程设计
本工程分别由象湖变电所、 (略) 政电网引入4回路10KV电源线路分两组接入21#楼、22#楼地下一层的1#、2#、3#、4#变配电室,供各单体建(构)筑物、各区域供电,双重电源分列运行,互为备用;为确保医疗设备、消防设备、火灾报警等重要负荷供电可靠,分别配置2台1200KW、1台1600KW柴油发电机组为备用电源。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计算用电负荷,根据各单体建筑使用功能要求优化调整各功能区用电负荷等级,落实供电电源,优化供配电设计;完善、细化建筑弱电工程设计。
七、暖通设计
科教大楼、医疗大楼空调冷、热源集中布置于地下室一层的冷冻机房、锅炉房,采用电制冷离心机组、电制冷螺杆式冷水机组、燃气真空热水锅炉为空调主冷源、热源;科教大楼、医疗大楼按功能区域分别采用全空气净化空调(手术室、ICU等区域)、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病房、诊室、培训科研、门厅、挂号收费等区域)、全空气空调系统(入口大厅、报告厅等区域);变配电室、弱电通信机房、UPS机房、CT室、DR室及控制室采用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分体式空调;磁共振室采用独立恒温恒湿空调;各区域分别采用上送上回、侧送下回、顶送顶回或侧送下回的气流组织形式。
热水机房、给水机房、消防水泵房、变配电室、电梯机房、柴油发电机房、CT、DR室、MRI磁共振室、手术室、ICU等区域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其它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功能用房、区域采用自然通风。地下车库、地下走廊、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库房,地上长大于20米的内走廊、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无窗诊室,手术部、ICU、洁净走廊、报告厅等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其它满足自然排烟条件的功能用房、区域采用自然排烟。下阶段应进一步深化静脉配液室、ICU病房,手术中心、影像科等暖通设计,并加强暖通工程与建筑、电气等专业的衔接,优化、完善各单体建(构)筑物暖通设计。
八、原则同意依据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及临床医学研究相关要求,根据“技术先进、先内后外”的原则,购置相关配套医疗设备511台/套、科研设备68台/套、信息系统、智能化等其他设备814台/套。下阶段应根据 (略) (略) 承担的任务、功能要求,结 (略) 既有的仪器设备情况,合理配置医疗、仪器设备,核实技术参数。
九、原则同意消防、人防、环保及绿色建筑设计。下阶段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并按专项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落实具体措施。
十、工程概算
经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44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十一、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可研、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Ⅰ | 建安工程费 | *.31 | |
一 | 21#科教大楼 | 23180.06 | 46496平方米 |
1 | 建筑工程 | 15390.60 | |
(1) | 土建工程 | 6595.06 | |
(2) | 室内装饰工程 | 4090.58 | |
(3) | 外立面工程 | 3079.59 | |
(4) | 屋面工程 | 400.63 | |
(5) | 二次装修 | 1155.00 | |
(6) | 标志标识 | 69.74 | |
2 | 机电工程 | 7789.46 | |
(1) | 强电工程 | 2100.64 | |
(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230.61 | |
(3) | 弱电工程 | 840.34 | |
(4) | 给排水消防工程 | 879.52 | |
(5) | 暖通工程 | 2167.45 | |
(6) | 变配电工程 | 1060.90 | |
(7) | 电梯 | 510.00 | 11部 |
二 | 22#医疗大楼 | 49591.59 | 93500平方米 |
1 | 建筑工程 | 31938.81 | |
(1) | 土建工程 | 13063.00 | |
(2) | 室内装饰工程 | 8922.01 | |
(3) | 外立面工程 | 5699.64 | |
(4) | 屋面工程 | 538.91 | |
(5) | 二次装修 | 3575.00 | |
(6) | 标志标识 | 140.25 | |
2 | 机电工程 | 17652.78 | |
(1) | 强电工程 | 4333.38 | |
(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480.44 | |
(3) | 弱电工程 | 1750.71 | |
(4) | 给排水消防工程 | 2245.72 | |
(5) | 暖通工程 | 4617.50 | |
(6) | 变配电工程 | 1552.35 | |
(7) | 医疗气体工程 | 1680.68 | 含液氧站设备 |
(8) | 电梯设备 | 992.00 | 含电梯17台、扶梯8台 |
三 | 地下室非人防区域 | 25742.04 | 40558平方米 |
1 | 建筑工程 | 20099.89 | |
(1) | 土方工程 | 1498.96 | |
(2) | 桩基工程 | 4557.10 | |
(3) | 土建工程 | 9368.57 | |
(4) | 室内装饰工程 | 2421.83 | |
(5) | 标志标识 | 40.56 | |
(6) | 基坑支护工程 | 2212.87 | |
2 | 机电工程 | 5642.15 | |
(1) | 强电工程 | 2433.14 | |
(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202.36 | |
(3) | 弱电工程 | 737.40 | |
(4) | 给排水消防工程 | 1398.91 | |
(5) | 暖通工程 | 870.34 | |
四 | 地下室人防区域 | 3390.92 | 9442平方米 |
1 | 建筑工程 | 2931.36 | |
(1) | 土建工程 | 2400.38 | |
(2) | 室内装饰工程 | 521.54 | |
(3) | 标志标识 | 9.44 | |
2 | 机电工程 | 459.56 | |
(1) | 强电工程 | 96.32 | |
(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47.47 | |
(3) | 弱电工程 | 172.97 | |
(4) | 给排水消防工程 | 58.96 | |
(5) | 暖通工程 | 83.84 | |
五 | 13C#门卫 | 113.90 | 185平方米 |
1 | 建筑工程 | 90.63 | |
(1) | 土建工程 | 34.29 | |
(2) | 室内装饰工程 | 15.17 | |
(3) | 外立面工程 | 26.03 | |
(4) | 屋面工程 | 14.95 | |
(5) | 标志标识 | 0.19 | |
2 | 机电工程 | 23.27 | |
(1) | 强电工程 | 15.26 | |
(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57 | |
(3) | 给排水消防工程 | 2.16 | |
(4) | 暖通工程 | 4.28 | |
六 | 13F#门卫 | 113.90 | 185平方米 |
1 | 建筑工程 | 90.63 | |
(1) | 土建工程 | 34.29 | |
(2) | 室内装饰工程 | 15.17 | |
(3) | 外立面工程 | 26.03 | |
(4) | 屋面工程 | 14.95 | |
(5) | 标志标识 | 0.19 | |
2 | 机电工程 | 23.27 | |
(1) | 强电工程 | 15.26 | |
(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57 | |
(3) | 给排水消防工程 | 2.16 | |
(4) | 暖通工程 | 4.28 | |
七 | 26#液氧站 | 45.55 | 70平方米 |
1 | 建筑工程 | 38.18 | |
(1) | 土建工程 | 16.87 | |
(2) | 室内装饰工程 | 6.46 | |
(3) | 外立面工程 | 12.06 | |
(4) | 屋面工程 | 2.72 | |
(5) | 标志标识 | 0.07 | |
2 | 机电工程 | 7.37 | |
(1) | 强电工程 | 4.27 | |
(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04 | |
(3) | 给排水消防工程 | 0.89 | |
(4) | 暖通工程 | 1.17 | |
八 | 室外基础设施 | 4451.35 | |
1 | 室外道路 | 455.24 | |
2 | 绿化及景观 | 1032.91 | |
3 | 室外管网工程 | 251.70 | |
4 | 室外电气工程 | 64.91 | |
5 | 室外燃气工程 | 18.56 | |
6 | 大门 | 80.00 | |
7 | 围墙 | 89.60 | |
8 | 室外智能化系统 | 458.43 | |
9 | 医院物流系统 | 1450.00 | |
10 | 污水处理系统 | 300.00 | |
11 | 垃圾处理系统 | 250.00 | |
Ⅱ | 医疗设备工程 | 28017.00 | |
一 | 临床基础设备 | 13416.80 | 231台/套 |
二 | 临床专科设备 | 6782.00 | 280台/套 |
三 | 科研设备 | 1818.20 | 68台/套 |
四 | 信息设备 | 6000.00 | 814台/套 |
Ⅲ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7995.06 | |
一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966.63 | |
二 | 前期工作费 | 131.57 | |
三 | 工程勘察费 | 35.28 | |
四 | 工程设计费 | 1330.00 | |
五 | 建设工程监理费 | 903.00 | |
六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288.95 | |
七 |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 42.70 | |
八 | 桩基检测费 | 100.00 | |
九 | 室内检测费 | 12.84 | |
十 | 消防检测费 | 42.80 | |
十一 | 预算编制费 | 160.00 | |
十二 | 跟踪审计费 | 260.00 | |
十三 | 工程保险费 | 403.94 | |
十四 | 施工图审查费 | 93.00 | |
十五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533.15 | |
十六 | 高可靠费 | 100.00 | |
十七 | 供电外线投资费 | 2500.00 | |
十八 | 节能评估费 | 3.00 | |
十九 | 交通评估费 | 45.00 | |
二十 | 绿建评估费 | 22.00 | |
二十一 | 环境评估费 | 21.20 | |
Ⅰ+Ⅱ+Ⅲ小计 | *.37 | ||
Ⅳ | 预备费 | 7132.07 | (Ⅰ+Ⅱ+Ⅲ)×5% |
Ⅴ | 工程总概算 | *.44 |
省卫生健康委:
你委报来《关于转报南昌大学 (略) (略) (略)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赣卫项管字[202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 (略) (略)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发改社会[2021]840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 (略) (略)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2]386号),经研究,基本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略) (略)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8-*-04-01-*) (略) 南昌县东新乡东岳大道1479号、南昌大学 (略) (略) 区东侧,东临银城路,南临东岳大道,北临东岳四路, (略) 区门诊医 (略) 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规划设置病床位1000床,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1栋科教大楼(21#楼),为地下2层、地上21层高层建筑,地上建筑面积46496平方米,建筑总高度98.75米;新建1栋医疗大楼(22#楼),为地下2层、地上16层高层建筑,地上建筑面积9350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77.35米;新建地下2层的地下室(21#、22#两栋单体地下室相互连通),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新建2个门卫室(13C#、13F#),单个门卫管理建筑面积均为185平方米,单层建筑,建筑高度4.10米;新建1座液氧站(26#),单层建筑,建筑面积70平方米,建筑高度5.45米;购置医疗设备511台(套);配套建设道路、综合管网、绿化等总图工程。
二、总图布置
1.21#科教大楼 (略) 区东南端,东临银城路,南临东岳大道, (略) 区已建门诊医技楼,北临22#医疗大楼;22#医疗大楼布置于21#科教大楼北侧,东临银城路、 (略) (略) 楼, (略) 内绿化用地、26#液氧站;26#液氧站 (略) 区东北端,东临银城路,北临东岳四路, (略) (略) ,南临绿化用地;建筑物周边布置景观绿化。
2. (略) (略) 基地主入口位于场地东端中部南侧与银城路相接,次入口位于场地东南端与东岳大道相接,后勤出入口位于场地东端中部北侧与银城路相接,污 (略) 区西侧既有污物出口与桃新大道相接,主入口、后勤出入口分别设置13C#、13F#门卫室;沿22#医疗大楼、21#科教大楼建筑物周边设置7米宽的环形车 (略) 区环形道路相连,转弯半径大于12米,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并沿高层建筑长边布置消防车登高场地;地下室汽车出入口分别位于基地东端主出入口的南、北两侧,入口大门实现人车分流,机动车辆在入口处直接驶入地下室,人流通过入口连接的人行广场进出。
3.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及交通组织设计基本合理,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下 (略) 区地块总体规划,结合场地地形条件,优化基地总平面布置、场区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进一步完善场地竖向设计。
三、建筑设计
原则同意科教大楼、医疗大楼、门卫室、液氧站等建(构)筑物平、立、剖面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细 (略) 区外部的衔接,按照使用功能、工艺流程要求优化各单体建筑各层功能用房平面布局和内部运行流线,深化手术中心、ICU二次设计;适当控制单体建筑室、内外装饰标准,节省投资。
1.21#科教大楼
(1)21#科教大楼为地下2层、地上21层(裙房4层)高层建筑,地上建筑面积46496平方米,建筑总高度98.75米,整体由东南侧单层(3层通高)椭圆形报告厅(建筑高度20.95米)和西北侧21层方形塔楼组成。一~三层主要为会议、教学培训、业务管理层,四~十三层为教学培训层,十四~二十一层为科研实验层,其各层平面布置为:一层主要布置入口门厅、值班室、会议室、休息室、管理室、库房及排练室、化妆间、培训教学报告厅和消防控制室、加压机房、新风机房、强弱电间等设备用房;二、三层主要布置学术交流会议室、休息室、活动室、管理室等功能用房和控制室、储藏间、排烟机房、空调机房、新风机房、强弱电间设备用房;四~十三层各层均主要布置实物教学室、技能教学室、多媒体教室、教具库、设备机房(其中四层布置空调机房);十四~二十一层各层均主要布置各科(室)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及资料室、会议室、仪器室、储藏室、UPS等配套用房和加压机房、新风机房、强弱电间、风井等设备用房;屋面层主要布置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强电间、弱电间。大楼共设置10台客运电梯、1台货运电梯(兼消防)、11部疏散楼梯,楼梯间均可在首层直通或通过短通道通向室外。
(2)科教大楼建筑室内设计绝对标高21.60为±0.000,室内外高差0.45米。地上一层层高为5.5米,二~四层层高为5.0米,五~二十层层高为4.5米,二十一层层高为4.4米,建筑总高度98.75米。屋面为平屋顶,大楼外 (略) 区现有建筑协调统一,主要采用砖红色陶板与Low—E中空玻璃幕墙装饰,局部采用深灰色铝板、金属构件装饰。
2.22#医疗大楼
(1)22#医疗大楼为地下2层、地上16层高层建筑,地上建筑面积9350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77.35米。平面整体呈矩形布置,一层主要布置急诊大厅、挂号收费室、抢救室、检验室、诊室、B超室等急诊科功能用房及辅助用房,影像中心CT、DR、MRI室、阅片室、医办室、值班室等影像中心功能用房及辅助用房,住院大厅、 (略) 办理、药房、 (略) 辅助用房和服务用房,以及空调机房、强、弱电间等设备用房;二层主要布置等候区、血气分析室、雾化室、肺功能室、心电室、脑电室、B超室、骨密度室、经颅多普勒室等检查科功能用房,普通门诊、特需门诊、罕见门诊等诊及值班室、医办室等辅助用房和空调机房、强弱电间等设备用房;三层主要布置留观治疗室、处置室、护士站等功能用房,检验科采血室、等候区、产物分析室、PCR扩增室、标本制备室、试剂准备室、标本接收室、细胞实验室、标本处理室、纯水室、资料室、试剂室、特检室等功用房,呼吸内镜科支气管镜室、胸腔镜室、纵膈镜室、洗消室等功能用房和医护办室、值班室等医疗辅助用房,空调机房、强弱电间、UPS室等设备用房;四层主要布置重症ICU护士站、治疗室、配药室、器材室、无菌品库、处置室等功能用房,胸外ICU治疗室、处置室、无菌品库、耗材药品库等功能用房,呼吸科ICU护士站、治疗室、配药室、器材室、无菌品库、处置室等功能用房和医办室、值班室等医疗辅助用房,空调机房、UPS室、强弱电间等设备用房;五层主要布置手术部手术室、苏醒室、器械室、麻醉室、换床间、洁库、石膏库、标本库、设备间、控制室等功能用房,输血科储血室、收发血室、标本接收室、配血室等功能用房,病理科病理诊断室、细胞穿刺室、穿刺接待室、标本接收室、免疫组化室、分子病理室、细胞病理室、包埋切片染色室、脱水室、标本储藏室、取材室、冰冻诊断室等功能用房,医办室、值班室等医疗辅助用房和空调机房、UPS室、强弱电间等设备用房;六层为设备层,主要布置净化机房、排风机房、加压送风机房、排烟机房、信息中心等设备机房;七~十六层为标准病房,每层南北两侧各设置1个病房护理单元,每个护理单元各设置15间3人间病房,各病房内均设置卫生间,两个护理单元之间设置护士站、医护办室、值班室、治疗处置室、仪器室、穿脱淋浴间等医护人员用房和辅助用房、空调机房、强弱电间等设备用房。大楼根据医患流线、洁污流线,按各功能要求分别设置电梯,并且单独设置污物电梯、医护电梯,大楼共设置17台电梯,其中病床电梯10台、医生专用电梯4台、污物电梯3台,并设置10台扶梯,共设置9部疏散楼梯,楼梯间均可在首层直通或通过短通道通向室外。
(2)医疗大楼建筑室内设计绝对标高21.60为±0.000,室内外高差0.45米。地上一层层高为5.5米,二~五层层高为5.0米,六层层高为4.0米,七~十层层高为4.8米,十一~十五层层高为4.8米,十六层层高为4.3米。屋面为平屋顶,大楼外 (略) 区现有建筑协调统一,主要采用砖红色陶板与Low—E中空玻璃幕墙装饰,局部采用深灰色铝板、金属构件装饰。
3.地下室
地下室为地下2层建筑(21#、22#两栋单体地下室相互连通),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含人防面积),地下一层主要布置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锅炉房、水泵间、冷冻机房、热泵机房、控制室、排烟机房、库房、运营商机房、送风机房、配电间、变配电室、报警阀间、加压机房、汇聚机房、发电机房、气瓶间、燃气表间、通风机房、强弱电间等设备用房;地下二层主要布置机动车停车位、加压送风机房、排风机房、变配电室夹层、报警阀间、强弱电间等设备用房及人防进排风机房、防化通信值班室、移动电站、滤毒室、集气室等人防设施。地下一层层高为5.9米,地下二层屋高为4.0米。
4.门卫室、液氧站
13C#、13F#门卫室均为单层建筑,单个门卫室建筑面积均为185平方米,建筑高度4.10米,内设门卫室、值班室、卫生间;26#液氧站为单层建筑,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建筑高度5.45米,内设值班室、控制室、汇流间等。
四、结构设计
1.原则同意科教大楼、医疗大楼、门卫室、液氧站等单体建(构)筑物采用设计推荐的结构体系、基础选型,其中科教大楼西北侧方形塔楼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核心筒结构,科教大楼东南侧椭圆形报告厅、医疗大楼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采用现浇钢筋砼梁板的楼、屋盖结构体系、机械钻孔灌注桩基础,以中风化泥质砂岩为持力层。门卫室、液氧站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独立基础结构体系;地下室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结构,顶板上部嵌固,基坑根据各段地质地形条件、周边建筑物间隔,分段分别采用土钉墙、放坡+钻孔灌注桩+锚索、钻孔灌注桩+砼内支撑的支护方案,采用搅拌桩防渗止水。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工作,进一步查明工程区工程地质条件,合理确定持力层承载力等物理力学参数,优化柱网布置,完善基础设计;复核、优化梁、板、柱截面设计;进一步核实地下水位,复核计算地下室抗浮稳定,优化、完善地下室基坑支护及人防专项设计。
五、给排水设计
本工程供水水源从 (略) 院 (略) 政给水管网引入两根DN150的给水管至 (略) (略) 区,并在场区内环状布置,供生活、消防用水,市政供水压力为0.23MPa。室外采用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合用管道的供水系统,由市政水压直接供给;室内生活用水地下二层至地 (略) 政水压直接供给,四层及以上分别由设置于21#楼、22#楼地下一层的生活水箱、生活水泵房设置的生活供水设备加压供水;室内消防由设置于21#楼地下一层的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加压供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汇集并分别经化粪池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生物医药、医技、传染病房等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单独设置立管收集,经消毒池、化粪池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雨水经雨水管汇集后排至场区 (略) 政雨水管网。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用水定额、用水量, (略) (略) 政给水、排水管网现状, (略) 总体规划,结合现状情况,优化给排、水总图布置,完善给、排水设计。
六、电气工程设计
本工程分别由象湖变电所、 (略) 政电网引入4回路10KV电源线路分两组接入21#楼、22#楼地下一层的1#、2#、3#、4#变配电室,供各单体建(构)筑物、各区域供电,双重电源分列运行,互为备用;为确保医疗设备、消防设备、火灾报警等重要负荷供电可靠,分别配置2台1200KW、1台1600KW柴油发电机组为备用电源。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计算用电负荷,根据各单体建筑使用功能要求优化调整各功能区用电负荷等级,落实供电电源,优化供配电设计;完善、细化建筑弱电工程设计。
七、暖通设计
科教大楼、医疗大楼空调冷、热源集中布置于地下室一层的冷冻机房、锅炉房,采用电制冷离心机组、电制冷螺杆式冷水机组、燃气真空热水锅炉为空调主冷源、热源;科教大楼、医疗大楼按功能区域分别采用全空气净化空调(手术室、ICU等区域)、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病房、诊室、培训科研、门厅、挂号收费等区域)、全空气空调系统(入口大厅、报告厅等区域);变配电室、弱电通信机房、UPS机房、CT室、DR室及控制室采用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分体式空调;磁共振室采用独立恒温恒湿空调;各区域分别采用上送上回、侧送下回、顶送顶回或侧送下回的气流组织形式。
热水机房、给水机房、消防水泵房、变配电室、电梯机房、柴油发电机房、CT、DR室、MRI磁共振室、手术室、ICU等区域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其它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功能用房、区域采用自然通风。地下车库、地下走廊、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库房,地上长大于20米的内走廊、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无窗诊室,手术部、ICU、洁净走廊、报告厅等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其它满足自然排烟条件的功能用房、区域采用自然排烟。下阶段应进一步深化静脉配液室、ICU病房,手术中心、影像科等暖通设计,并加强暖通工程与建筑、电气等专业的衔接,优化、完善各单体建(构)筑物暖通设计。
八、原则同意依据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及临床医学研究相关要求,根据“技术先进、先内后外”的原则,购置相关配套医疗设备511台/套、科研设备68台/套、信息系统、智能化等其他设备814台/套。下阶段应根据 (略) (略) 承担的任务、功能要求,结 (略) 既有的仪器设备情况,合理配置医疗、仪器设备,核实技术参数。
九、原则同意消防、人防、环保及绿色建筑设计。下阶段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并按专项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落实具体措施。
十、工程概算
经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44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十一、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可研、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Ⅰ | 建安工程费 | *.31 | |
一 | 21#科教大楼 | 23180.06 | 46496平方米 |
1 | 建筑工程 | 15390.60 | |
(1) | 土建工程 | 6595.06 | |
(2) | 室内装饰工程 | 4090.58 | |
(3) | 外立面工程 | 3079.59 | |
(4) | 屋面工程 | 400.63 | |
(5) | 二次装修 | 1155.00 | |
(6) | 标志标识 | 69.74 | |
2 | 机电工程 | 7789.46 | |
(1) | 强电工程 | 2100.64 | |
(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230.61 | |
(3) | 弱电工程 | 840.34 | |
(4) | 给排水消防工程 | 879.52 | |
(5) | 暖通工程 | 2167.45 | |
(6) | 变配电工程 | 1060.90 | |
(7) | 电梯 | 510.00 | 11部 |
二 | 22#医疗大楼 | 49591.59 | 93500平方米 |
1 | 建筑工程 | 31938.81 | |
(1) | 土建工程 | 13063.00 | |
(2) | 室内装饰工程 | 8922.01 | |
(3) | 外立面工程 | 5699.64 | |
(4) | 屋面工程 | 538.91 | |
(5) | 二次装修 | 3575.00 | |
(6) | 标志标识 | 140.25 | |
2 | 机电工程 | 17652.78 | |
(1) | 强电工程 | 4333.38 | |
(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480.44 | |
(3) | 弱电工程 | 1750.71 | |
(4) | 给排水消防工程 | 2245.72 | |
(5) | 暖通工程 | 4617.50 | |
(6) | 变配电工程 | 1552.35 | |
(7) | 医疗气体工程 | 1680.68 | 含液氧站设备 |
(8) | 电梯设备 | 992.00 | 含电梯17台、扶梯8台 |
三 | 地下室非人防区域 | 25742.04 | 40558平方米 |
1 | 建筑工程 | 20099.89 | |
(1) | 土方工程 | 1498.96 | |
(2) | 桩基工程 | 4557.10 | |
(3) | 土建工程 | 9368.57 | |
(4) | 室内装饰工程 | 2421.83 | |
(5) | 标志标识 | 40.56 | |
(6) | 基坑支护工程 | 2212.87 | |
2 | 机电工程 | 5642.15 | |
(1) | 强电工程 | 2433.14 | |
(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202.36 | |
(3) | 弱电工程 | 737.40 | |
(4) | 给排水消防工程 | 1398.91 | |
(5) | 暖通工程 | 870.34 | |
四 | 地下室人防区域 | 3390.92 | 9442平方米 |
1 | 建筑工程 | 2931.36 | |
(1) | 土建工程 | 2400.38 | |
(2) | 室内装饰工程 | 521.54 | |
(3) | 标志标识 | 9.44 | |
2 | 机电工程 | 459.56 | |
(1) | 强电工程 | 96.32 | |
(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47.47 | |
(3) | 弱电工程 | 172.97 | |
(4) | 给排水消防工程 | 58.96 | |
(5) | 暖通工程 | 83.84 | |
五 | 13C#门卫 | 113.90 | 185平方米 |
1 | 建筑工程 | 90.63 | |
(1) | 土建工程 | 34.29 | |
(2) | 室内装饰工程 | 15.17 | |
(3) | 外立面工程 | 26.03 | |
(4) | 屋面工程 | 14.95 | |
(5) | 标志标识 | 0.19 | |
2 | 机电工程 | 23.27 | |
(1) | 强电工程 | 15.26 | |
(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57 | |
(3) | 给排水消防工程 | 2.16 | |
(4) | 暖通工程 | 4.28 | |
六 | 13F#门卫 | 113.90 | 185平方米 |
1 | 建筑工程 | 90.63 | |
(1) | 土建工程 | 34.29 | |
(2) | 室内装饰工程 | 15.17 | |
(3) | 外立面工程 | 26.03 | |
(4) | 屋面工程 | 14.95 | |
(5) | 标志标识 | 0.19 | |
2 | 机电工程 | 23.27 | |
(1) | 强电工程 | 15.26 | |
(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57 | |
(3) | 给排水消防工程 | 2.16 | |
(4) | 暖通工程 | 4.28 | |
七 | 26#液氧站 | 45.55 | 70平方米 |
1 | 建筑工程 | 38.18 | |
(1) | 土建工程 | 16.87 | |
(2) | 室内装饰工程 | 6.46 | |
(3) | 外立面工程 | 12.06 | |
(4) | 屋面工程 | 2.72 | |
(5) | 标志标识 | 0.07 | |
2 | 机电工程 | 7.37 | |
(1) | 强电工程 | 4.27 | |
(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04 | |
(3) | 给排水消防工程 | 0.89 | |
(4) | 暖通工程 | 1.17 | |
八 | 室外基础设施 | 4451.35 | |
1 | 室外道路 | 455.24 | |
2 | 绿化及景观 | 1032.91 | |
3 | 室外管网工程 | 251.70 | |
4 | 室外电气工程 | 64.91 | |
5 | 室外燃气工程 | 18.56 | |
6 | 大门 | 80.00 | |
7 | 围墙 | 89.60 | |
8 | 室外智能化系统 | 458.43 | |
9 | 医院物流系统 | 1450.00 | |
10 | 污水处理系统 | 300.00 | |
11 | 垃圾处理系统 | 250.00 | |
Ⅱ | 医疗设备工程 | 28017.00 | |
一 | 临床基础设备 | 13416.80 | 231台/套 |
二 | 临床专科设备 | 6782.00 | 280台/套 |
三 | 科研设备 | 1818.20 | 68台/套 |
四 | 信息设备 | 6000.00 | 814台/套 |
Ⅲ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7995.06 | |
一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966.63 | |
二 | 前期工作费 | 131.57 | |
三 | 工程勘察费 | 35.28 | |
四 | 工程设计费 | 1330.00 | |
五 | 建设工程监理费 | 903.00 | |
六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288.95 | |
七 |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 42.70 | |
八 | 桩基检测费 | 100.00 | |
九 | 室内检测费 | 12.84 | |
十 | 消防检测费 | 42.80 | |
十一 | 预算编制费 | 160.00 | |
十二 | 跟踪审计费 | 260.00 | |
十三 | 工程保险费 | 403.94 | |
十四 | 施工图审查费 | 93.00 | |
十五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533.15 | |
十六 | 高可靠费 | 100.00 | |
十七 | 供电外线投资费 | 2500.00 | |
十八 | 节能评估费 | 3.00 | |
十九 | 交通评估费 | 45.00 | |
二十 | 绿建评估费 | 22.00 | |
二十一 | 环境评估费 | 21.20 | |
Ⅰ+Ⅱ+Ⅲ小计 | *.37 | ||
Ⅳ | 预备费 | 7132.07 | (Ⅰ+Ⅱ+Ⅲ)×5% |
Ⅴ | 工程总概算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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